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出台

为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多元化推进小区物业管理,持续改善人民群众居住环境,4月10日,舟山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暨海上花园城市建设大会战领导小组下发了《舟山市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力争通过两年努力,实现“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推进效果明显,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全面覆盖,专业物业管理全面升级”。

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实施范围包括定海城东、环南、昌国、盐仓四个街道,普陀沈家门、东港两个街道,岱山高亭镇,嵊泗菜园镇,新城管委会临城、千岛两个街道,普朱管委会朱家尖街道、普陀山镇,金塘管委会金塘镇,六横管委会六横镇。各地对未实施物业管理的居住小区,可根据小区的房屋状况、居住环境、配套设施、业主需求等情况,选择采用专业物业服务、居民自行管理、社区保障管理等多元化物业管理模式,通过积极探索无物业居民小区多元化管理方式,进一步理顺社区治理、专业服务、业主自治三者关系,建立属地管理、行业监管、优质优价、共建共享的居民小区物业管理体系。力争到2020年末,全市居民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力争达到90%以上,到2021年末,全市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实现全覆盖。

《实施方案》要求,全力推进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改造和物业管理工作重心下移,建立科学规范的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长效机制,实现居民小区有物管用房、有公共保洁、有绿化养护、有秩序维护、有停车管理、有设施维保、有道路保养、有维修管理等八大基本标准,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居住生活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