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向服务对象“伸手”,索贿不成反被告

2019年8月28日,永州蓝山县三蓝社区村民许某在红网百姓呼声中实名发布网帖《本人有房屋所有权证想换不动产权证,蓝山县不动产工作人员不给换》,投诉举报“蓝山不动产登记中心不作为,工作人员存在要钱索贿的情况”。在全省各大窗口单位大力推进作风建设、推行“一件事一次办”的大趋势下,竟然还有人顶风作案?这举报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李道华在蓝山县自然资源局(原国土资源局)工作十几年,一直兢兢业业。2018年9月,李道华被局党组任命为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股股长。新官上任本应大有作为,他却在千方百计地寻找发财之道。

蓝山县纪委监委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杨建彪:

李道华他喜欢玩网络游戏,常常一个月的工资刚到手就下单买了游戏装备。

李道华沉迷网络游戏花销很大,妻子没有稳定的工作,子女又还小,日子过得很拮据。李道华屡次想从银行贷款,但都因为没有资产抵押被打回。从2018年开始,李道华接触到网络贷款,被网络贷款的无抵押、高额度吸引,先后从微粒贷、借呗、花呗、宜信惠普、平安普惠等各类网络贷款平台借款9.1万元。

借款后的李道华着实潇洒了一段时间,但从2018年12月开始,每个月工资只有2400多元他要还网络贷款4500元,入不敷出的他开始向亲朋好友借钱周转,陆续从亲人手中借款6万元。得知李道华是借钱偿还网络贷款后,亲朋好友再也不愿意借款给他。无可奈何的李道华开始打服务对象的主义。

办案人员杨建彪:

不动产登记中心是自然资源局的二级机构,但是它的业务主要是为群众办理不动产证,大部分时间是在行政审批局办公。因而,局单位对它的日常工作监督就有点松懈。

2019年7月初,塔峰镇三蓝社区村民许某拿着旧版的房产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换证,后被工作人员告知,因办证的资料不全,已将申请移交到审核股。7月19日,当许某再次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情况时,李道华告诉许某,不动产中心正在对他的办理情况进行会审,同时,为了以后补充资料时方便联系,两人还相互加了微信。

此后,李道华和许某在微信上断断续续聊了起来。许某对李道华说,只要他帮忙办好了这件事,不会亏待他。被还贷压得喘不过气来的李道华想到许某有求于他,就伸手了。

办案人员邹信标:

7月25日,李道华尝试着在微信上给许某发信息说:“老弟,先给我转2万过来周转下,办事剩下的再给你。”

谨慎的许某马上就问到如果把证办下来大概要多少费用,好心里有个底。之后,又说自己要还银行贷款,资金很紧张,转不了那么多钱。

在第一次索要未果后,7月29日,李道华再次向许某发信息说:“事情我帮你去疏通。”许某没有回应。

8月12日,许某为了了解办证的进度和补办不动产证的资料情况,主动提出请李道华吃饭,李道华带了家属和朋友赴约,大家在饭局上相谈甚欢。

8月16日,李道华第三次发信息说:“老弟这几天吃饭的钱都没得了”,再次向许某索要钱财,暗示吃请,许某依旧以自己还有贷款未还为由拒绝了李道华的要求。

办案人员杨建彪:

许某觉得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拖延,办证进度不快,又被李道华索要好处费,8月28日便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发网帖投诉此事。

收到举报线索后,蓝山县纪委监委迅速对该线索进行核实,发现确有其事。此时的李道华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为了逃脱惩罚,8月31日晚,李道华打电话给许某解释说,如果近期有人了解这件事的时候,就说李道华之前说的话是喝醉酒的状态下说的,而且是借钱,不是问许某要钱,希望许某帮他打掩护。许某对此很反感,积极配合办案人员快速厘清了案情。

2019年11月,经蓝山县自然资源局党组研究,李道华被免去审核股股长职务。2020年1月,李道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处分影响期24个月。

蓝山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黄利:

本案中,李道华利用职务便利向服务对象许某索要2万元未遂,但是他的主观意愿是利用职务便利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且索要金额较大,虽没有达到刑法立案追诉标准,但已是刑法规定的索贿行为,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所以给予处罚也相应的更重些。

该案查处后,蓝山县纪委监委一方面加大对政务服务的监督查处力度,着力破解政务服务中的“堵点”、“痛点”,对向服务群众“庸、懒、推、拖”“吃、拿、卡、要”的案件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另一方面借助此案,在全县开展党员干部警示大会,通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深化以案促改,让全县党员领导干部以反面典型为戒,自觉锤炼党性修养、强化职业操守,牢记初心,当好人民公仆。

【来源:清廉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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