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教師向家長索要“好處費”28萬元,被判三年六個月,你這麼看?

音樂貓

好處費只是一個非常文明的說法嗎?什麼叫好處費?其實就是法律上所說的賄賂,並且這個賄賂還非常的高,一個老師就敢向家長索要28萬元,那以後孩子還怎麼去信任老師?像這樣老師的師德,我個人覺得是非常有問題的,而且是急待解決的,像這樣的老師教出來的學生也不一定是非常好吧,即使是學習好,那可能在做人或者是價值觀方面也存在一定的問題,不過最後得到了應有的懲罰,被判刑三年六個月,我覺得這個法律是非常公正的,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如果你想要得到好處費,那就必須要承擔一定的後果,並且教師這個行業,其實師德必須要建立起來,如果是一個教師沒有師德的話是非常嚴重的一件事情,因為影響的不僅僅是一個孩子,而是一個班級,不僅僅是文化傳播,更多的是身心教育的一個問題,不僅僅是學生學習,更多的是下一代的教育問題,所以教師向做出這樣的事情,一定要嚴厲的處罰,我自己就是一名老師,但是我覺得法律是非常公正的,我們應該和家長建立良好的關係,而不是以各種藉口去收取一些不合法的費用。


南充身邊事

看到相關報導,項某利於職務之便,多次為學生家長幫忙,以滿足家長通過特長生招錄渠道將其子女升入甲中學,先後索要、收受“好處費”累計28萬元,索賄、受賭數額特別巨大,受到判刑3.5年,並處罰金25萬元,實屬罪有應得。


然而,凡事都有兩個方面。項某作為一名排球教練,在學校的特招上的確有一定的權力,但作為教師,權力不可能達到通天的地步,為滿足家長的願望,他也要去求助於別人,求人的事空口白牙說白話能辦成事,除非你是當事人的至親、領導,這是大家心知肚明的事。因此,項某在操辦這些事的過程中少不了花錢(個人推測)。既然需要花錢,家長不給,自掏腰包,除非那人腦子進水了。家長給的錢當然花不了,差額部分自然落入項的腰包。嚐到甜頭的項某,再加辦事有門路,致使他一發而不可收,東窗事發順理成章。


面對項某走麥城,當年受過他幫忙的人是什麼心態呢?是自責?是自疚?是幸災樂禍呢?當年求人辦事的時候,你考慮過別人的後果嗎?在法制社會里,一切人都應在法律範圍內行事,你孩子不是那塊料何必求人把他做成那個才呢?如果你沒私慾在前,哪有項某刑獄在後?說實話,有的人求人辦事,確有強人所難之舉。

現在社會上的有些人看問題喜歡以點帶面,認為犯罪的人是教師,那麼,整個教師隊伍都一塌糊塗,哪有這個邏輯呢?教師隊伍中絕大部分是好的,是樂於奉獻、甘於清平、遵紀守法的,這是主流,勿容置疑。如果教師隊伍中出現個別不法之徒就一窩蜂地往教師隊伍潑髒水,這是對社會不負責,對廣大教師不公正,對培養下一代也會帶來極大的負面效應,純屬負能量。


草屋閒聊

這種教師被判刑就是罪有應得,身為一名人民教師,卻把“賺錢”的手伸向了學生和家長,被判刑純粹是自作自受。

事情是這樣的,成都市一名體育教師項某是成都市事業單位編制教師,系國家工作人員。2011年至今,項某在中學擔任體育教師兼排球隊主教練期間,除負責排球隊隊伍組建、訓練、比賽等工作外,還負責甲中學排球特長生招考工作的資格審查工作以及擔任排球特長生考試的評委,並可以向學校推薦學生通過特招程序進入甲中學。

作為人民教師的項某在職期間,為了自己的一己之私,利用自己的職務之便,通過幫學生通過特招程序進入目標中學,向其家長收取“好處費”,經查,項某通過這種手段收取的好處費多達28萬元。

“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也”,教師一直都是一個神聖的職業,教書育人,受人尊重,是道德的楷模,是學生的榜樣。教師同時又是一個默默付出的角色,是蠟燭,是園丁,是春雨,是樹根,是...項某不僅抹黑了自己的臉面,同時也給整個教室隊伍抹了黑。

項某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坐下了這樣的事情, 坐下了一些法外之事,當然拿出好處費這些學生家長也是自願的,但那都是為了孩子啊,所以說可憐天下父母心,為了我們,父母即使花費再大的代價都是心甘情願的。作為教師,即使是學生家長主動找你辦這樣的事情,你也不能夠答應,應該做的是正確的和學生家長討論,引導他們通過合法的正確的渠道讓孩子升學,更何況還收取了高價的好處費。

