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種房,在日本稱為公營住房,在新加坡稱為組屋,而在中國稱之為保障性住房。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為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標準、限定價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政策性租賃住房、定向安置房等構成。隨著建設土地的稀缺以及人口的增加,不少人還是存在買房難、住房難的問題,因此,便衍生出保障性住房這一概念。我國政策是側重於民生福利點,繼而對於國民的保障性住房也有相應地稅收優惠規定。
對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相應的稅收優惠規定:
1、免徵營業稅、房產稅
對廉租住房經營管理單位按照政府規定價格、向規定保障對象出租廉租住房的租金收入,免徵營業稅、房產稅。
2、免徵土地使用稅
(1)對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免徵土地使用稅。
(2)廉租住房經營管理單位按照政府規定價格、向規定保障對象出租的廉租住房用地,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
(3)開發商在經濟適用住房、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可按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建築面積佔總建築面積的比例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
3、免徵土地增值稅
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轉讓舊房作為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房源且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徵土地增值稅。
4、免徵印花稅
(1)對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經營管理單位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相關的印花稅予以免徵。
(2)廉租住房承租人、經濟適用住房購買人涉及的印花稅予以免徵。
(3)開發商在經濟適用住房、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在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套建造經濟適用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可按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建築面積佔總建築面積的比例免徵印花稅。
5、企業所得稅:
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於2008年1月1日前捐贈住房作為廉租住房的,按企業所得稅有關公益性捐贈政策執行。
其中,對於公共租賃住房建設還有更為詳細的稅收優惠規定,如下:
對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相應的稅收優惠規定
1、公租房經營管理單位建造公租房的涉稅優惠
(1)免徵土地使用稅
如果公租房經營管理單位採取建造公租房方式,則對公租房建設期間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後佔地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如果在其他住房項目中配套建設公租房,可按公租房建築面積佔總建築面積的比例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
(2)免徵印花稅
對公租房經營管理單位建造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稅予以免徵。如果在其他住房項目中配套建設公租房,可按公租房建築面積佔總建築面積的比例免徵印花稅。
2、公租房經營管理單位購買住房作為公租房的涉稅優惠
如果公租房經營管理單位採取購買住房作為公租房方式,則對購買的住房,免徵契稅、印花稅。
3、公租房經營管理單位經營期間的涉稅優惠
(1)免徵營業稅、房產稅
對經營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徵營業稅、房產稅。但是公租房租金收入與其他住房經營收入應單獨核算,未單獨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徵營業稅、房產稅優惠政策。
(2)免徵印花稅
對公租房租賃雙方簽訂租賃協議涉及的印花稅予以免徵。
4、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轉讓、捐贈住房的稅收優惠
(1)轉讓舊房作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徵土地增值稅。
(2)捐贈住房作為公租房,符合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的,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以上是保障性住房的主要內容,以民為本,一直以來都是政府秉持的信念。仔細詳細,你會發現這幾年的政策(醫保、社保、住房公積金等)都有了很大的改動,就其根本,無非就是提高國民的生活質量,儘量避免窮得一直窮,富得一直富得不利局面。並且政策的改動可以使得現代年輕人壓力降低,可以一心去奮鬥出自己的事業,開創了年輕時拼搏年老時有所依的新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