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皖1103破1号之一

2020年3月30日,本院裁定受理滁州市同创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对中能柔性光电(滁州)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同日,本院指定安徽皖江律师事务所为中能柔性光电(滁州)有限公司管理人。债权人应在2019年6月17日前,向管理人安徽皖江律师事务所(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南谯中路1848号瑞德商务楼三楼,联系人:秦宫13516408765)申报债权,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中能柔性光电(滁州)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中能柔性光电(滁州)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0年6月24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一法庭(地址:安徽省滁州市黄山路522号)召开。出席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二○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