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受贿,江苏保协原秘书长被判8年

1月8日,法眼从南京中院获悉,原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翟家峰、办公室副主任马骏君因贪污、受贿,两人双双获刑。

一、受贿

2015年至2019年间,被告人翟家峰利用担任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的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34万余元,为他人谋取利益。

翟家峰受贿金额较大的主要有两笔。其中,2016年4月至2018年10月间,被告人翟家峰为业务单位北京中科软科技有限公司在签订硬件维保合同、协调支付费用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三次收受该公司业务经理高某1给予的现金人民币共计60万元。

另与江苏保险行业协会与江苏骏环昇旺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江苏道路交通安全综合平台”,翟家峰后向该公司法人王某索贿50万元。

二、贪污

2014年至2019年间,被告人翟家峰利用担任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的职务便利,采取违规缴纳企业年金、违规报销、虚增费用等手段,非法占有该协会资金人民币共计162万余元。具体如下:

(一)2016年至2019年间,被告人翟家峰明知其不符合缴纳企业年金的条件,仍决定由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为其缴纳企业年金,非法占有该协会资金人民币107.7万元(其中14.2万元非法占有未遂)。

(二)2017年下半年,被告人翟家峰在协会原办公地点江苏国贸大厦2111室装修过程中,伙同时任该协会办公室副主任马骏君,采取虚增费用的手段,骗取该协会资金人民币16.5万元。

(三)2015年至2016年,被告人翟家峰伙同该协会办公室副主任马骏君,采取虚增物业服务面积的手段,骗取该协会资金人民币14.3万元。

(四)2014年至2015年,被告人翟家峰指使他人以虚假发票入账冲抵的手段,骗取该协会资金人民币9.6万元。

(五)2015年6月,被告人翟家峰采取虚增培训费的手段,骗取该协会资金人民币6.5万元。

(六)2014年8月至2018年6月,被告人翟家峰采取将其个人及家庭生活开支等费用在协会报销的手段,侵吞该协会资金人民币6.5万元。

2019年3月20日,被告人翟家峰被调查机关从该协会带离并执行留置,后交代了调查机关尚未掌握的受贿事实。

值得一提的是,翟家峰在任期间,江苏保监局局长为亓新政,两人交集颇多,曾多次出席同一活动。翟家峰被抓后,2019年7月,已调任福建银保监局局长的亓新政被查。

法院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翟家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分别构成受贿罪、贪污罪。

判决被告人翟家峰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60万元。南京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另据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马骏君作为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办公室主任助理,与翟家峰共同套取并占有该协会资金人民币130余万元。其行为构成贪污罪、职务侵占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3个月,罚金15万元。

参考资料: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苏01刑终7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