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讷河市农村贫困母亲“两癌”申报工作开始啦!

讷河2019年度“两癌”救助申报信息采集工作于2020年4月26日正式启动,符合条件的“两癌”农村患病妇女,应持相关资料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妇联申报,经乡镇妇联初审通过后交至市妇联,经市妇联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患病妇女信息录入“全国妇联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数据采集系统”,再由市妇联、省妇联和全国妇联逐级审核通过后才有机会得到救助。


一、申报时间:

2020年4月26日-5月6日。


二、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IIB以上或浸润性乳腺癌的农村贫困妇女。


三、申报条件:

(一)贫困程度

农村贫困家庭妇女、建档立卡贫困妇女和农村低保妇女。

(二)户籍

救助对象需为讷河市农村户籍。

(三)年龄

救助对象年龄不限。


四、救助申报资料:

符合救助条件的患病妇女需提供以下资料的高清照片:

(一)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二)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三)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加盖医院公章的病理,要有能体现病情的关键字样。

(四)住院病历首页。

(五)村委会和镇政府加盖公章的贫困证明(建档立卡贫困户还需提供扶贫办开具的贫困证明)。

(六)低保、建档立卡妇女,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低保证、扶贫手册)。

(七)系统内已获得救助人员不得重复申报,未得到救助人员仍符合条件的可以重新申报,所需材料与新申报一致,如病例超过三年,需提供近期三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


在此,市妇联呼吁适龄女性提高“两癌”防范意识,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关爱女性健康,从自身做起!


(看齐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