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男子利用社交软件推广会员贩卖传播淫秽视频获刑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合宇聪 近日,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通过社交软件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被告人张某某以牟利为目的,在社交软件售卖淫秽色情视频激活码及做淫秽色情软件代理,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初至2019年11月,被告人张某某先后通过社交软件账号在其朋友圈售卖色情网站上淫秽色情视频激活码及做淫秽色情软件代理并招收代理,其代理的账号注册会员人数达2500人,并从中获取利益,其甚至还通过某便民微信平台传播色情信息。经鉴定,被告人张某某代理的账号中疑似淫秽色情视频为淫秽物品。

据了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官提醒,随着数字化资源的普及与线上网络平台的发展,淫秽物品的传播途径已经被大大拓宽,严重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是法律严厉打击的犯罪新形式。正确使用网络平台,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网络没有法外之地,一切利用网络进行违法犯罪的行为都将收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