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议书】生活垃圾分类,机关党员先行

垃圾分类是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亲自部署、着力推动的“关键小事”,是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具体行动,是推动城市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的有效举措,是创新社会治理、提升城市公共文明的重要途径。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广大区直机关党员干部要积极响应党中央和市、区委的号召,切实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牢牢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走在前、作表率。为此,我们向全体区直机关党员发出如下倡议:


带头做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者。积极宣传“循环经济、绿色发展”等低碳绿色生活理念,主动学习、普及垃圾分类基本知识,主动分享生活垃圾分类技巧,影响身边人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动垃圾分类成为新时尚。


带头做生活垃圾分类的实践者。率先垂范,在单位、家庭以及公共场所等各类区域严格遵守生活垃圾的分类要求,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自觉做垃圾分类的示范员,积极指导身边人分类投放垃圾,带动身边人共同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带头践行有关垃圾减量的倡议,就餐实行“光盘行动”、饮水自带水杯不使用一次性水杯、购物时购买简包装商品、外出旅游自带洗浴用品,从源头上实现生活垃圾减量。


带头做生活垃圾分类的监督者。关注垃圾分类工作动态,及时反馈基层群众意见建议,发现身边不按规范分类现象及时制止,耐心宣传正确的方式,营造生活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良好氛围。


一名党员一面旗,我是党员我带头。让我们携起手来,齐出一份力、同尽一份心、共担一份责,共建生态文明,共享绿色未来,推动垃圾分类成为一种生活方式,成为一种文明自觉,为推动海淀区生态文明建设,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作出应有的贡献。


海淀区直机关工委

2020年4月26日

(综合编辑:王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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