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财政部门获悉,为有效应对疫情冲击和经济下行对我省财政收入影响,切实兜牢“五保”支出底线,更好地集中财力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省政府同意,建立 2020 年财政支出预算管控清单。
一、清单分类。按照知易行简、集约节约、公开透明、约束有力的原则,在国家和我省现有财政支出相关规定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财政支出预算管控清单。财政支出预算管控清单分为禁止类、限制类和调整类。
(一)禁止类。主要包括不出台新增津贴补贴和奖金政策、不新建办公用房和场馆、不新购公务用车等。二、资金范围。重点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包括当年预算安排和上年结转资金。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也要按有关规定严控支出。
三、执行时限。建立财政支出预算管控清单是非常时期的非常举措,执行时限从发布之日起到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