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向院长行贿226万!中山博爱医院小卖部老板赚1500万

中山市博爱医院党委原书记、原院长王莹落马后,受到社会关注。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广东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刘某向王莹行贿一案的刑事判决书。


根据判决书,经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至2017年间,被告人刘某在向博爱医院销售药品及承包经营该院门诊大楼一层内小卖部等事项中,曾受到王莹提供的帮助,为感谢王莹,刘某按季度分多次向王莹贿送现金共计人民币210.4万元。法院判决,被告人刘某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据王莹供述,刘某是杭州一家药厂的业务员,去王莹办公室推销药品时认识了王莹。因为是东北老乡,双方关系越来越近。2011年下半年,刘某对她说,想向博爱医院供应中药饮片配方颗粒(“广东一方”中药配方颗粒)。王莹让其按流程去申请。后来,刘某打了用药报告,药事委员会同意进药后,最终的审批权到了王莹手上,王莹没有反对,签了字。年底,博爱医院开始采购该中药饮片,刘某也开始给王莹送好处费。
同期,刘伟从2011年12月起以每月3000元租了王莹的康某顿公寓1507房,一直租到2016年3月,而按市场价格,该房最多租金1500元每月。2011年12月至2013年5月间,刘伟连好处费带租金每月支付王莹1万元左右,每季度给一次,共计约10万元。
2013年上半年,博爱医院小卖部准备招标,王莹问刘伟有没有意思经营这个小卖部,刘伟表示想参与竞标,后刘伟经营的美宜佳中标了。之后,刘伟送给王莹的好处费逐渐增加,其中2013年6月至2014年12月共约36万元,2015年1月至2017年12月共约180万元。综上,王共计收受刘伟216万元。

而据刘某供述,在王莹的帮助下,药顺利进入博爱医院。药卖得很好,这么多年他因此赚了约1100万元。经营小卖部5年赚400余万元,其中200余万元行贿王莹。
中山市博爱医院紧邻风景秀丽的孙文纪念公园。原博爱医院始建于1994年,由市民及海外华侨、港澳同胞捐资兴建,历史悠久的中山市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52年,中山市博爱医院成立于1995年,在2000年中山市政府决定将两院合并,2016年与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机构整合设立中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中山市博爱医院是国有公立非营利性医院,为中山市卫生健康局管理的公益事业单位,并先后顺利通过综合三甲和妇幼三甲评审。合并后的新医院突出原妇幼保健院在妇科、产科、儿科、新生儿科、妇幼保健等临床和保健优势,同时发展原博爱医院在内、外科等综合科室的强项,是一所以突出妇幼专科特色,综合全面发展,集预防、治疗、保健、康复、科研教学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和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先后成为广东省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医院、南方医科大学非直属附属医院。现挂牌中山市博爱医院、中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中山市妇幼保健院、南方医科大学附属中山博爱医院、中山市妇女儿童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