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本院立案执行后,依法向马洪军执行通知书、申报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但其至今未能履行,也未申报财产。
执行案号:(2018)豫1104执1286号
失信被执行人照片:
失信被执行人:马洪军
性别:男
年龄:42
住址:漯河市召陵区老窝镇果园村439号
身份证号:411123********6534
执行法院: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6000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未履行
法官联系电话:0395-356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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