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佔用輔路的現象如何解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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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的迅猛發展,機動車數量增長速度明顯加快,道路車流量日益增大。雖然經過幾年的改建、新建,周邊交通條件改善明顯,但限於原有老城區、商業中心區的規劃,城市交通主幹道的交通壓力始終沒有緩解。特別是遇到節假日、雙休日,在商業集中區路段、紅綠燈設置多的路段及行人較多穿行機動車道路段,交通擁堵尤其嚴重,市民怨聲載道。

1.道路建設在結構和功能上無法滿足交通需要。一些人流量很大的道路沒有人行道、地下通道或者人行天橋。大量行人來往於這些機動車道之間,就會造成部分車輛通行極其緩慢;停車場建設滯後,大量車輛無成本、無序停在交通道路上,影響了正常的交通秩序。

2.城市交通管理水平亟待提高。市區交通秩序疏導基本上還是依賴民警和紅綠燈崗亭疏導,交通管理科技手段還比較低;部分路段紅綠燈的設計時間不合理,車輛較多的方向反而通行時間較短;交通安全措施和責任不落實,出現交通事故,沒有得到快速、有效的處理。很多時候事故雙方為了保護現場,往往犧牲了整個道路交通。

3.部分司機素質低下。爭道搶行,強行加塞;亂停亂放,與行人搶行;輕微擦碰後佔道爭吵,堵塞交通;直行車輛佔用右轉彎車道,左轉彎車輛佔用直行車道等等行為嚴重影響了本已脆弱的城市交通體系。

4.市民交通安全意識淡薄,交通公德意識差。儘管借創建文明城市的機會,政府、媒體的介入使得各交通要道市民通行秩序得到很大改善。但時間一過,痼疾復發,對交通信號燈全然不顧、翻越交通護欄、不走斑馬線者仍大有人在。部分電動自行車、自行車和行人肆意穿行。很多行人常常行走在自行車道上,自行車和電動自行車則大都行駛在機動車道上,擠壓了公交車和機動車行使空間。

1.逐步改造城區道路,增加交通設施投入。維護原有人行道和非機動車道,真正實現"人車分流";合理設置公交站臺,分散人流,緩解交通壓力;合理設置公共停車場;加速建設市區道路中的機動車道、公交專用道;在一些路段設立單行線和分隔欄,禁止隨意左轉、掉頭,以局部的限制來保障全局的暢通;在一些人流量較大的路段架設人行天橋或者地下通道,減少行人穿行道路中間綠化帶、人行橫道時給道路機動車帶來的行駛壓力;繼續大力發展城市公共交通,增加重點線路公交車次及發車密度;鼓勵低碳環保出行。

2.加大道路交通管理力度,提高交通管理服務水平。加強部分路口交通管理力量和手段。合理分配有限的警力,加強交通警察和交通協管部門上崗值勤,規範車輛駕駛和行人行走;適當在市區交通道路增加安裝電子警眼,以監測過往違章和超載的車輛,提高交通管理水平;參考外省市的先進管理經驗,合理配置部分路段、路口的紅綠燈通行時間。協調好各個方向通行的車流量,避免部分車輛在等候時間、停留時間過長,提高車輛的通行速度;提高對交通違法違章行為的處罰力度。嚴肅處理部分道路上的亂停車、亂掉頭、亂左傳等違章行為。適時開展交通秩序專項違章整治,嚴懲一些交通違法者;加強對交通事故的處理能力,提高辦事效率;城市廣播電臺在上下班時間增加市區交通信息播放,採用科學有效的手段,讓駕駛員都能隨時隨地得到市區主要道路車輛行使的交通信息,選擇適當通行線路,減少不必要的交通擁堵。

3.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樹立交通安全法制觀念,增強交通公德。道路交通管理部門要通過駕駛員考試、車輛年檢、日常交通執法等形式,加強《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傳和教育,提高人們文明行車的法制意識,減少不必要的駕駛、行走造成的交通擁堵;要深入、持久地開展文明交通行動,通過教育宣傳和必要的強制手段,讓每一個交通參與者,從行人到機動車和非機動車,都依規定行路,改變陋習,建立良好的習慣。


鄉鎮阿哥哥


機動車佔用輔路,與任何違法一樣,屬於典型的違法行為。

輔路即非機動車道,也是道路的一種。涉及的法律都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目前在非機動車道內發生的事故率比較低,忽視了相關管理。這是錯誤的。從法律法上,與機動車道一樣的法律效力。

至於如何解決,將對機動車道的管理方法挪到非機動車道,將很快奏效。


劉俊利


車多了停車位少了唄,交通管理部門應該合理的計算出本市的車輛數和合理停車位的數量,找出哪裡是每天車輛最多停靠點,然後合理劃分出不影響行人和非機動車的停靠點,當然,如果有資金的情況下建立那種可升降多層收費的停車場更好,還有就是提倡城市內摩托出行,放開摩托市場,嚴格檢查非法改裝摩托和違規營運等等之類的行為,個人見解,無需苟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