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縣政區建置沿革的變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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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縣人民政府大樓

南縣政區建置沿革的變遷

南縣政區圖

南縣政區建置沿革的變遷

南縣政區地名志

南縣政區建置沿革的變遷

鮮花

今日南縣居洞庭湖西北,在湖南省北部,與湖北省的石首市交界;東部、東北部和華容縣、岳陽縣相鄰,南部與沅江毗連;西南瀕淞澧洪道與漢壽縣、常德市相望;西部與安鄉縣接壤。地理座標為東徑112°11′--112°49′,北緯29°03′--29°31′。南縣從清朝光緒二十一年(公元1895年)清政府割華容、安鄉、龍陽(今漢壽)、武陵(今常德)、沅江、巴陵(今岳陽)6縣接壤部分淤地設立湖南省南洲直隸廳以來,至今已有一百二十餘年建治歷史了。

一、政區設立

洞庭湖,舊石器時代就有許多人類活動的遺蹟出現,三苗國的土著先人就在這塊土地上創造著人類文明。新石器時代後,處於緩慢沉降之中,秦漢時向沼澤化方向發展,東北部沉降尤甚,三國時已形成260裡的巴丘湖。唐宋時進入全盛時期,號稱周極八、九百里。明朝時開始有湖洲外露,至清時逐漸加劇。特別是從清朝1860年以後,因朝廷"舍南救北"方針以保荊江地區,於是先後開通"四口",江水攜帶大量泥沙南洩入湖,從而加速了洞庭湖淤積速度。尤其是西岸,先是荊江南岸石首縣屬之藕池潰決,大江之水洶湧澎湃,南入洞庭,以致華容縣西鄉赤松亭、宋田山地方和安鄉迤東一帶被洪水淹沒,至同治末年,曾被淹沒的宋田山、九都地方,也漸漸隆起成洲,日益增廣而形成大片肥沃的土地,自華容之九都至龍陽南嘴山對岸荒洲止,有龍陽、安鄉、華容三縣轄境面積達二百餘里,當地居民稱為"南洲"。新淤洲土,極宜耕種,因而遊民來洲墾種者頗多,甚至為佔洲土,械鬥成風,訟獄繁興。一般貧苦農家多墾荒以謀生,而地方豪紳對此荒洲則紛紛爭佔。高阜洲土之地,修築堤垸,陸續挽成新垸。此處經長期挽垸,已增至數十處,著名的有育才大垸,後又續修又東垸、集賢垸、烏嘴垸、天成大垸等。洞庭西北兩岸,田疇密佈,炊煙裊裊,原有的幾縣版圖擴展,人口增加。為了徵收課稅,1890年,巡撫王文韶申明定例,奏準清政府,強橫奪去農民開墾之地,縱容豪紳地主對土地的兼併,並在南洲添設水師一營,常駐巡防,以維持統治。

為便於管理,徵比錢糧,統治這片"新大陸",於是畫疆定界,設官專管。前任巡撫張煦令藩臬兩司和善後局委員,會同沿湖巴陵、華容、安鄉、武陵、龍陽、沅江等縣,分途勘丈,將各縣淤地劃撥清楚,在所劃割出的巴陵團山濱河水以西之地,華容縣屬之明山、寄山濱河水以南之地,及陳復、泰來、兩豐諸垸以南地方,安鄉餘家新港以東之地,武陵縣等伴洲、覆盆洲以東之地,龍陽之銀珠灘、東旺湖、團坪廠、靈官洲以北及大通湖、龍華司以東地方,沅江舵杆洲、肖公廟、藁薦洲以北地,繪圖造冊,呈准清政府設立南洲廳治。1894年,繼任湘撫吳大澄,將籌議南洲廳建置設官等事,奏報清政府。

1895年,南洲直隸廳撫民府在烏嘴正式成立,劃歸該廳管轄的鄰近各縣邊地和新淤洲土,計民田十三萬三十畝七分三釐,官田八萬九千二百五十畝四分,蘆田六萬三千三百七十四弓。凡應徵額糧全部如數撥歸南洲廳,同時委派陳國仲為新設南洲直隸廳撫民通判,徵收轄境錢糧,設置學額。旋以烏嘴地方太小不便開展,復於1897年將南洲廳撫民府遷到九都,調毛隆章署理,接著大興土木,創修衙門、學署、兵營、監獄等。民國元年(公元1912年),改為南洲縣,次年改為南縣至今。1914年,南縣屬武陵道。1916年至1922年南縣屬湘江道。1937年南縣屬第二行政督察區。1940年南縣屬第四行政督察區。1949年南縣屬常澧專區。1950年南縣屬常德專區。1962年南縣屬益陽專區。1968年南縣屬益陽地區。地改市後南縣仍屬益陽市至今。

