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邪教“法X功”借疫情蛊惑人心 七旬老人盲从盲信触犯刑律

2020年4月15日是第五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很多人以为国家安全离自己很遥远,其实国家安全已经拓展到了经济、文化、社会、科技、生态、网络空间等各个领域。或许你不知不觉间就可能损害了国家利益,甚至可能成为违法犯罪组织实施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帮凶。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党和政府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举国上下众志成城抗病毒、共克时艰战疫情,防疫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英雄的武汉人民、最美的医护逆行者赢得了全国人民的尊重和赞誉。


然而,当下却有着这样一批不法分子,他们的所作所为与上面的英雄善举形成了强烈反差;他们倒行逆施,趁疫情蛊惑人心,四处宣扬邪教思想,妄图破坏我国法律实施和正常社会秩序;他们使用各种“邪”套路,编造谣言线上诋毁党和政府,蛊惑“弟子”线下“勇敢”走出家门,散发张贴邪教传单。


近日,我院就办理了一起七旬老人受“法X功”邪教组织蛊惑,在抗疫期间传播“法X功”邪教宣传品的刑事案件。


七旬老人受蛊惑 疫情期间出门

“做好事”

嫌疑人李某是一名年近七旬的老太太,十几年前开始接触“法X功”,在“法X功”被依法定性为邪教组织后,这些年其偶尔在家偷偷“自习”。2020年2月中旬,正值我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关键时期,李某接到一陌生电话称知道其系“法X弟子”,宣扬默念“九字真言”就能防治疫情、消灾避难,同时让李某出门“做好事”,多发“法X功”传单,以“帮助”更多的人“信法X而避瘟疫”。

李某盲从盲信,欣然答应,随即陌生女子给李某送来大量宣扬“法X功”邪教思想的刊物以及“面对瘟疫、逃生有秘诀”等邪教组织反动标语传单,其中不乏大量造谣污蔑党和政府的内容。之后的一天晚上,李某借夜色掩护在其居住的小区内,陆续将上述传单夹放在小区车辆的前挡风玻璃上,后被群众举报,民警当场将其抓获。经进一步工作,民警从李某家中搜出大量“法X功”宣传品。


传播邪教思想触刑律 检察机关依法

坚决亮剑

嫌疑人李某虽受人蛊惑,但其明知国家已依法取缔“法X功”邪教组织,依旧偷偷“练功”,且在抗疫关键时期,在其所居住的社区散发邪教宣传品,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第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之规定。2020年3月底,我院已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以及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的固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建立邪教组织、发展邪教组织成员;

(二)聚众包围、冲击、强占、哄闹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公共场所、宗教活动场所,扰乱社会秩序的;

(三)非法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扰乱社会秩序的;

……

(六)使用“伪基站”“黑广播”等无线电台(站)或者无线电频率宣扬邪教的;

(七)曾因从事邪教活动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从事邪教活动的;

……

(十)以货币为载体宣扬邪教的;

(十一)制作、传播邪教宣传品;

(十二)利用通讯信息网络宣扬邪教

……


遇到邪教不要慌 理性应对记心房

邪教组织是社会的“毒瘤”和人类的“瘟疫”,面对邪教“疫情”,检察机关一以贯之坚持零容忍,严阵以待、严厉打击,依法坚决亮剑。

广大人民群众一定要擦亮慧眼,不要成为邪教组织的“替罪羊”,传播邪教思想破坏法律实施一旦触犯刑律,将被依法严厉追究刑事责任。

当您收到宣扬邪教思想的传单、刊物时,要坚决做到不听、不信、不传,迅速封存、防止扩散,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当您发现有人散发、张贴传单、标语、光盘、刊物等,应立即报警、制止,或者直接将其扭送至派出所。当有人企图拉拢您加入邪教时,要坚决拒绝,明确告知其行为违法,劝其迷途知返,并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举报。


本案中,李某的老伴、儿女明知李某长期“练习”法X功,却未及时有效制止,最后眼睁睁看着李某被公安机关带走,此时懊悔却已无济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