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李启松
为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公安厅全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专项治理行动,濮阳高速交警支队全警动员,迅速落实省厅宣传指令,在辖区的大广、德上、濮范、濮鹤、南林等5条高速公路集中开展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专项治理行动,严查易肇事肇祸的十类突出违法行为,全力稳定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保障群众出行平安。
行动专项治理五类重点车辆十类突出违法行为,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面”五类重点车辆(即: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车、货车、面包车),严查超员载客、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违法倒车、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长途客车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危化品运输车不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等易扰乱秩序和易肇事肇祸的“十类突出违法行为”。
一是加大巡逻力度,在危化品生产企业、货物源头装载企业、货运主通道、重要桥梁入口等重点区域及收费站入口、服务区、停车区和省界路段设置固定执勤点,严格检查五类重点车辆,防范违法违规驶入高速公路。二是密集巡控重点区域。重点加强客运车辆、货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经常通行路段的巡逻密度,发现涉嫌违法装载和违规承运的,引导至安全区域查纠。三是依法依规从重处罚。对“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职责权限一律依法从重处罚,并追究源头失管漏管责任。对大(中)型客车、危化品运、七座以上面包车、大(中)型货运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及事故情况,按规定落实抄告车辆所属单位(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交通安全委员会、安监部门、交通运输部门、交警部门及车辆所属单位(企业)制度。四要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对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挖掘公路施工、未按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养护作业、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影响车辆通行、未在施工路段两端设置安全标志等未经许可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的,依据职责权限责令改正,构成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依据相关规定依法从重处罚。
整合智能卡口、区间测速、缉查布控、视频监控等科技设备资源,及时发现重点车辆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强化宣传警示,向辖区内危化品生产运输企业、重点客货运企业及源头装载企业发放《致广大生产运输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一封信》,督促落实源头管理责任,警示从业人员提高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