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鑫與延邊隊,北京國安俱樂部的經濟糾紛,我有幾個疑問
1,上海申鑫為何不直接去法院起訴延邊隊?此事的情況非常明白,上海申鑫與延邊隊簽署了關於池忠國轉會費分成的合同,但在池忠國轉會北京國安後,上海申鑫並沒有收到轉會費分成。若申鑫選擇去法院,如此簡單的經濟到紛案例,法院指定審計事務所到延邊隊審計其財務,然後把錢給申鑫就行了。所以,上海申鑫不走直接簡單的法律程序,而是走扯皮不斷的仲裁程序讓人無法理解。
2,直到今天,延邊隊為什麼不按合同,向上海申鑫支付池忠國的轉會費分成呢?如果說延邊隊不願意支付,那是延邊隊的錯,反過來,假設延邊隊主動給錢,而上海申鑫覺得延邊隊給少了,拒不接收,那這事情就複雜了。從常理上講,若是池忠國的轉會費是一個億,北京國安應該想辦法捂著,蓋著,不讓上海申鑫四處喊冤才對,可第二次仲裁了,不管是延邊還是北京國安都沒有息事寧人的表態,這說明北京國安和延邊都不怕查。
總之,上海申鑫不去法院而去仲裁的做法,很難讓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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