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权至上:从习惯法到普通法,英格兰王室如何通过立法加强统治?

文:杨先生说历史

引言

在英格兰经历了斯蒂芬内乱之后,亨利二世为了加强王权开始了以司法改革为重点的各种改革,在这一时期,英格兰的普通法等核心法律制度已经开始初步发展,在之后的一个世纪,普通法逐渐完善发展起来,这是英格兰自由传统的象征。

但是在十七世纪之后,逐步发展的王权开始利用权力对普通法进行干预,以此来实现“王权至上”,于是英格兰便开始了王室司法管辖权与地方司法管辖权之间的斗争,这不仅是权利之间的争夺,也是英格兰对自由的热切向往。

一、在英格兰引进封建制度后,王室成员通过逐步建立普通法来控制地方司法权,这对于之前使用习惯法的英格兰来说,是一次巨大的变革

在十一世纪以前,英格兰普遍使用习惯法,由于习惯法具有地方性,所以地方法院拥有相当大的司法管辖权,这种现象对于国家的统一管理是非常不利的。

“王伐其敌而有恃无恐,因为上帝已站在他一边。”

在十一世纪以后,英格兰经历了诺曼政府,在威廉征服英格兰之后,给英格兰带来了强大的王权,同时也为英格兰引进了封建制度,这对于英格兰的历史来说是一次重大的转折。

英格兰在以前王室没有过多的权利,大部分的权利被贵族和教会所获取,而且各个地方有着自己的习惯法,王室因为没有一个完善的制度,没有办法进行统一的管理。教会利用其在思想上的影响力可以说对民众有着很大的控制导向作用,这种现状对于英格兰的长远发展来说是十分不利的。

威廉在统治了英格兰之后,开展了一系列措施,完善了英格兰的封建制度,并且展开财产大清查,将他的心腹任命为坎特伯雷大主教,这些措施成功地削弱了贵族与教会的权力,同时英格兰的王权开始向着集权化发展,以威廉为代表的王室不断与地方权利做着斗争,中央集权化成为了一种趋势。

威廉一世在英格兰历史上是一个不可缺少的人物,他在王室中建立了较为统一的法律制度,由此开始王室逐渐开始对贵族、地方、教会的权利进行剥削来加强自己的力量,他使得英格兰开始走向封建时代,这是英格兰的一个重大进步。如果没有威廉的强有力的改革,无法想象英格兰将会变成什么样子。

由于威廉一世拥有强大的个人影响力和强硬的政治手段,在司法改革的过程中中央并未和地方发生过大的直接冲突,但是到了亨利二世时期,由于新上位再加上之前爆发的斯蒂芬内乱,地方上的冲突逐渐加剧,贵族教会等势力开始想要重新与中央争夺权力。

这使得亨利二世不得不重新面对威廉一世在初期面临的问题,如何通过控制地方、教会和贵族的权利使得中央王室权利更加稳固,使得英格兰国王国更加稳定。亨利二世必须在英格兰进行一次新的变革来稳定王室的地位和国家的稳定。

二、亨利二世对英格兰的改革不仅仅是像威廉一样是政治性的,而是把法律作为重点进行改革,从王权统治角度来看利用法律手段进行改革这一做法是非常明确的

亨利二世将改革明确的分成了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政治上的,利用王室本身拥有的王权权威来对贵族和地方进行震慑,不断扩大其作为国王在整个英格兰王国的威信,以此来从政治表象上稳定地位。

第二个方面是法律上的,这一方面也成为了重点。威廉二世利用王室的权威不断扩大中央王室的司法权,通过完善王室的司法权来加强王权,先获得更大范围案件的受理进而扩展王室的司法管辖范围,不得不说这一做法是非常明智的。

