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爾考逃稅被判刑16個月,內馬爾還敢去皇馬嗎?

瓢潑而下的冰水

據《馬卡報》報道,曾效力於西甲馬德里競技的法爾考因涉嫌逃稅被西班牙法庭判刑16個月,並處以900萬歐元的罰款。



雖然哥倫比亞神鋒並不一定會馬上入獄,但西班牙法庭用來指控法爾考的,居然是2012年和2013年的逃稅案,這就給正就轉會皇馬一事鬧得沸沸揚揚的內馬爾提了個醒,西班牙法庭的態度和所作所為,有必要作為內少考慮回不回西甲的一個關鍵因素了。

要知道,內馬爾可是留有案底的。

不說當年巴西法院認為內少偷稅1600萬美元,並因此凍結過內少4200萬美元的資產,單說西班牙法院,就曾經認為內少轉會巴薩時,存在稅務欺詐,巴薩偷稅910萬歐元,而內馬爾應該被判監禁兩年。

雖然此事最後大事化了,沒有後續發酵,但是,鑑於西班牙司法系統對球員們偷稅漏稅問題上的一貫嚴抓死打,個人認為,內少還是需要認真考慮一下。



這不是危言聳聽。

強如梅西,西班牙法院都不會姑息。去年7月,巴塞羅那法庭宣佈,梅西和他的父親被指控在2007年至2009年期間,通過開設公司逃避個人所得稅410萬歐元,本來已經被分別處以21個月和15個月的監禁,因梅西父子主動補齊了稅款,繳納了罰款,決定把他們父子兩的牢獄之災降低為罰款。

而梅西國家隊的隊友,內馬爾大巴黎的隊友迪瑪利亞,也曾因偷稅被西班牙法院判決1年徒刑,在繳納了200萬歐元的罰款之後,不必入獄。



西班牙稅務部門也曾指控C羅逃稅1300萬英鎊,據說C羅支付了2640萬英鎊(3000萬歐元)才免除牢獄之災。

還有穆里尼奧,佩佩,哈維-阿隆索、裡卡多-卡瓦略、莫德里奇和馬塞洛等球員,都曾面臨過西班牙法院的偷漏稅指控。

想象一下,世界上最會踢球的幾個人,居然有可能蹲進監獄,是不是有點毛骨悚然?



內馬爾真要去皇馬嗎?是不是該未雨綢繆,先利用“皇家馬德里”的皇家頭銜,先獲得一張兩張特赦令來作護身符?

當然上面說法是開玩笑,但我想,內馬爾肯定會好好正視這些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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