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永波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宣判 郭永波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

12月26日,郭永波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在无棣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郭永波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持有枪支、组织卖淫、组织淫秽表演、盗窃等15项罪名,刑期总和60年4个月,合并执行最高刑25年。

骨干成员国宏刚获刑19年、董志勇获刑17年、张冬梅获刑13年、姜中海获刑8年6个月、孟庆站获刑8年,其他2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1 年至8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8年4月6日,在前期秘密侦查的基础上,滨州市公安局组织100余名警力,雷霆出击,一举抓获郭永波及其团伙成员11人,首战告捷。

经公安机关初步侦查,以郭永波为首的涉黑组织涉嫌多项犯罪,危害一方,影响恶劣。为彻底铲除这一毒瘤,净化社会环境,滨州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赵永生多次听取汇报,督办案件,市局党委成员靠前指挥,盯案攻坚,联合专案组协同作战,全面推进。

随着侦查的深入,专案组乘胜追击,于5月25日、9月19日又先后抓获郭永波涉黑组织成员二十余人。

郭永波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的侦办历经近2年,期间,专案组全体成员放弃节假日,加班加点,先后远赴云南、江西、江苏、浙江、天津以及省内其他多个地市执行抓捕任务,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形成侦查案卷120余册。

案件的侦办群众拍手称快,广泛支持。市公安局及时通过政务新媒体发布战果,并公布举报方式。同时,印制大量通告,在车站、商场、居民小区、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广泛张贴。各种举报线索纷至沓来,累计收到群众提供线索200多条,大大加快了案件的侦办进程。打掉这一组织后,滨城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特别是投资项目建设环境明显改善。

公安机关查明,为形成对外界的震慑力,郭永波指示成员多次购买枪支。就在郭永波被抓获当日,公安机关现场查获枪支3支,铅弹100余发。

为攫取非法利益,郭永波安排国宏刚等多名组织成员长期在市区中心某娱乐会所内组织20余名妇女从事卖淫、淫秽表演,查证属实组织卖淫次数120余次,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妨碍社会治安管理。期间,郭永波安排多名组织成员在该娱乐会所“看场子”,顾客与服务人员发生纠纷时,组织成员随意持械殴打、非法拘禁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该组织经营的滨州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扩大经营范围,强行入驻开发区某小区,由其组织成员接管小区物业。2014年以来,郭永波指使张冬梅等人向供暖公司少报已交纳取暖费的住户数量,私吞部分住户交纳的取暖费用,秘密窃取供暖公司热力资源,非法获利120余万元。

另查明,该组织多次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在高利放贷过程中非法拘禁、虚假诉讼、诬告陷害等多种犯罪行为,以暴力手段帮助他人索要欠款,插手民间纠纷。

打掉以郭永波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顺民意、合民心,彰显了滨州公安机关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的决心和毅力。滨州公安机关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到突出位置,以超常标准、超常要求、超常手段、超常力度把打击锋芒对准欺压群众的各类黑恶势力。

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累计打掉涉黑组织1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和恶势力团伙83个,逮捕995人,缴获枪支9支,查封涉案资产10.38亿元。

随着专项斗争的纵深开展,我市公安机关将全力推进在侦涉黑恶案件侦办,按照程序时限陆续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并由法院依法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