在巡回法庭制度下,亨利二世派出的法官到整个王国各个地方巡视以审查案情,这些法官被称为“巡回法官”。

同时,亨利二世将有威廉引进的最早出现于法兰克王国时期的巡回审判制度进行了大范围的推行,通过颁布《克拉伦敦法令》使得巡回审判的形式开始明确起来。

巡回审判制度的建立对于英格兰普通法来说具有重大的意义,它将整个英格兰的司法权集中起来,改变了之前各个地方司法分立的局面。

同时,由于王室法官需要在地方处理地方案件,这也为中央去接触和了解地方习惯法提供了机会,这是中央进行法律统一的一个十分重要的保障,这一做法既将司法权力逐渐统一到王室手中,又没有过多的脱离地方,

有效减少了地方与中央的冲突。

最重要的一点,王室利用巡回审判这一制度来不断完善王室在司法上的制度和体系,与此同时地方的司法权力被逐渐地削弱,随着时间的推移,案件的增加,王室在这场与地方的司法竞争中取得了压倒性的优势。

在完善巡回审判制度的同时,亨利二世通过改变令状的形式来加强王室对地方司法的干涉。早在亨利二世之前令状制度就已经作为王室对地方司法的干涉手段而在英格兰存在,但是那时的令状制度有着很大缺陷,因此经常被教会所利用,王室无法达到对地方真正的控制。

亨利二世时期,他对令状的形式进行了改变,用来引起一个法律诉讼程序,扩大了王室的司法管辖权,同时王室理所当然地开始插手地方案件。由于这个时候令状是以国王的名义发放的,当事人需要让国王来主持正义,这就达到了进一步强化国王影响力的目的,其对加强国王统治地位的作用不言而喻。

亨利二世颁发了形式多样的令状,主要针对教会,这一做法将大量的地方案件纷纷吸引到王室中来,进一步扩大了王室的司法管辖权,也为王室建立新的法律制度获得了更多的经验与灵感,王室在处理案件的同时也可以不断发现地方习惯法之中的漏洞,这是建立一个健康完整的法律体系的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

这使得王室在与教会、地方的司法斗争中再一次取得了胜利,也是英格兰开始出现了“法律至上”的局面,普通法开始在英格兰逐渐形成。

可以说亨利二世颁布的这种新的令状制度为英格兰普通法的形成提供了肥沃的土壤,这对普通法的形成有着重要意义。没有令状制度,就没有广阔的司法领域,普通法是无法形成的,这正是令状制度对普通法形成的意义所在。

三、亨利二世将陪审制度引入了英格兰,这使得王室的司法审判获得了“程序正义”,进一步加强了王室的统治地位

陪审制度最开始建立与加洛林王国时期,这是国王的特权。国王为了了解地方社会治安、官吏任免、土地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任命12个人去对地方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后回答他的问题,这主要被用于行政管理,具有王室特权的性质。

在亨利二世改革初期,陪审制度主要用于法院对于刑事案件的审判中,由于这一做法具有程序正义从而使得王室法院在司法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亨利二世将令状制度和陪审制度结合起来,将这一制度真正成为了法律的一部分。

由于陪审员均为当地居民,都对案件拥有知情权,陪审员选定后,通常有半个月的时间可以对案件进行调查取证,以查明案件的真相,这不知不觉提高了司法机关处理案件的质量,这使得王室法院对于案件的裁决更能令人信赖。

这为王室法院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证据审查方式,使得审查过程变得更加公开透明,这无疑进一步加强了王室的威望,使得王室在与地方教会争夺司法管辖权的过程中取得了极大的优势,也促进了普通法的形成。

结语

总之,王室权利对于普通法的形成建立具有推动作用,同时法律的发展也进一步加强了王室的威望,这是一种相辅相成的效果。

在英格兰权利与法律竞争的过程中,实际上是王室通过立法来对权力进行集中管理,从而稳定王室的统治地位,这也是权利对于法律的一种妥协。

参考文献:

《英格兰简史》

《诺曼人征服英格兰史》

《世界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