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县扎实做好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 抚恤补助提标工作

为保障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水平与当地群众同步提升,切实增强优抚对象的荣誉感和获得感,从2018年8月1日起,我县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标准再获提高。此次提标较往年提前了2个月,考虑到广大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对“八一”建军节的特殊情感,体现党和政府对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关心关爱。

为保障提标工作落到实处,县民政局立即行动,迅速部署。一是印发通知,提出具体要求。联合县财政局印发《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及时下发至各镇及相关单位。二是做好部门协调,确保资金及时打卡发放到户。县民政局对辖区内2018年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提标情况进行资金测算和数据填报,并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及时调拨此次提标新增的补助经费,尽快准确、足额地打卡发放到位。三是加强资金监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民政部门核定对象、标准,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金融机构代发到人”的流程,全面推动抚恤补助资金社会化发放,减少中间环节,确保资金发放安全及时、方便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