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凡和抢月饼的程序员,在惩罚程度上根本没有比较的必要

对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阿里总裁蒋凡疑似出轨被蒋凡老婆网上公开猛怼一事,阿里的调查结论出来了:阿里在2016年投资如涵电商的决策与蒋凡无关;蒋凡对如涵电商、张大奕所有淘宝、天猫店铺的经营活动并无任何利益输送行为。但是没有处理好家事,属于以私妨公,给公司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影响和损失。根据这个调查结论,阿里重罚了蒋凡。

瓜是这里种的

现代企业管理也需要遵守商业规则,管理者的私德和家事,直接影响的是企业的品牌形象和商誉。所以阿里的这个反应很正常也很适度。至于说处罚公不公正,有发言权的当然是只有当事人,其他人自然是只能继续看热闹。但是瓜众不乐意啊,以前那个程序员只是利用程序漏洞抢了几盒月饼就被开除,蒋凡这事闹腾的够大,后果比几盒月饼的损失大多了,竟然还没有开除,公平何在?按照网络审判的标准,蒋凡即便不能被枪毙,也要被浸猪笼。而且浸猪笼是我国古时候对待偷情男女的传统惩罚,勉强可以算是中华法系中习惯法的体现,悄悄说一句,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应该是可以申遗的。

浸猪笼是私刑,二哈不要试

为啥要悄悄说呢?哦,那不是怕被韩国听了去又截胡抢先申遗嘛。

个人认为对蒋凡的处罚已经是够严重了,至少一年的奖励金啥的应该够抢月饼的挣好多年吧?更何况还被从合伙人里踢了出去,职级也降了一级。阿里对蒋凡的惩罚力度够重,对阿里内部而言,合伙人拥有“最高权力”,包括阿里巴巴的CEO一职也是由合伙人提名的。这个处罚相当于让蒋凡离开了阿里的核心决策层。不管他以前为淘宝天猫打下多少功勋,这个惩罚都已经成为了他人生中的一个污点。

蒋凡和抢月饼的程序员,人格上是平等的,这一点毋庸多言,但也仅止于此。阿里注意到了这种平等,所以在企业文化上也有所体现,例如每个人都起一个武侠小说里的花名,工作交流使用花名而不带职位级别。但是在具体工作中,蒋凡和抢月饼的程序员各自对阿里的价值就被分出了三六九等,这是很无奈的现实差异。没有了蒋凡的天猫也许会在业务拓展和经营上遭遇反复曲折,但没有了利用技能和程序漏洞抢月饼的程序员,阿里的营运根本就没有受到任何影响。

阿里作为一个企业,管理上当然是要考虑商业利益,这与其所标榜的价值观并不相悖。只要你这个人对企业有价值,而你又没有踩到企业的利益红线,那么继续使用你是完全符合企业的利益的。而你要是对企业没有了价值,就算是企业不直接开你,内部的优胜劣汰机制也迟早会把你踢出去。企业以利益为本,这么做就是正常反应,基本操作,无须过多考虑。最重要的一点,评估一个人的行为或过错对企业造成的损失这件事,主导权会且只会在企业的决策层。利用程序抢月饼的程序员,如果不是具有象阿里云多隆这种从底层码农到阿里合伙人的能力或潜力的话,很可能连决策层的视野都进入不了,只会在相对较低层级管理层那里就被pass了。

所以,如何看待二者的惩罚力度,如果失去了个人价值这个影响因子,只会是一个简单的数量比较题,你觉得对阿里这种体量的企业来讲,会有谁能对这种比较感兴趣呢?

特朗普说过,这也许就是生活吧。

是的,生活就是这么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