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川法院成功執結了一起勞務糾紛案

法治甘肅網訊(通訊員

馬建飛)近日,張家川縣人民法院依法對一名躲避、規避執行的“老賴”劉某某採取拘傳措施,促使劉某某主動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決義務,成功執結了一起案件。

申請人楊某某與被執行人劉某某因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訴至法院。2017年12月23日,張家川縣人民法院依法判處劉某某賠償楊某某醫療費、誤工費等47615.76元。

判決生效後,劉某某不主動履行生效判決,2018年1月13日,楊某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立案後,執行幹警多次聯繫劉某某,督促其主動履行生效判決義務,並向其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但劉某某以各種藉口拒不到法院,也不主動報告財產,甚至不接法院電話,跟執行幹警玩起了躲貓貓。

5月3日13時,執行幹警接到線索,在劉某某承接工程的工地附近進行蹲守,15時,成功將劉某某堵在工地,並拘傳至法院。當冰冷的手銬戴在手腕上時,劉某某才發覺法院也能跟他“動真格”,當即表示會盡快履行生效判決義務。在法院的羈押室內,劉某某在法警的監督下,聯繫家屬送來了現金1萬元,並寫下了保證書,保證於5月10日14時30分前主動向法院繳納剩餘執行款。5月9日15時30分,劉某某主動來到法院,繳納剩餘執行款37615.75元、案件受理費1384元、執行費614元,至此,此案告結。5月14日,申請人楊某某向法院贈送“廉潔奉公、執行神速”的錦旗表示感謝。

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百日會戰”期間,張家川縣人民法院將嚴格按照 “百日會戰”實施方案,窮盡各種手段,重點打擊各類躲避、規避執行的“老賴”。執行時間為7×24小時,執行手段為查封、凍結、限制高消費、納入失信人名單、拘傳、拘留等,在此鄭重告誡所有被執行人,無論你在哪裡,都會找到你,採取任何方式規避、妨礙、抗拒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都將付出更大的經濟、信用及人身自由代價,在社會活動中處處受限、寸步難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