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恋的时候,我们不是不懂爱情,而是不懂自己

睡了一个悠长的午觉,从老房子中醒来,透过眼前的大窗,看见暮色四合,像纱幔一样从天幕低垂下来,松松地笼罩在对面的楼顶上,低处的那些被灯光刷淡的光影,犹如一串串流苏。一弯新月如钩,挂在北方冬天光秃秃的树木枝桠间,像一盏娇小、温柔、玲珑的灯。

突然就想起那句古老的情诗:“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我们,也曾有过几许“人约黄昏后的”美好时光,在那情意最充沛,肉体最美好的年代。

可是,大多时候都是并肩走在学校侧边的林荫道上,矜持到连拉手都没有,来来回回地走,看影子在暮色中变淡,又在两杆路灯之间长长短短。

长的是回忆,短的是青春。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诗人徐志摩说过:“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

年少的时候并不喜欢徐志摩,觉得爱一个人就应该此生不渝,所有的移情别恋都是渣,有了点年纪之后,再看到他那首情诗《你去,我也走》,瞬间就懂了,历经世事的成年人的爱,就应该知足也知止,我看着你走上灯火通明的光辉大道,即使我们在此分手,只要你一路通途,我便心安。怀揣这份爱,我宁可独身上路,披荆斩棘。有时所谓的自私和决绝,只不过是忠于本心。他打动世人的,正是这份热烈纯真。

或许他已经在这份爱中,修炼了一颗不渝的禅心,一路目送的这份温情,平生并未交付他人。

流落天涯谁见问,少卿应识子卿心。

有太多的应该,都变成了不该。

而我们,终究辜负了青春。

年轻的时候,我没有在感情面前无所畏惧的勇气。

今天的我,终于可以做到坦荡地面对自己的感情,不讨好,不逢迎,同时也不退缩,不犹疑;今天的我,终于可以做到不悔过去,不畏将来,全心全意地活在当下;今天的我,终于相信自己配得上这世上美好的一切。可是这个从怯懦到勇敢,从忐忑到笃定的过程,用了好多好多年。真的是有点晚了。

有些事,看起来是一个情感的故事,其实是个成长的故事。

初恋的时候,我们不是不懂爱情,而是不懂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