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最全新規統計,這些改變你要知道

2020年到了,中國的法制化建設不斷的在增強,今年有許多新法的施行也有很多法條的調整,今天小編就為您整理一下,2020年初實施的法規集錦。

一、《進口藥材管理辦法》施行,進口藥審批時間縮短

2019年5月16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佈修訂後的《進口藥材管理辦法》。對進口藥材申請、審批、備案、口岸檢驗、監督管理,以及對進口不符合規定的藥材在各環節的處置措施、藥材追溯管理、法律責任等予以規範。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預計進口藥材審批時間將縮短一半以上。

二、《市場監管投訴舉報暫行辦法》施行,職業索賠人的末日

2019年11月30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佈《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處理暫行辦法》,於2020年1月1日實施,其中最亮眼的是規定了:不是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或者不能證明與被投訴人之間存在消費者權益爭議發起的投訴,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不予受理。從根源上限制了職業打假人的惡意投訴行為。

三、《密碼法》發佈,保護國家和公民信息安全

《中華人民共和國密碼法》是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19年10月26日通過,2020年1月1日施行的我國密碼領域首部綜合性、基礎性法律,共五章十四條。規範了密碼的應用和管理、保障網絡與信息安全、促進密碼事業的發展。

四、《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實施,促進市場經濟的發展



《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涵蓋市場主體保護、市場環境、政務服務、監管執法、法治保障等,內容非常豐富,破除市場準入和市場退出障礙,強調平等對待各類市場主體,明確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的直接干預,明確各類主體的行為邊界,推動創新監管方式。


五、《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實施,保證道路安全

《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2020年1月1日起實施,《辦法》是交通運輸部聯合公安部等五部門共同制定,主要是加強對危險物品的運輸管理,從源頭到運輸全方位監管和督查,減少因為危險貨物的製作運輸引發的公民人身財產安全的損害。

六、《關於貫徹〈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車型分類〉行業標準(JT/T 489—2019)有關問題的通知》,高速通行將執行新收費標準


交通運輸部印發《關於貫徹〈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車型分類〉行業標準(JT/T 489—2019)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收費公路統一從2020年1月1日起按照新分類收取車輛通行費。

對貨車和專項作業車,從2020年1月1日起,啟用電子不停車收費功能,ETC單卡用戶(未安裝車載裝置的ETC用戶)不再享受原則上不小於5%的車輛通行費基本優惠政策。此外,重新核定車型分類,對車長小於6米的8座和9座小型客車,從2020年1月1日起,統一按照1類客車收取車輛通行費,並安裝、更換ETC車載裝置或者調整車型。

六、《保健食品標註警示用語指南》發佈,規範保健品市場

2020年1月1日起, 由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佈的《保健食品標註警示用語指南》將正式開始實施,明確規定:“保健食品不是藥物,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的警示用語區應當位於最小銷售包裝的主要展示版面,所佔面積不應小於其所在面的20%,而且使用黑體字印刷。為的就是醒目的提醒大家:千萬別把保健食品當成藥品,不能治療疾病

七、新版《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實施,藥品價格大幅下降

在新版《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中97種藥品通過談判方式進入國家醫保藥品目錄,其中新增加的70種藥品,平均降幅達到60.7%。

在新增的70個藥品名單中,三種治療丙肝的藥物首次被納入新版《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平均降價超過85%,覆蓋到所有基因型患者。這將極大提高我國近千萬丙肝患者的治療效果,大幅降低經濟負擔。


八、《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實施條例(草案)》施行,強化投資保護

在12月12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實施條例(草案)》,於2020年1月1日同步配套實施。內容集中於以下幾點:一是平等對待內外資企業,二是強化投資保護,三是規定主管部門在審核有關行業、領域准入許可時,不得在許可條件、申請材料等方面對外國投資者設置歧視性要求,四是規定了不依法平等對待外資企業、違法限制外資企業平等參與標準制定等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五是明確港澳投資者在內地投資參照外商投資法和《條例》執行;臺灣地區投資者在大陸投資,適用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未規定的事項參照外商投資法和《條例》執行。

除此之外還有《關於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形成機制改革的指導意見》、《關於深化道路運輸價格改革的意見》、《關於深化道路運輸價格改革的意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