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行業“發票亂象”,2018年稅務風險大!

醫藥行業“發票亂象”,2018年稅務風險大!

一、四大原因造成醫藥企業2018年稅務風險高

近兩年,醫藥行業遭遇了前所未有的監管壓力和行業風暴。

(一)營改增的影響

2016年5月起,“營改增”全面推開,所有營業稅徵稅項目改徵增值稅,對企業的最大影響來自於稅率調整和增值稅抵扣鏈條的引入。所有增值稅專用發票均從全國聯網的增值稅系統開具,並且要求交易的票、帳、貨相符;並且增值稅抵扣鏈條完整,貨物進出紀錄清晰可查。

不論是藥品生產企業,還是代理商,都想盡辦法以看似真實交易開具的發票衝抵成本和費用,涉稅風險就像埋好的定時炸彈,只是沒到引爆的時候。

(二)兩票制的影響

2017年1月,國務院辦公廳在《關於進一步改革完善藥品生產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見》中提出,在試點的基礎上,爭取2018年在全國推行“兩票制”。

兩票制的執行,迫使藥品生產企業從之前的低開票,轉變為高開票;企業的賬務處理和經營模式面臨挑戰。而在流通領域,藥品代理商、經銷商、配送商的角色將被壓縮成一個。在整個流通環節的壓縮過程中,多票、過票、掛靠、避稅行為將大大減少,利潤更為透明。想想,有多少個地方的醫藥商業因為資金鍊問題、稅票問題、利潤問題導致停業整頓、被兼併,或者直接不幹了。

(三)打虛打騙專項行動的影響

打虛打騙就是打擊虛開發票和騙取出口退稅。作為行政執法的常態工作,從中央到地方,各級稅務與公安、海關和人民銀行都已建立部門協作機制,每年都會對打擊虛開騙稅違法活動作出工作佈署。稅務總局也會對全國各地的打擊情況進行專項統計。

醫藥行業作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重災區,每年都被確定為打虛打騙的重點行業。總局近年公佈的打虛打騙典型案例少不了藥企的身影;特別是2016年,10個典型案例中,是藥企就佔了4個。

(四)實行稅收黑名單制度的影響

國務院推動建立社會信用體系。於是,2014年7月,稅務總局發佈《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公佈辦法》,建立稅收違法黑名單公佈制度,懲戒嚴重涉稅違法行為;其中就包括“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以及虛開普通發票100份或者金額40萬元以上的”。

2014年12月,在國家發改委的協調下,稅務總局與21箇中央部委聯合簽署了《關於對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實施聯合懲戒措施的合作備忘錄》,地方各級稅務局也牽頭簽署了本地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2016年修訂後,共有聯合懲戒措施28項,分部門實施;包括:向社會公佈違法信息,納稅信用等級降為D級,阻止出境,任職限制,融資參考,禁止高消費,限制、甚至禁止多項經營行為,多部門從嚴監管,等等。

醫藥行業作為虛開高發行業,一旦涉稅行為被稅務局認定虛開騙稅,企業和相關責任人都將寸步難行,年關難過。

營改增和兩票制給醫藥行業造成了前所未有的挑戰,監管勢頭更是越來越猛。據統計,全國1.19萬家藥品商業企業,僅2017年就消失了1000家之多。大小生產企業也面臨經營挑戰和艱難抉擇。專家預測,未來將有50%甚至更多的藥企會被合規監管和無情的市場所淘汰。

二、稅務稽查選案機制直接造成稅務風險集中爆發

企業,不論註冊登記地點、行業、資本和盈利大小,都有可能成為稅務稽查對象。為了做到心中有數,醫藥企業應當瞭解稅務稽查是如何獲取案源信息的,企業怎麼就被確定為稽查檢查對象了。

(一)“大數據”——從稽查案源信息中發現檢查對象

稽查案源信息,就是稽查局的涉稅情報信息庫。實務中,使用率較高的案源信息主要有以下幾類:

1、納稅人自行申報的信息,以及納稅人的稅務登記、發票使用、稅收優惠、資格認定、出口退稅、企業財務報表等涉稅數據和信息。

2、納稅風險評估部門發現並移交的高風險涉稅信息。

3、上級黨委、政府、紀檢監察等單位和上級稅務機關在下發督辦、交辦任務時,提供的稅收違法信息。

如2017年,稅務總局、公安部聯合督辦,破獲廣州金來藥業虛開增值稅發票,涉案金額4億元。經稅務稽查測算,醫藥代表通過“走票”等形式套取現金,轉給醫療機構及醫生的費用高達40%。

4、同級公安、檢察、審計、紀檢監察等部門提供的稅收違法信息。

如稅務總局曝光的河南益康藥業有限公司虛開發票案,就是由洛陽市紀檢部門移交的涉線索。益康藥業為不具備藥品經營資質的個體銷售人員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806份,金額6650.83萬元。

5、本地稽查局受外地稽查局委託,調查收集證據,在受託協查中發現的稅收違法信息;

6、受理舉報獲取的涉稅違法信息;

對於以上案源信息,稽查局選案人員會重點關注納稅人所在的行業總體稅負,納稅人的收入、成本和各項費用的年度變化情況,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關聯交易信息等;通過數據分析、比對後,找準涉稅風險突出的納稅人,確定為待查對象。

