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的爹501
農村。沒有像城市。公務員,上班族。一樣的退休金。這是很不公平的。有些人認為,他們自己交了養老保險。然後你單位或者工廠。給自己交了養老保險,所以才領了養了錢。那麼我想問的是農村種的地掙的錢最少出的力最大。而且生活在最底層他們。沒有繳納養老保險。不是他們自己的責任,而是社會遺留問題,因為從一開始國家比較貧窮。對農民的照顧有限。而且他們還要需要交公糧。雖然現在國家發展的還不錯,但是,對於。農民養老保險這一塊兒也有了一部分的投入。60歲以上的人。領了100來塊錢,但是對於現在的生活水平,和生活條件來說,100塊錢基本上是不能滿足現在的消費水平的。農民是?國家的一大負擔。因為農民太多。如果都能領上和公務員一樣的養老保險。那樣也是不可能的。現在實行的制度。有了很大的進步。國家變強,貧富差距在縮小,分配利益在均衡。國家會越來越強大。人民的生活會越來越好,但是我也希望。那些領著退休金自以為是是應得的,你們錯了。
山東侯月
哈嘍你好很高興能回答你的問題 你的問題是70歲以上的農村老人沒有交養老保險的機會,他們以後的生活該怎麼辦?希望我以下回答能夠給您帶來一些幫助和建議。嗯
如果老人在農村都已經70歲,那麼沒有養老保險,實際上就沒有參保的必要了。
因為國家規定60歲以後,就可以領取養老金的待遇,所以說既然這十年時間,都沒有享受這個養老金的待遇,如果現在再去參保,基本養老保險在享受養老金待遇的,實際上已經是非常不合算的了。
應當來講,首先參保這個基本養老保險,他的目的就是為了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待遇,但是國家規定,60歲以上不論是職工養老保險還是居民養老保險,都是可以正常享受養老金待遇的。
那麼也就是說我們如果要參保,這個基本養老保險一定要在60歲之前。咱們的這個職工養老保險在60歲辦理退休是不可以直接辦理退休的,也就是說在這個60歲之前是不能夠一次性直接補交15年的費用,所以說一定要在60歲之前的15年就開始建立職工養老保險的賬戶,然後開始逐年交費,累計繳費超過15週年才能去辦理,才能享受基本養老金的待遇。
因為參保職工養老保險。咱們國家男女退休的年齡是不一致的,所以說女性的退休年齡,相比於男性要早十年,那麼也就是說女性的這個參保時間,也要相比於男性,要早參保十年的基本養老保險,這樣的話才能按照正常的法定退休年齡,才能正常的去辦理退休!
舉個例子,女性的退休年齡是50週歲那麼如果要參保職工養老保險的話,就應當是在自己35週歲之前去建立這個基本養老保險賬戶,因為只有在35週歲之前建立基本養老保險賬戶,才能在交費15年以後到達法定的退休年齡,享受養老金的。那麼男性的退休年齡60歲,就應當在自己45歲之前去建立這個基本養老保險賬戶。
當然如果要參保,這個居民養老保險,目前我們國家的政策是居民養老保險,可以在退休之前一次性直接補交15年。因為居民養老保險不論男女,他的退休年齡都是統一六十週歲,所以說如果沒有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個人,那麼又想在自己退休之前,直接領到養老金待遇的話,實際上去參保這個居民養老保險是比較合適的。
綜上所述,過了60週歲以後,那麼就真的沒有必要再去參保養老保險了,因為自身已經過了這麼多年,沒有享受養老金的待遇,如果再去購買實際上不合算了。
題目中所講到的,自己父母已經70歲了,那麼實際上70歲,也可以享受一筆費用,那麼就是國家的一個高齡補貼政策,目前我們國家高齡補貼政策,70歲以上的老人大概每人每月是100元。所以說依然可以領取一筆自己的收入來源。而且這個高齡補貼政策,是不需要個人交什麼費用直接可以領取的。所以說70歲以上的老人,就沒有必要再去參保什麼養老保險了。
本身老人歲數比較大,那麼實際上吃穿住行是花不了多少錢。所以一定要購買一份居民醫療保險,也就是咱們的新農合醫療保險。這個醫療保險每人每年2018年的繳費是220元!它保障的是2019年全年的醫療保險的報銷待遇,因為人年齡大了,以後看病就醫的頻率就比較高,所以說買一份醫療保險,來說是比較恰當的選擇!
農村小燚的vlog
簡單地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一、現年70週歲及以上的老年人,不論是農村戶口,還是城市戶口,絕大多數確實沒有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機會
我們先來算一筆賬:現年70週歲以上的老年人,毫無疑問是1950年之前出生的老年人。而我國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簡稱為:新農保)是從2009年起按照國務院的統一安排,開始進行小範圍試點的,肯定尚未在全國大面積鋪開。2010年10月出臺、於2011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確認的以沒有正式參加工作經歷的農村居民為參保人的險種,是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城市無業居民為參保人的險種,是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簡稱為:城居保)。此時,1950年之前出生的居民已經超過61週歲了。2014年2月,國務院發佈了《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4〕8號),正式決定:將新農保和城居保予以合併,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毫無疑問:法律就是法律,行政法規就是行政法規,天然地具有一錘定音的決定性作用。之所以這樣規定,原因其實也非常簡單:我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規定,60週歲以上的居民都是老年人,自然就應該享有法律規定的保障待遇,當然不能再讓老年人自行掏錢參保了。假如這樣做,肯定是違反法律規定的。
二、沒有機會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70週歲及以上的城鄉居民,他們的生活怎麼辦呢?
首先,看一下目前國家對老年人的政策補助。主要有以下項目:1、城鄉居民的基礎養老金。這屬於社會保險政策範疇。這是國家無償提供的,只要符合年滿60週歲這一法定條件,所有的城鄉居民都有權依法領取。從總體上看,具體的金額雖然各地的標準有高有低,差距明顯,但都體現了政府對老年人居民的關愛和特殊照顧。
總之一句話:不能當地具體標準的高與低,城鄉居民中的老年人都可以依法領到一些補助資金。
其次談一下法理。根據現行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從2021年起正式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的規定,已經進入老年人階段的居民,作為其法定贍養人的兒女,必須依法承擔起贍養老年人的法定義務
最後,回答題主提出的問題:70歲以上的農村老人沒趕上繳養老保險的機會,他們的生活怎麼辦?綜上所述,我們完全可以這樣說:70週歲以上的老年人,在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的條件領取了相應的政策補助資金之後,他們的生活當然由其兒女完全負責。絕大多數的老年人就是按照這樣的方式生活的
順便再多說一句:現在有一種很奇怪的論調,似乎農村老年人是一個特殊人群,本來就應該享受特殊待遇,這肯定是完全錯誤的。在我國的社會政策上,農村的老年人和一直無業的城市老年人,享受完全相同的政策待遇。隨便提出農村老年人怎麼怎麼,而完全忘記了另位一個社會群體——城市老年人,確實有挑撥離間、意有所指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