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裕县司法局组织《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

为做好《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贯彻工作,更好的发挥司法行政工作法律服务职能,4月21日上午,富裕县司法局组织局机关、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在局二楼会议室开展了《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活动。



学习过程中,副局长杨雪梅带领大家全面解读了《条例》内容,并结合我局及各股室、单位自身业务,逐条学习、深刻把握、切实做到以知促行、以行强知,学以致用。

学习结束后,杨局长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做出如下要求:一是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理念,针对疫情期间群众法律服务诉求,全体人员要发挥主动性,通过网络、微信群等形式为群众、企业解决困难,让办事的单位和群众“少跑腿”、“跑一次”、“不跑腿”;二是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通过分散自学等方式,进一步深入学习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强本领、精业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三是全体司法行政干警要尽快掌握好、运用好《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切实做好法律服务,用强有力的行政举措,规范服务行为,热情、周到、快捷地服务群众、企业和社会,确保《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到位,为优化我县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