項某,身為一名教師,本該教育學生向好的方向發展,本該向學生展現的是一個積極向上,正能量的形象,本該以身作則,可是,我們看到的卻是這樣的一幕。

我覺得他已經不能夠勝任教師這個職業了,他已經沒有資格繼續站在學生的面前。

為了人民教師這個稱號,這個職業,堅決要嚴懲項某,他已經玷汙了它,不能再因為他而毀了它。


China阮大仙


看到這個信息,我真是暈了,這都是些什麼老師啊!不過,我以為出現這個事件,倒也不是壞事。


首先,對我們的教師隊伍,敲響了警鐘。

這個事件,提醒有些教育工作者,不要利用手中,掌控學生前途的權力,為所欲為,“莫伸手,伸手必被抓”,你手中的權力,是為學生服務的,不是你中飽私囊、謀取私利的尚方寶劍!

其次,清除了教師隊伍中的“害群之馬”!



說實話,教師隊伍絕大多數教師,應該都是兢兢業業、無私奉獻的優秀教育工作者。可哪個行業,沒有幾個“害群之馬”?教師這個職業也不能倖免,總有些唯利是圖、崇尚拜金主義,師德敗壞的老師,成為大眾的焦點。其實,這也不能怪大眾輿論,教師肩負著“教書育人”的職責,哪個家庭把自家的“希望和未來”交給這樣的老師,放心呢?大眾輿論的提醒和監督作用,能使每個教師時時警醒,牢記自己的職業要求和職責!對“害群之馬”的無情披露,可以使我們的教師隊伍更加純潔!

再次,這個事件,為我們教育主管部門以及執法機關,懲治教育腐敗找到了突破口。

哪個部門或者個人,手中握有掌控學生前途的權力,就是我們執法機關和教育主管部門,懲治腐敗重點關注的地方。因為他們妨礙了教育公平,使優秀的人才,因為不正當競爭,而無法一展所長。造成教育浪費,是個人的損失,更是國家的損失!不從重從嚴懲治,不足以平民憤!

所以,這個事件,為我們教師隊伍,保持純潔、杜絕腐敗是大有益處!


杏壇師語

哇,這個老師教點書有這麼多錢可以向家長索賄,實在太過分了,太缺德了!這個老師黑心丶黑肺丶黑肚腸,從裡到外渾身黑透了。作為為人師表的老師簡直是無底線了,道德淪喪到極點了,人間最黑丶最醜陋的老師,建議量刑還可以判重點,殺一儆百!

現在的校風丶師風是有問題,是要好好要整頓一下教師管理隊伍。現在有的老師確實沒師德,風氣很不好,有好處就教,給你一個笑臉相迎,不給好處臉難看,門難進。弄得學生和家長不知所措,只能屈服於這種“淫威”之下,不然,會給孩子造成心理上傷害,帶來很大的心理陰影。孩子是希望,是未來,所以家長對老師都有一種敬畏之心!



紅紅正者無敵

項某應該是栽倒在手中的那點職責和權力上面,也就是甲中學排球特長生招考工作的資格審查工作,以及擔任排球特長生考試的評委,並可以向學校推薦學生通過特招程序進入甲中學。


可別小瞧了他的這點權力,他可掌管著甲中學排球特長生錄取的生殺大權。那些特別優秀的排球特長生,要錄入該中學估計不會有什麼問題。要是專業水平在錄取標準附近的,有項某這種老師在把關,能否憑真正實力錄取,怕是要無望了。

那些向某項行賄的學生家長,有些應該是孩子的專業水平在錄取標準附近的。他們擔心自己孩子被擠下去,就花點錢來打點一下,買顆定心丸。錄取結果出來之前,有這種想法的家長還真不少,誰不想為自己孩子找個出路,誰也不想自己孩子輸在這個節骨眼上。

還有一種是已經清楚自己孩子排球專業成績不行的家長。他們肯定是想盡一切辦法,不惜重金去打破錄取規則。為自家孩子去逢山開路,遇水搭橋。

秩序被這些人一打亂,就難免會有人滿意,有人不滿意。不滿意的就是花錢後事情沒辦成的,和在專業分數附近但被刷下來的。這些家長把項某舉報也在情理之中,也是遲早的事情。項某夜路走得多了,終有一天是要遇見鬼的。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呀!


