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拆除13座!瀘州完成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碼頭整改任務

瀘報君5月15日從市交通運輸局獲悉:

已拆除13座!泸州完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码头整改任务

截至目前,我市轄區內長江上游珍稀特有魚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的19座碼頭已拆除13座,生態復綠13座,規範提升6座,整治工作全面完成。

這是我市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長江“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戰略,根據中央、省關於沿江非法碼頭整治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和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要求,持續推進自然保護區內非法碼頭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

已拆除13座!泸州完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码头整改任务

在沿江非法碼頭專項整治過程中,我市創新舉措,提出“四斷、一拆除、一設牌”的治理方式:斷水斷電斷路斷航、拆除撤離碼頭設施設備、設置“該碼頭已取締”的告示牌,以嚴格措施防止已剷除的非法碼頭死灰復燃。

日前在武漢召開的“兩非”專項整治工作會議上,我市作為非法碼頭取締工作走在全國前列的5個地市州之一作了交流發言,“瀘州經驗”得到推廣。

明確責任 限時落實整改措施

我市制定印發了《瀘州市深入推進長江非法碼頭和非法採砂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等20餘個指導性文件,成立了以市長任組長的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召開專項整治工作專題推進會、培訓會、整改會、現場會等全市性會議30餘次,長江沿線各區縣政府、市交通、航務等部門細化工作方案,明確各階段工作任務、目的和要求,倒排工期,嚴格落實各項治理措施,促進工作落地見效。

按照“轄區負責、屬地為主”原則,我市各區縣政府作為整治工作的實施主體,每日報告工作進展,總結和推廣好的做法,制定一碼頭一策,堅決拆除碼頭建築和附屬物並對已經拆除碼頭進行生態復綠,同時加強聯防聯控、定期巡查和夜間重點檢查,堅決制止非法碼頭經營苗頭出現。

市級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形成整治合力,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專項整治的統籌協調工作,市交通、航務部門牽頭制定非法碼頭整治標準並指導各區縣開展整治工作,實施掛圖作戰、限時辦結、逐一銷號。

同時,交通、海事、長航公安、長江航道、航務、水務等部門組成聯合巡查組,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通報並督促整改。

疏堵結合 完成碼頭規範提升

我市在納入治理範圍的非法碼頭外,選擇了12個砂石臨時集中轉運點,供專項整治期間作為船舶臨時停靠作業點使用。

市級部門和相關區縣開展24小時值守,確保船舶、港口裝卸作業安全。

我市結合實際,研究制定整改提升細化標準,督促業主對照標準,制訂方案,加大投入,完善港口碼頭安全、防汙染相關要件建設。

對完成整改的碼頭及時進行整改驗收,驗收合格的出具合格意見,核發經營許可。

同時對手續不完善的碼頭派出專人進行指導,開通審批綠色通道,確保在規定時限內實現合法經營。

在前期核查評估工作基礎上,我市全面拆除不能依法完成規範提升的6座碼頭和位於“長江上游珍稀特有魚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內的6座碼頭,同時落實“四斷、一拆除、一設牌”等防反彈措施,推進碼頭生態復綠。

我市將不斷完善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交通、水行政主管部門牽頭,市、縣(區)、鄉(鎮)三級政府分級負責,各相關部門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建立以交通、水務、海事、公安等部門參與的聯合執法隊伍和集中管理、統一行動的長效監管機制,嚴厲打擊非法碼頭、非法設立砂場行為和涉砂刑事犯罪。

同時,通過完善港口規劃體系,加快推進瀘州港口總體規劃修訂工作,引導沿江港區合理分工、協同發展,繼續強化對臨河土地租賃的管控,完善土地使用聯合審批制度,加強港口岸線規範管理,遏止“未批先建”,鞏固整改成效。

微博: @瀘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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