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步:点击进入“业务撤销”。
第三步:输入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勾选需要撤销的业务后,点击“撤销”按钮,即可撤销当前选择的业务。
友情提示:
1. 网上撤销功能只能对当月5号至26号期间的网上申报业务进行撤销操作。
2. 如要撤销一人多条申报的变更,需按照业务申报顺序逆向撤销。如“转入”后再操作“补缴”,应先撤销“补缴”变更申报,再撤销“转入”变更申报,在撤销补缴变更申报前,转入变更栏无“撤销”按钮。
3. 网上撤销功能只适用于同一数字证书网上申报的业务,无法对柜面和其他数字证书申报的业务进行撤销操作。
来源 | 上海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