二、疆域變遷

民國四年(公元1915年),知府魏景熊秉承巡按使署意旨,會同各縣知事重勘嶽、華、南、沅四縣縣界。東部華容、岳陽兩縣:從南華界河河頭沿河南下1442米,以河心為界,河西南屬南縣,東北屬華容;繼往正南,直出9249米,西屬南縣,東屬華容;又折正東,接嶽、華縣界終點,長約4500米,南屬南縣,北屬華容;再從三縣界端直抵東南之舵杆洲中心,長約6400米,西南屬南縣,東北屬岳陽。南部南、沅縣界:縣境南端的同心、匯春、同春、大有東垸東南堤一段不變;新定縣界從大有東垸東南堤直出東北,歷種福垸第二豆刂 口以抵肖公廟,長約10000米,西北屬南縣,東南屬沅江。再從肖公廟界端直抵舵杆洲,長約18000餘米,東北屬南縣,西南屬沅江。這次重勘縣界,劃出南縣官荒私垸約25平方公里。此後至1949年7月,縣界基本未變。1949年10月後,南縣與鄰縣縣界作過多次調整,其主要變化如下:

(一)1950年4月7日,華容縣第2區景港鄉五保東南垸(地處南縣第五區大同垸內,與華容縣北景港鄉隔河相離),經南、華兩縣建設科商定,劃歸南縣第五區管轄(今屬烏嘴東南村),計135戶,825人,1824畝耕地;同月,華容縣第二區注市九保豐城垸,亦劃入南縣五區寄山鄉(今屬華閣鎮豐城村的大部分和華勝、汀頭村的少部分),計273戶,1631人,1802畝耕地;五月,漢壽縣六區一保的同福南、北兩垸及粒中、禹貢、桃花、礦山洲等小垸,劃歸南縣二區同豐鄉(今屬武聖宮鎮),計2500人口,6600畝耕地;與此同時,南縣二區三、四兩保的思樂、裡中、永興、永固四村,劃給漢壽縣六區管轄,計2200人口,6000畝耕地。

(二)1950年12月8日,安鄉縣第三區六牧垸劃入南縣二區等伴洲鄉德新村(今武聖宮鎮德新村),計190人,600畝耕地。同時,又將該區治化鄉(新、老七保)安鼎垸(即藕池河中支盲腸以東,遊橋河以西,上三岔河以南,揭家洲以北之地,計4301人,9788畝耕地),及湖北石首縣團山鄉八保的"六十畝圍子"(今浪拔湖鄉上三岔河村)一併劃入南縣一區新南鄉(今屬浪拔湖鄉上三岔河、新口、驛馬頭、新擋口等村)。

(三)1951年3月22日,華容縣第三區十五鄉劃入南縣,計850戶,4010人,水田9000餘畝,旱土400多畝,廢田800多畝(今屬浪拔湖鄉吉安、誥封、南吉三村)。

(四)奉湖南省人民政府農業字第006號令,南縣於1951年3月29日接管了大通湖蓄洪墾殖區,旋即建立大通湖區,下設十二個鄉。原由沅江、湘陰兩縣管轄的該區之行政權及有關資料全部移交南縣(省府於1951年1月6日簽發農業字第037號令,規定移交的大通湖蓄洪墾殖區包括增福垸、有成垸、善慶垸、玉成垸、種福垸、厚生垸、利貞垸、金盆北洲等29個洲垸)。

(五)據省政府1951年2807號令,"岳陽所轄洞庭湖西岸之所有垸田、柴洲,應以湖為界,全部劃交常德專區領導,嶽西村劃交大通湖管理處管轄"。12月20日,將岳陽縣原轄洞庭湖西岸之嶽西村劃歸南縣大通湖管理處管轄,併成立了嶽西鄉,其地域包括新蘆洲、長洲子、舵杆洲、王名洲、舵杆浹、蒸缽湖等及近洲水面。

(六)1953年11月2日,常德專員公署批覆將安鄉縣二區三岔河鎮的天心洲劃歸南縣,計8戶24人,52畝旱土(今屬浪拔湖鄉西河頭村一組)。

(七)1955年6月,漢壽縣第六區(今廠窖鎮、茅草街鎮和武聖宮鎮的一部分)劃入南縣,設武聖宮區,此次劃入10348戶,44169人,105469畝耕地,原漢壽縣六區所屬之塘池洲、天星洲兩地草山和天星湖水面一併劃歸南縣,又於1957年、1958年兩縣連續協商,將漢壽縣六區所屬之天星洲(野鴨凼以東)、張家灣、樂安垸陸續劃歸南縣。