一切行賄受賄現象的產生,都因來自上方的監管不力,甚至與受賄者本人結盟,形成了利益共同體。還有來自群眾的舉報不力,也有可能證據不充分、不好弄,對行受賄構成不了威脅。



挖出了項某這個毒瘤,當然是件大快人心的事。針對項某受賄這事,值得去反思的不僅僅是每位教育工作者、學校、各教育主管部門、甚至還有整個社會和國家。

反腐最好的結果,其實就是還百姓一個公平、公正、公開、合情、合理、合法的社會環境。


毛毛蟲夢工場

教育書育人,教師的本職工作,有人利用職務之便向家長索要好處費達28萬之多,不知道他身處何職務或什麼要職,我看普通的老師就沒那個便利吧!被判三年六個月,大快人心,這只是個別別有用心之人,教師中的敗類,並不代表一切,一般的老師給他機會也不敢,更何況沒有機會。

一般來說,普通高中招生文化考生基本上是沒有什麼亂象出現。這個就按照志願從高分往低分錄取,或許也有個別鑽點空子或者打招呼,但索要費恐怕就不太可能。存在問題的較多的就是特長這一塊,比如美術、音樂、體育的招生,相對來講這一部分考生文化成績都較差,想要進入期待的學校可能性較小,這時就給了某些有職務便利的人創收的機會了。畢竟這一類考試中評分還是以主觀為主,不象文化考生一就是一、二就是二。

這種事情發現一起就要嚴懲一起,絕不要手軟。這樣的人本身就不該在教書育人的崗位上,嚴重的有損教師在人民群眾中的形象,在教師形象每況日下的今天,暴出如此敗類!身為教充界的所有應該警惕,不辜負教書育人四個字。


高考前瞻

教師的敗類!判得好!判得太輕!判個無期徒刑,才解我心頭恨!我們的教師形象就是被這種無恥敗類抹黑了!失去全社會對教師的信任!!!教師也是一種職業,你教人識字,傳道授業,國家給了工錢,你盡職盡責做好本份工作,天經地義,何緣要向學生,家長勤索錢物!你兢兢業業,克己逢公,悉心培養學成才,家長,學生誠心獎賞你,也只能領人情,互相答謝!!! 當今這些敗類,自以為自已管著你的仔女升學命脈,不獻錢銀,你就別想成材!誰不送錢,送物,就是不尊重我!我就要報復,給你仔兒顏色看,百般刁難,挖苦,諷刺,打罵之能事,可惡之極!!! 惡劣之極!!! 敗壞社會風氣!!! 教師的為人師表風骨全無! 人們眼中成了一堆狗屎!!! 汙染社會環境,必須徹底清掃,還一個明亮法淨的校園,風清氣爽!!!


手機用戶老頑童四公

看了大家的評論,很多人拿教師的神聖性、師德師尊說事,批判此人的行為,甚至攻擊整個教育行業教師現狀,我卻有不同的觀點。

我向來不喜歡以道德去綁架評論他人,道德只是個人修養,行為規範,它不能代替法律作為評判標準。



新聞說的很明白,此人是事業編國家工作人員,行為是受賄,違法受刑,法理如此。

個別人的違法行為與他所從事的職業屬性無關,教師、醫生、公務員、企業職工等等職業,都有相關職業操守,行為底線。

法治社會,人人平等,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不管你是什麼身份,職業,地位等等,只要違反了法律,該怎麼處罰怎麼處罰,該怎麼判刑怎麼判刑,不要過於的糾結於他的職業身份,甚至牽扯什麼道德標準,更不要偏激抹黑整個行業,為其打上特殊的標籤符號。



哪裡都有害群之馬,哪裡都有人之豪傑,看人對事不能以偏概全,一葉障目,讓法律的歸法律,道德的歸道德。

這不過就是一起普通的國家工作人員受賄事件,法律已經做出了宣判,當事人受到了懲罰,部分有此相關行為的教師和學生家長也受到了警示,國家法律紅線,不可觸碰,僅此而已!

謝謝閱讀,歡迎在評論區發表不同觀點,思想碰撞,觀點交流,才能使人提升自我,開闊眼界!



農言村語話鄉情

看到這個標題,著實被驚著了,什麼老師這麼大能量,能收這麼多好處費啊?但是看完詳述以後,明白了,原來不僅僅是老師,而且還負責招生工作和比賽的評委!這就明白了,這些工作本來就是高危工作,所以也就不驚訝了!

先表明態度吧,對於這樣的行為,要堅決查處,不管是誰,是什麼行業,貪汙腐敗都是必須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的!具體判多少年,當然法律說了算!

其實我個人感覺,沒必要強調老師這個職務,報紙也挺會找熱門,現在老師本來就在風頭浪尖上,任何的錯誤都會被媒體播出來然後鬧得滿城風雨!其實他是負責招生工作和評委這個職務讓他腐敗了,教師只是他的另一個職業罷了!這樣的人,放在任何行業,只要有機可乘,就會腐敗的!所以,他的腐敗行為跟他老師的職業沒有多大關係,也跟整個老師這個行業沒關係,因為說破天,有多少老師能有他這個職務啊?

所以說,麻煩請媒體們,別再拿老師做文章了,大多數老師就是因為熱愛這個職業熱愛著孩子們,他們每天和孩子打交道,不太懂得在社會上在媒體上發聲為自己正名,他們不太想把自己放在聚光燈下,他們只想好好的教書育人!因為,他們熱愛自己的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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