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检察机关依法对马玉福涉嫌受贿、滥用职权、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提起公诉

日前,江西省赣州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马玉福(副厅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向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马玉福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马玉福,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马玉福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便利,或利用其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在帮助黑社会性质组织逃避处罚、工程承揽、贷款审批、组织人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违法批准他人非法开采稀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明知是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仍对组织者、领导者及成员予以庇佑,阻扰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查禁,情节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