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玩的法律01——無權處分合同的效力

法律條文永遠是枯燥無味的,

法言俗語給您提供另一種思路,帶您一起玩轉法律!

“當事人一方以出賣人在締約時對標的物沒有所有權或者處分權為由主張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三條

上面的司法解釋,不管您是專業人士,還是法律小白,乍一看總是要費點腦細胞,或者讀出來才能大概瞭解意思,然後要麼對這種專業、完整、清晰、權威的表述大為讚賞,要麼對這種枯燥、苦澀、乾巴、矯情的文字破口大罵。可立法與司法的大大們也是忒無奈了,放眼古今中外,一個國家的法律條文總是晦澀無比,無一例外。

畢竟,懂的人少不要緊,意思得表達清楚明確。


《讓子彈飛》裡面,張麻子一再要求湯師爺翻譯,什麼TM的叫TM的驚喜,就是為了坐實黃四郎出錢剿匪的承諾。不然,老子辛辛苦苦整這一出,你打個馬虎眼就過去了,玩呢?

好在,絕大部分的法律條文或者司法解釋都是從實際出發,其所要表達的意思,80%以上可以用大白話來解釋清楚。至於另外那20%,要麼基本用不到,要麼結合前面的80%也能夠理解。

所以,筆者也就做一回湯師爺,替各位大大翻譯翻譯,什麼叫驚喜。

言歸正傳,上面的條文先來翻譯一下。

惠風和暢,萬里無雲,又是一個好天氣。

王小六打了一個哈欠,懶洋洋靠在櫃檯裡面刷著抖音,這幾天生意不咋樣,連帶著婆娘心情也不好。昨兒小六別出心裁,上床前模仿了貓王的性感妖臀舞步加脫衣舞,把老婆撩的來了勁,可結果還沒等提槍上馬,腰先扭了。

“嗬,我這倒黴催的。”

王小六不由得摸了摸臉上的血道道,馬上疼的咧開了嘴。“這瘋婆娘~”王小六暗自嘀咕道,“真能下得去手!”

“六哥~在店裡面嘛?”一個稍顯稚嫩的聲音隨著夏日的熱浪一起湧進了小店。

王小六一聽這聲音,頓時感覺對這個世界的惡意又多了幾分。

他強打起精神,望著來人有氣無力道:

“我說大林子啊,你一個大學生天之驕子,社會棟樑,有國家復興大業等著你去奮鬥,就不要再找我事了行不?哥哥我就想圖個清靜。我再說一遍,你那車早就散成滿天星了,哥哥我求求你發發善心,要麼從我這裡免費提走一輛,要麼勞煩你從外面把門給我帶上。”

“六哥,我也再說一遍,那老電動車對我非常重要,哪怕您拿一輛新的我也不換。”小林子臉上帶著職業性的微笑,但明顯透露著一股子倔強和不容商量的堅定。

“靠,老子當初就不該收。”王小六拍了一下腦袋,無奈地說,“那車都撞成那個鬼樣子了,要花跟新車幾乎一樣的價格才能修好,你爹當時就說直接賣給我得了,反正我這裡修車也缺零部件。嘿,老子要是知道你小子從醫院出來以後能夠這樣不依不饒纏著我,你爹在你面前說話這麼不好使,打死我也不可能收的。”

“不是我爹說話不好使,可那車就是我的,我爹也沒權利賣,你沒經過我的同意,更不能收!”小林子看上去有些激動,“就算它現在成為散裝零部件,按你說的裝到了十五臺二手舊車上了,那也是我的車,承載了我跟她的美好!她現在不在了,那車就是我的回憶!”

那麼,問題來了,“她”是誰?

搞錯了,重來。

小林子作為一個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主張自己的親爹在與王小六訂立電動車買賣合同時,對該電動車無所有權或者無權處分,因此合同無效,這個是否可以支持?

按照最開始的條文,不予支持。

看到這裡,可能讀者們心有不平,對吧,我自己的東西,別人不聲不響給我賣了,結果我還不能說幾句話了?怎麼合同就有效了?難道為了交易穩定,就可以坐視別人的利益受損嗎?

老實說,讀者們的心情可以理解,可是法律這麼規定,的確有它深刻意思所在。

要理解這個條文,我們要先理解什麼是債。

老話說“欠債還錢,天經地義”,這個“債”指的是狹義的金錢債務,通俗點說就是欠人錢了,就要還。學術一點,就是甲向乙給付金錢債務。當然,債還有廣泛的外延,主要包括四種,即合同之債,不當得利之債,侵權之債和無因管理之債。

這四種債的概念我們不需要都瞭解,只需要瞭解倆字:給付

什麼叫給付?

法言俗語來講,就是一種強制狀態,相當於物理學的各種場。比如在重力場下,物體在沒有外力的阻擋干擾下,必然做落體運動。這種場力,就是天經地義的,跟欠債還錢一個道理。

在這種強制狀態下,債務人必須要向債權人做出給付。給付可以是標的物,也可以是勞務(比如理髮),可以是作為,也可以是不作為(比如地役權合同,你不許在我的樓盤前面蓋高樓),也就是不管怎麼著,債務人得出點血,做點事,因果律的武器可是屢試不爽的。

這裡就要注意一個問題,即相對性

與物權具有絕對性不同,債權永遠是相對的。畢竟,在一個債裡面,給付只可能是針對某一個人或者某幾個人,不可能對所有人產生效力。

筆者可以毫不虧心地對任何人說,我的手機我做主,我就是摔了砸了,你都不能阻止我。不要問,問就是老子的自由。這就是物權的對世性。

但筆者要是去理髮,只能找理髮師,對他說,給我兩邊打厚點,上面打薄點(好像暴露了什麼),但我不能跟別的顧客說,脖子後面再刮一刮,我也不能跟小區的保安說,理完了不要水洗直接上吹風機就行。這就是債權的相對性,一個債裡面只能請求特定相對人履行。

如果債不具有相對性,那麼,不想當的廚子的士兵不是一個好司機這種事情,也就層出不窮了。

說完了債的本質和相對性,上面的事情也就好理解了。

無權處分合同,就是合同之債,既然是債,那麼逃脫不了債的概念特點。在一個無權處分合同中,主體是雙方當事人,客體是給付,而給付具有相對性,也就是說,債權合同即便以他人之物為客體,因該合同不會損害客體的權利人(物權人)的利益,所以該合同的訂立無須客體的權利人參與,包括事前允許或事後承認

換句話說,小林子他爹與王小六簽訂的電動車買賣合同中,小林子他爹只需要向王小六給付電動車,王小六需要向小林子他爹給付價金,這個合同就涉及了他們倆人,有什麼事情也是他們之間進行解決。至於小林子,雖然這個車是你的,但一方面王小六並不知情,另一方面,就算是你的,也不影響王小六跟你爹的交易啊。你說的再多,那也是你跟你爹之間的事情,跟我王小六自然是沒有關係的。

最不至於,也是導致合同最終不能履行,但依然是有效力的。

所以,小林子應該找他老爹去,王小六可是無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