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字当头,切勿春耕烧荒!提醒乳山人,侥幸心理要不得

春季是火灾高发季节,随意烧荒,很容易引发山火,但仍有小部分人抱有侥幸心理,野外用火,结果引发“火烧连营”。

案例

2020年4月17日,沈阳市棋盘山附近突发山火,共出动2900多名消防救援人员、300多台消防车、多架救援直升机和无人机参与灭火。据了解,这次山火是张某某在耕地内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进行烧荒,明火被风刮至旁边枯草丛中引发。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判决张某某犯失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

焚烧农作物秸杆,造成树木毁坏的,根据《森林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补种毁坏株数三倍以下的树木,处毁坏林木价值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森林防火期内,擅自在防火区野外用火,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尚不构成犯罪的,地方林业主管部门可以责令补种树木。

春季是火灾高发季节,

随意烧荒很容易引发山火。

不烧荒、禁野火,

既是对生命的爱护,也是公共安全的需要。

进入山区,就要时刻绷紧防火这根弦,

保持高度警觉,维护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