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問題我一直搞不明白,
我試著百度Google我的問題,但依然沒有滿意的答案。大致找到這麼些幾條,各說各有理:
1、technique 表示“技術”,是針對方法和技巧而言的,所以它通常可譯為“技藝”或“技巧”等,尤其指音樂、藝術、體育、寫作等方面的“技巧”。
2、technology 表示“技術”,通常指工業技術或科學技術等,是指科學知識在實踐(或某一行業的實踐)中的總體運用
3、從西方來說,技術一詞源自希臘文techne,含義是技能、技藝、能力。根據對這個古希臘詞的原始詞義的分析說明,古希臘人不能在“科學”、“技術”和“藝術”三者間做出區分(舒爾曼,《科技時代與人類未來--在哲學深層的挑戰》;
4、在古代漢語中,“技”與“術”是兩個詞,各有其義。“技”代表熟練的身體動作,也是工匠們的活動方式,例如在《禮記》中就有這樣的記載:“凡執技以事上者,祝、史、射、御、醫及百工”(禮記•王制);而“術”代表思維的動作,是士大夫或知識分子們的活動方式。
5、“技”和“藝”一個是負責物質文明的,一個是負責精神文明的。比如木匠,在製作桌椅板凳的時候,他算技術人員,但他開始製作神像浮雕的時候,就是藝術家了。
6、根據技能高低程度來劃分,比如你踢球是門技術,但踢球踢到馬拉多納或齊達內那樣就是藝術大師了;你編程序寫代碼是個搞技術的碼農,而像比爾.蓋茨、Linus這樣的大神就是將編程升格為一門藝術的大師。
7、在當下,要想分清什麼是藝術、什麼是工藝技術,似乎很難。凡是與技藝沾點邊或與文化沾點邊的事情,都有人想著向藝術上靠。
綜合各種信息來看,無論中外,技藝的分類都存在含糊不清的問題。藝術和技術的區別更多地摻雜了價值的尊卑判斷。
而在本民科看來,各種技術和藝術都是人腦對外界信息的一個處理方式,完全可以根據信息的不同類型來清晰地劃出一條界限。這個信息類型是,一種是連續變化的模擬信號信息,對應藝術性處理;另一個是離散的數字信號信息,對應技術性處理。
舉一個例子,我們來調節音箱的音量大小,如果音箱上使用的是一個旋鈕來調節音量大小,那這就是一個藝術活;而如果音箱上使用3個按鈕來對應3檔音量,那這就是一個技術活。旋鈕調出的音量大小是一個連續變化的曲線,不同的人調出的精細程度是有差別的,這就是說藝術是不可複製的。而3個按鈕則是3個離散的數字信號,雖然不同的人還是有細微差別,有的摁到按鈕中間,有的按到按鈕的邊緣,但對同一個按鈕來說,按到中間還是邊緣效果都是一樣的,這就是可複製的技術性處理。
那如果按照本民科的這個技術和藝術的分類定義標準的話,那運動員們、廚師、理髮師們他們所說的技術其實就是一種藝術,和繪畫、鋼琴師們的用腦模式其實都是一樣的。雖然普通人和馬拉多納踢球的水平不同,但從用腦模式的角度都是一種藝術,差別只在於藝術精度。藝術式處理主要是憑藉一種
而工程技術這種知識性的東西,則可以轉化成一系列的程序化、序列化的離散的操作步驟。比如芯片製造工藝可能有成百上千道工序,看起來非常複雜,但無論有多少道工序,只要一步一步去做,就是完全可複製的。
續篇:
《從模擬與數字信號到藝術與技術的轉換關係》
《藝術和技術的區別:解空間無限還是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