渦陽縣人民政府關於收回
渦陽縣交通局客運北站部分國有劃撥
土地使用權的決定
縣交通運輸局:
為優化土地資源配置,依據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於收 回渦陽縣交通局客運北站部分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請示》(渦自 然資規﹝2020﹞21號),根據《安徽省國有土地儲備辦法》之 規定,經研究,決定收回你局客運北站﹝證號:渦國用(2009) 第072197號﹞39.1畝的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收回的土地納入 政府儲備。
如對本決定不服,可自接到決定之日起60日內向亳州市人 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
2020年3月27日
信息來源:渦陽縣政府(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