(八)1953年2月,奉省府指示,將南縣大通湖區之種福垸撥給省公安廳修建勞改農場(今千山紅農場);1955年12月,奉省人委指示,又將南縣大通湖區之民和、北汀頭二鄉劃給千山紅農場;1958年10月奉省委指示,將千山紅農場劃屬南縣,又於1959年3月轉交沅江,並將南縣利厚垸計3956人、9983畝耕地,一併劃入千山紅農場。

三、政區演變

清光緒二十一年(公元1895年),建置南洲直隸廳,廳治初設烏嘴,越二年遷署九都。廳境劃為東西南北中五鄉,下設109團。民國元年至民國三年(公元1912-1914年),南縣行政區劃沿清舊制。民國四年(公元1915年),南縣知事公署行政四科會議決定,撤銷原五鄉109團,改劃為17個區,151團。民國十九年(公元1930年)正月,南縣實行地方自治,重建政區。將原17個區151個團,併為6個自治區,74個團(亦稱鄉)、12個區轄鎮,並將區、團改用序數名。未久,團、鎮之下增設閭,閭之下設鄰。1927年至1932年,中共南(縣)華(容)安(鄉)特委在縣城東堤尾成立,並領導開展武裝鬥爭。在紅二軍團的幫助下,建立了縣蘇維埃政權,第一任主席譚曠,第二任主席孟慶友,並設立了一、二、三、四、五個蘇維埃區。民國二十四年(公元1935年)五月,南縣實施政區新制,廢都、團、閭、鄰,施行區、鄉、保、甲制。原6個區及其駐地不變,原74個團12個鎮,併為27鄉、4鎮,下設125保,2599甲。民國二十七年(公元1938年)七月,南縣廢區並鄉:撤6個區,將原27個鄉、4鎮,併為16鄉1鎮,下設182保,1894甲。民國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南縣政府將原16鄉1鎮,182保併為10鄉1鎮,126保;並按鄉、鎮大小分為甲、乙、丙三等。1949年7月28日南縣解放,8月16日成立縣人民政府,由石新山擔任縣長。8月20日,完成劃區建設。全縣共建6個區,沿襲75個保(均用序數名)。南縣從1950年11月至1952年底,結合土地改革,廢除保甲,劃鄉建政,全縣增至8個區,建160個鄉,5個鄉級鎮。1955年全縣政區9個區,127個鄉,1個區級鎮,3個鄉級鎮,885個行政村,18個居民委員會,94個居民小組。1956年6月撤區並鄉:廢9個區及荷花嘴、麻河口兩個區轄鎮,將原82個鄉併為18個鄉,原三仙湖區轄鎮升為縣轄鎮,保留原縣轄城關鎮,並將鄰城鄉劃入,全縣建204個高級農業社,14個居民委員會,86個居民組。1958年9月28日,全縣實現人民公社化,撤銷原18個鄉、5個鎮,建立人民公社,下設76個大隊,保留縣轄城關鎮,全縣設14個居民委員會。1961年3月,調整公社體制,全縣原9社、2鎮,調整為15個公社、2鎮,撤原大隊,改原中隊為大隊,計320個大隊,2881個生產隊,全縣城鎮14個居委會,88個居民小組。1969年9月,南縣調整部分公社區劃:全縣政區為19個公社,338個大隊,3個縣轄鎮,15個居委會,88個居民小組,1個縣農場。1982年南縣政區:19個公社、3個鎮、1個農場,下屬376個大隊,4603個生產隊,17個居委會,75個居民小組。1985年底,南縣基層政權體制改革告一段落,全縣政區為14個鄉、6個鎮,1個縣農場,下設378村,4414村民小組,39個居委會,239個居民小組。2005年12月3日,全縣農村綜合配套改革會議召開,宣佈全縣20個鄉鎮調整為12個鄉鎮,385個村,11個社區,36個居委會。

