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一】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
術語及定義:
1.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2.單元
涉及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裝置、設施或場所,分為生產單元和儲存單元。
3.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長期或臨時地生產、儲存、使用和經營危險化學品,且危險化學品的數量等於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
4.生產單元
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加工及使用等的裝置及設施,當裝置及設施之間有切斷閥時,以切斷閥作為分割界限劃分獨立的單元。
5.儲存單元
用於儲存危化品的儲罐或倉庫組成的相對獨立的區域,儲罐區以罐區
6.生產單元、儲存單元內存在危險化學品的數量等於或超過規定的臨界量,即被定為重大危險源。
生產單元、儲存單元內存在的危險化學品為單一品種時,該危險化學品的數量即為單元內危險化學品的總量,若等於或超過相應的臨界量,則定為重大危險源。
生產單元、儲存單元內存在的危險化學品為多品種時,該危險化學品的數量即為單元內危險化學品的總量,若等於或超過相應的臨界量,則定為重大危險源。
多種化學品需要用公式計算,請參照考試書。
7.重大危險源的分級
採用單元內各種危險化學品實際存在量(在線)與其對應的臨界量比值,經校正係數校正後的比值之和R作為分級指標。(參考考試書內的公式)
8.重大危險源級別和R值的對應關係,一級R大於等於100;二級R大於等於50小於100;三級R大於等於10小於50;四級R小於10。
【知識二】其他重大危險源的評價及分級方法
(1)最大危險原則 (2)概率求和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