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翼而飞”的存款

案件导读:

因为一时贪念,偷拿别人手机转走了别人银行卡中的存款,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2020年3月30日,由淮阴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罗某盗窃一案,淮阴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罗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罚金九千元。

(图片来源网络 图文无关)

2019年9月的一天,老赵去农商行取钱,但被工作人员告知银行卡里只有36元,老赵一听就急了,这张卡里面自己记得明明有差不多18000多块钱了,怎么只有36块钱了,经过工作人员的查询,老赵的这张银行卡,通过老赵的支付宝账号,曾经数次向高某、孙某的支付宝账号转账,其中向高某的账号转账7800元,向孙某一次性转账1万元,高某是老赵的妻子,那孙某又是谁?老赵赶紧打电话询问自己的妻子高某,但是高某对于支付宝转账却是一问三不知,老赵意识到不好,赶紧来公安机关报案。

办案干警立刻意识到这是一起利用支付宝实施的盗窃行为,同时根据老赵提供的线索,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罗某,听过传唤罗某,案件真相很快浮出水面。


(图片来源网络 图文无关)

原来,骆某是老赵与妻子高某都认识的一个朋友,之前老赵的微信号被封,便让罗某帮自己重新登录,罗某试了多次无果之后,便提出换一张手机卡重新注册一个微信,老赵便将自己的另外一张手机卡交给罗某,在注册微信过程中,老赵的手机接收到银行提示短信,罗某一看,短信提示老赵的农商行银行卡中有余额18000多元,罗某正因为自己的小贷债务发愁,看到短信顿时生出了“小心思”。趁老赵不注意,登录老赵的支付宝账号,罗某在登录过程中,选择了忘记密码,随后按照系统提示,修改了支付密码。随后又删除了验证短信。

罗某知道直接把钱转到自己的支付宝容易被发现,于是又以玩手机为由,拿到了高某的手机,悄悄帮高某注册了支付宝账号,设置了密码。因为高某的手机在买的时候,手机便自带了支付宝软件,但是高某并没注册支付宝账号,所以罗某的操作并未有引起高某的注意。在老赵和妻子高某争吵的时候,罗某趁机用老赵的支付宝向高某的支付宝账号转账100元,然后又将这100元转进了自己的支付宝账号。罗某删除了老赵手机上的提示短信,就这样,罗某在老赵和高某毫无察觉的情况下得手了。

有了第一次,罗某便“刹不住”了,接下来的十几天,罗某又多次以充话费、打电话等诸多理由,借老赵手机用,偷偷将老赵银行卡中的钱转到高某的账户,然后再转到自己的支付宝账号。次数多了胆子便“大”了,一次罗某直接用老赵的账号将一万块钱转到了自己男朋友孙某的账户。这期间,老赵和高某始终“浑然不觉”,直到老赵这次去银行取钱,这才让罗某东窗事发。

检察官提醒大家:

现在每个人都在享受网络支付的便捷,但是对于保护自己网络支付账号的却并不重视,特别是对一些所谓的“熟人”,从而给了一些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广大市民朋友一定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网络支付账号安全,切勿轻易将自己的相关账号信息透露给他人。


淮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卓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