四、區位概況

南縣,全縣總面積1346.17平方公里(今大通湖管理區設置未經國務院批准,原大通湖區所轄面積仍為南縣版圖)。現12個鄉鎮共有人口68萬。全縣有著良好的自然條件及資源開發。全縣地處長江中游南岸,為河湖衝擊淤積平原,平均海拔近29米,全縣除明山、寄山、九都山、太陽山少量丘陵地之外,均為一馬平川的湖洲平原,水域為43.6108萬畝,佔27.04%,崗地和丘陵佔5%。全縣沃地廣闊,眾水網聯,湖塘密佈,林帶如織,資源豐富,素稱"魚米之鄉",對發展商品生產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一是土地面積廣,土質優良。全縣擁有耕地83.0936萬畝,佔總面積的51.52%,其中水田57.1786萬畝,園林7683畝。地層深厚,土壤肥沃。PH值一般為7.5左右,有機質含量高,耕性好。農用地中理化性狀較優良的瀦育型水稻土佔水田面積的82.8%。旱土全部為質地較好的湖潮土。肥沃的土地對發展以糧食和經濟作物為主的種植業是適宜的。二是水域面積大,水利資源豐富。南縣境內河流183.3公里,南茅運河41.3公里,湖泊62個,水面5.1萬畝,外垸湖泊兩個,計31.74平方公里。可供種養和捕撈水面達274526畝。相當於耕地的33%,對發展漁業、湘蓮生產極為有利。農業灌溉良好,水源調蓄和交通運輸暢通。湖洲達85714畝,宜種防護林和蘆葦。全縣總水量資源為1133.2億立方米,農業、工業、居民年用水量僅佔總量的0.454%。三是光照充足,氣溫適宜。全縣屬中亞熱帶向北亞熱帶過度的大陸性季風溼潤氣候,地域間氣候差異小。年日照數多年平均為1775.7小時,為全省光照較多地區之一,相對溫度多年平均為82%,乾燥度為0.51,利於林木和其他農作物生長。多年平均氣溫16.6℃≥10℃,活動積溫為5254.1℃,熱量較為豐富。四是植物生長量大,縣內屬兩湖平原後生植被栽培區,生物資源豐富,具速生優勢。特別是以莖葉為經濟產量的用材林、薪炭林和麻類、蔬菜飼草等,經濟系數大,產量高。林木年生長量為山區二倍,湖區速生林木"三杉"平均每畝產生長量在1.89立方米。苧麻單產居省之首。飼草單產甚高,為發展農副產品加工業和畜牧業提供了充足的原料和飼料。五是旅遊資源正在開發。南縣是老革命根據地之一,是全國33位軍事家之一的段德昌烈士的家鄉,現九都山建築有德昌烈士陵園。這裡依山傍水,風景優美,革命建築物可以成群。在新世紀上半葉,這裡將建成南縣旅遊系列景點。廠窖鎮是日軍侵華第二大慘案--"廠窖慘案"發生地,建有"廠窖慘案遇難同胞紀念碑"和"紀念館",並建成公園。三仙湖鎮和中魚口鄉萬畝荷蓮已成為國內外人士遊覽勝地。南縣名人輩出,紅軍將領段德昌、工程院院士黃伯雲、解放軍上將劉鎮武等均是南縣人民的驕傲。

南縣投資環境優良。南縣東距沿長江開放城市岳陽97公里,西距常德105公里,南距益陽110公里,離省會長沙176公里,連接環洞庭湖經濟圈內岳陽、常德、益陽、荊洲四大地級市,處於"長三角"和"泛珠三角"兩大經濟輻射交匯區,具備典型的後發區位優勢。南縣水陸交通便捷,縣城距長(沙)常(德)高速公路僅50公里,省道S204、S306、S202線和杭(杭州)瑞(瑞麗)高速公路縱橫貫穿境內。縣內跨經和寬跨比分別居國內和世界同類型橋樑第一的茅草街大橋,是湘北地區主要的交通樞紐。南縣年電力供應能力達87600萬KW。電話交換機容量12萬門,移動通信容量10萬門,寬帶容量1萬門。南縣2005年全縣完成生產總值38.6億元,完成工業總產值39.4億元,農業總值完成24. 4億元,全縣種植糧食85萬畝,糧油標準化生產面積均達到20萬畝,新植楊樹21.3萬畝,養殖業產值佔農業總產值的比重擴大到43.9%,全年出欄生豬57.2萬頭,牛2.05萬頭,羊4.34萬隻,家禽369.5萬羽,水產品總量5.72萬噸。全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600元,農民人均純收入2915元,分別增10%、6.5%。年末居民儲蓄存款餘額22.6億元,比年初增長15.5%,全縣輸出農村勞動力12.8萬人,創勞務收入約6.4億元。

南縣到2010年,國民生產總值達到209080萬元,十年年平均長5.0%,國民收入達到184840萬元,工業總產值達到324960萬元,財政收入達12850萬元。南縣2010年將達到或超過國家撤縣設市標準。一是人口密度,縣政府駐地從事非農產業的人口將超過12萬,縣總人口中從事非農產業的人口不少於15萬。二是從經濟指標要求看,鄉鎮以上工業產值在工農業總產值中不低於80%,且不低於15億元,國民生產總值不低於10億元,第三產業值所總比例達到20%以上。三是城區公共基礎設施好,城區自來水普及率不低於90%,道路鋪裝率不低於80%,有較好的排水系統。四是居民生活高度社會化,城區居民衣食住也將依靠市場供應,居民生活日趨高度社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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