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平顶山叶县交警温馨提示 心存侥幸不可取,酒后开车使不得!

酒(醉)驾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自己、对他人的生命会构成严重的威胁,必须依法严惩!叶县交警持续对酒(醉)驾严查严处,并坚决向社会进行曝光,希望每个群众都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有酒不劝驾驶人”。

珍爱生命,远离酒驾

切勿心存侥幸、酒后开车!


1、2020年04月02日20时23分许,王某某(男,户籍所在地:河南省叶县任店镇)驾驶一辆川HD***9号奇瑞牌小型汽车,在叶县寺克路大营村被民警查获。经调查:驾驶员王某某有饮酒嫌疑。经抽血检验:驾驶员王某某血液中乙醇含178.55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

2、2020年04月05日21时50分许,高某某(男,户籍所在地:河南省濮阳县清河头乡)驾驶一辆豫JX***7号东风日产牌小型轿车在叶县田庄乡前党村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经调查:驾驶员高某某有饮酒嫌疑。经抽血检验:驾驶员高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3.96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

3、2020年04月09日22时17分许,周某某(男,户籍所在地:河南省叶县辛店乡)驾驶一辆豫A2***9号江淮牌小型轿车在叶县商业街第五小学附近处被执勤民警查获。经调查:驾驶员周某某有饮酒嫌疑。经呼吸式酒精测试:驾驶员某某亮体内酒精含量为127.89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


酒后驾驶会怎样?



酒后驾驶酒后驾驶机动车辆,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1000元以上2000 元以下罚款。

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交通安全提示

叶县交警提示: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重大隐患。叶县交警将不断加大对酒驾、醉驾的查处力度,为了您和他人的家庭幸福,请自觉抵制酒后驾驶行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平安才是离家最近的路!

来源:畅通叶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