(二)稽查隨機抽查機制的影響

稅務總局從2015年開始推行稅務稽查隨機抽查。這一選案在各級各地稅務局逐步落地,以後將成為主要的稽查選案手段。其運行模式為:

1、稅務總局和各省、市稅務局在參考納稅人的納稅規模、所屬行業、分佈區域等因素的基礎上,各自分別建立隨機抽查對象名錄庫,名錄庫內包含重點稽查對象和非重點稽查對象。

2、對各級稅務局確定的重點稽查對象,每五年須輪查一次。非重點稽查對象的抽查率不超過3%。

“兩票制”後,醫藥生產企業改低開為高開,銷售收入暴增,必然成為稽查關注重點;一旦被列為重點稽查對象,檢查不可避免。

(三)稅務稽查任務的剛性要求造成涉案企業自身風險防控手段失靈

各級稅務局每年會出臺稅收專項檢查計劃,整治重點行業和重點區域的稅收秩序。下級稅務局專項檢查的內容,往往參照上級稅務局確定的專項檢查計劃和本地實際情況。專項檢查計劃包括以下三項內容:

1、行業稅收檢查項目

a指令性檢查項目

今年,稅務總局已確定醫藥為檢查行業,各地稽查局必須將醫藥行業作為列入檢查計劃。另外,還包括房地產與建築安裝,廢舊物資回收,外貿出口等。

b指導性檢查項目

各地結合本地行業經濟情況,自行選取檢查行業。如地方商業銀行,高汙染、高能耗及產能過剩企業,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等

2、區域稅收專項整治重點

比如:虛開、騙稅等稅收違法行為易發、多發的地區;涉及農產品收購、礦產品和成品油購銷企業較為集中的地區及相關專業市場; “營改增”、“兩票制”試點行業較為集中的地區。

3、重點稅源企業檢查

稅務稽查的核心還是以查促管,查補收入。為了防止以上選案手段錯過漏網大魚,各級稅務局還會選取重點稅源企業作為檢查對象,提升重點稅源企業的納稅遵從。

(四)稅收違法案件發票協查

除分析選案、隨機抽查和專項檢查確定的稽查對象外,各地稽查局還承擔發票協查任務。

稅收違法案件發票協查,指查辦稅收違法案件的外地稽查局就涉嫌虛開、偽造的發票,委託本地稽查局調查取證的執法行為。如果本地企業是涉稅發票的開具方或接受方,本地稽查局將對其實施檢查,並根據查明的事實對本地企業作出相應處理,最後將協查結果回覆對方稽查局。

但是,接到發票協查後,如果稽查局順勢深入,往往牽出大案。這一點,只有涉案企業自身最清楚。

三、藥企積極應對稅務風險管理挑戰

(一)做好事前預警

醫藥企業需要加強涉稅風險的事前管控,實現經營業務與財稅處理無縫對接。良好的財稅處理能力關乎企業生存和長遠發展。

醫藥企業主要涉及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處理。增值稅方面,要儘量擴大取得增值稅進項發票的範圍,對所取得發票的真實性進行嚴格審核;同時,對購進貨物和服務進行跟蹤管理,對不符合抵扣條件的,及時轉出。企業開展營銷活動,應與服務提供機構簽訂協議,並要求按服務項目提供合規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保留完整的營銷活動紀錄。

企業所得稅方面,企業應充分利用稅收優惠政策,如高新技術企業稅率優惠,科研開發加計扣除,企業聘用殘疾人員工資費用的工資加計扣除等。

(二)探尋合規運營模式

醫藥行業的營銷過程決定了中間代理環節不可或缺,但必須符合合規監管的要求。醫藥行業正在探索合同銷售模式(CSO),推動醫藥營銷往專業化、學術化方向發展,逐步淘汰廣受詬病的帶金銷售。但是,CSO同樣面臨營銷費用的變現及成本控制問題,因此,應積極取得地方政府和行政管理部門的理解和支持,確保醫藥行業的改革有序前行、健康發展。

今年4月,醫藥大省黑龍江省發佈的行業發展計劃中,鼓勵藥企建立現代營銷模式,通過自建營銷網絡、銷售外包(CSO)等方式建立現代營銷模式。山西大同市政府也支持給予財政稅收幫扶政策,允許藥企成立相應的小規模納稅諮詢公司,通過諮詢公司代開發票,緩解分擔藥企部分藥品銷售成本和壓力

(三)引入稅法培訓、專家支持

由於藥企稅案往往涉及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稅務機關必須將涉嫌犯罪的案件移交公安機關處理;因此,涉稅案件刑事風險較大,藥企應當及早了解相關法律規定,避免案件檢查和偵查過程中自證其罪。

處理藥企涉稅案件,既需要熟練行業運營模式,還要有高超的法律,特別是稅法分析能力。一旦涉稅問題被納入行政、刑事執法程序,企業要及時尋求專業協助,維護合法權益,避免處置不當或不及時,後果難以挽回。

醫藥行業關係國計民生,藥品類型繁多,產業鏈條長,行業監管嚴,涉稅情形複雜。華稅稅務稽查組近期將持續關注醫藥行業的涉稅處理問題,下週一將推出“醫藥行業的涉稅風險分析”,敬請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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