管仲辅佐齐桓公成就霸业,是对旧主公子纠的不忠吗?听孔子怎么说

对于管仲为齐桓公所用,最后帮助齐桓公成就霸业之事,熟悉一点春秋战国历史的都应该知道。但是有些人可能不知道,管仲在辅佐齐桓公之前,是齐桓公的兄长公子纠的手下。也就是说管仲在辅佐公子纠参与夺权失败,公子纠被杀后,管仲才投靠了齐桓公。子路和子贡等弟子由于此事,对于管仲所为是否符合仁德的要求都曾经问过孔子。今天先来看看孔子对子路问题的答复。这段对话记载于《论语.宪问篇》第十六章,

子路曰:“桓公杀公子纠,召忽死之,管仲不死。”曰:“未仁乎?”子曰:“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

先简单介绍一下齐桓公与公子纠夺权之事。当时齐桓公还没有上位,只能叫公子小白,这名字叫的,很容易让人产生好感。当时齐国国君是齐襄公与公子小白、公子纠都是齐僖公的儿子。齐襄公是被堂兄公孙无知所杀,而公孙无知最后也被人所杀,齐国在那个时候真就一个字----乱!当时齐国处于无君主状态,公子小白与公子纠分别从莒国和鲁国往回赶。差不多就是谁跑得快,还要能活着抵达国都,谁就能成为国君。

跟随公子小白的是鲍叔牙,跟随公子纠的是召忽和管仲。管仲为了阻止公子小白回国,带兵伏击了公子小白,并亲自射中公子小白一箭。结果这一箭射中了衣带钩,而公子小白将计就计,假装中箭倒地。公子纠以为公子小白已死,没人和自己争了,这个高兴啊,于是就优哉游哉的往回走。而公子小白这个时候则是日夜兼程,拼命往回赶,终于在公子纠之前赶回齐国。

当公子纠和支持他的鲁国军队抵达国都时,公子小白已经继位,也就是齐桓公。齐桓公打败公子纠及鲁国军队后,要求鲁国国君杀了公子纠,并送回召忽和管仲。鲁国国君被迫杀了公子纠,召忽则自杀殉主。管仲回国后,在鲍叔牙的举荐下为齐桓公所用,成为齐国国相,帮助齐桓公成就了一代霸业。

就这事,子路就问道:“齐桓公杀了公子纠,召忽自杀以殉主,但管仲却没有自杀。管仲不能算是仁人了吧?”最关键的是,同样是做人家手下,召忽都自杀了,管仲你反而投降了,这怎么能是仁者所为呢?孔子给出的回答却是:“齐桓公多次召集各诸侯国的盟会,不用武力,都是管仲的功劳啊。这就是他的仁,这就是他的仁。”

对于怎样理解“九合诸侯,不以兵车”,朱熹夫子认为“九”应该同“纠”,督促的意思。不以兵车就是不以武力相威胁的意思。钱穆先生在注释时,对于多种解读一一进行了介绍,没有给出确切的结论,但有一点可以确定,就是并不认可朱熹的解释。他指出《史记》称齐桓有兵车之会三,乘车之会六。但《左传》实有十四会。《榖梁传》又云“衣裳之会十有一”。此处之九合,到底是指哪几次会盟,后世学者争论比较多。一说法是:古人用三字、九字多属虚数,九合仅言其屡会诸侯,不必确指是九次。还有一种说法:九当作纠,乃言其鸠合诸侯,不论其次数,这也就是朱熹的看法。钱穆先生看来《内》、《外传》他处,尚有言九合诸侯、七合诸侯、再合诸侯、三合大夫之语,则此处的“九合”可能确实有所指,只是到现在已无法确认了。

对于管仲不自杀殉主的问题,《管子》中记载了管仲的看法,大概意思就是我作为一名受命于君的大臣,奉社稷,持宗庙,是为国家社稷工作的,岂能为公子纠个人而殉死呢。社稷破,宗庙灭,祭祀绝,我才会去死。非此三者,我就要活着,这样才能对齐国作出更大的贡献。这段话虽然出自《管子》,但近代研究认为《管子》并非出自管仲之手,而是后人的总结和体会,也就是说这种看法也只能是后人的想当然耳。

无疑孔夫子是赞同这种说法的,这与我们了解的儒家传统思想好像并不一样。其实所谓的忠君思想要到明清时期才越来越迂腐的。孔子认可的忠,更多的是忠于国家、忠于礼法,而不是忠于某一个个人,也可以说就是良臣忠社稷,不死昏君。

孔子之所以这样回答子路,应该也与子路的特性有关,子路多勇武,少谋断,孔子是想以管仲的事例告诉子路,“九合诸侯”是目的,“不以兵车”是手段,也许以“兵车”也能达到此目的,但是正是“不以兵车”才是对仁德最好的诠释。可以看出孔子对子路真是苦口婆心,就差说不是说所有的事都要靠勇武之力去完成了,有的时候不用武力也能解决问题,才是真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