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不讓業主的車進小區合理嗎?

如何做才能剛剛好

首先,要明確一下這個問題的主要意思,一般情況而言,物業不讓業主的車進小區有以下幾種情況:

1、業主未購買(租用)小區停車位:

業主未購買(租用)的,物業根據管理要求,拒絕業主進入是合理的。

2、業主有固定車位但業主未繳納車位管理費:

查看物業服務合同,看是否有車位管理費的有關規定,車位管理費是因為車庫照明、保潔、車場設施設備維護、車場秩序維護的相關費用,合同約定有的,需要按照合同繳納。

3、無固定車位的小區內車位已經停滿無法進入:

一般常見在老舊小區或者未規劃車庫車位的小區,採用在路面或者地面車位停車(保障消防車通行的前提下),收費標準和管理方式經業主大會由業主決定,未成立業主大會的,由物業公司徵求業主意見並獲得半數以上業主同意,公示管理方式和收費標準,車位先到先停,停滿後,為保障消防通道暢通,物業有權拒絕業主進入。

4、小區內無車位或者人車分流的小區不允許車輛(除消防車等應急車輛)進入:

此類一般常見規劃有地下車庫的新小區,採取人車分流模式,根據管理要求,小區地面無規劃停車位,但有消防通道供應急使用,為安全需要和管理規範要求,物業拒絕業主開車進入也是可以的。


天棚元帥看世界

如果小區未規劃專用的停車位,車輛在小區停放都是佔用小區道路,為了小區消防管理安全和居民的出行安全,物業可以限制小區業主車輛進出。

如果小區規劃有專用的停車位,但是停車位有限。沒有停車位的車輛,需要停在小區通行道路上,物業可以限制小區車輛進出。

如果物業以小區業主沒有交物業費或者其他費用,而通過阻擋業主出入小區來強迫收費,物業這種行為是違法的。


429方寸世界

合不合裡要看物業公司不讓小區業主的車進去小區的目的是什麼?

1、如果是為了小區的整體規範和安全而實行人車分流,設有固定停車場或者地下停車場,沒有特殊情況的車輛禁止入內。那麼我認為是合理的。現在很多的業主也都是支持小區人車分流的。人車分流的小區,孩子能自由的玩耍,緊急情況特殊車輛(比如救護、消防車輛)能快速進出。不要一說人車分流有車的業主首先想到的就是物業又是為了掙停車費的錢。

2、業主車輛可以隨意進去小區真的是好的嗎?業主車輛隨意亂停,滿小區都是業主車輛,小區門口車輛擁堵停放,消防車輛進不來出不去,公共空間本來就不多,還讓車輛佔用絕大部分就真的是好的嗎?就真的會讓所有業主都滿意嗎?

3、業主車輛也不能就直接規定死了不讓進入,要看情況,比如搬家的、需要借送病人的就的讓進入小區,否則就是不合理了。

4、小區業主如果對物業公司的小區人車分流制度有異議,可以要求小區業委會召開業主大會,大家投票決議,並根據投票結果實施規定。


小區物業人

這個問題有點偷天換日。第一,你有沒有車位,比如購買的或者租賃的,如果沒有,不讓進合法合理。第二,如果你只想進去放點東西就走,那麼門口登記不就行了。第三,如果你有車位不讓進,那物業肯定瘋了換掉就行。如果你送點東西就走,並且登記也不讓進,那是物業服務不好。第四,如果你沒有車位,也沒租車位,而且,總打著送點東西就走的幌子,進入了就不出來了,那麼物業不讓你進,是你人品問題。第五,小區是業主共有的,所以,大家都得一樣,有花錢買車位的,也有租車位的,總之大家都花錢了,所以,少數人想不花錢也能進去,肯定不合理。第六,如果不花錢都能有同等待遇,誰還上班?


二零零伍

物業是受委託管理,關鍵看委託人的意思了!假如是全體業主委託物業不讓無車位業主的車進小區,那物業就合理了!因為小區車位是全體業主的,大家一致同意誰使用車位就交費,不使用的不交費,收的費用拿來為全體業主使用!那不交費就想停車的是否侵害了全體業主的利益,有人搞了半天就是想佔便宜的!


女媧補天造人

物業的生存是業主交的費用產生的,物業應該和業主之間有約定條款,條款之外任何權力不應該有,物些的服務完全是為業主服務的,業主的權力應該受到尊重,別給關係整反了業主花大價錢找了一群領導,給業主設置很多規距管這管那沒正事,小區內的車位物業沒有收費權力因為那不是你物業的地盤是廣大業主投資的產物,不能成為你物業的搖錢樹。現在的物業多半把自已當成主人設個門卡業主出入還要盤查車輛要交費用。物業這種過度管理說白了就是寄生蟲大肆斂財。社會對物業缺失監管形成利益真空,容易造成腐敗現象,形成業主和物業不可調合的矛盾。這是當前形勢下突出問題,所以應該取消物業,或者縮小物業的規摸和權利。也減少居民I的生活成本和負擔.這樣反道使業主和物業更加和諧應該大力推廣。


手機用戶王佑臣

合理不合理誰說了算?物業公司的出現本身就是一個奇葩,而且是中國獨有的一種模式!

物業公司就是業主身上的寄生蟲,社會穩定的麻煩製造者……業主花錢養了一群管理業主自己的人,是不是奇葩的事?商品社會,經濟社會里唯一零投入,零風險,高回報的行業就是物業公司!


孔乙己亂彈

有的業主認為我家住在小區裡,車就讓進,為啥不讓進,無非是沒有停車位或沒辦理進入手續,再就是想逃避停車費。相反說物業不管了,所有業主的車隨便進,堵了消防通道,物業就沒有做好協助業主做好安全防範工作,一旦發生火災法律要追究物業責任,方便了業主,而業主人身財產留下了不安全的隱患,全體業主願意嗎?


手機用戶61700655261

如果不讓進,需要進去的業主肯定非常有意見,好像也有點不通情理;如果讓進,裡面已經飽和,有車位的業主肯定不滿意,尤其是這個業主沒車位亂停的時候,物業還要承擔一定的風險,比如發生火警,而這臺車堵塞消防通道,物業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所以物業應該嚴格執行業主公約,對需要進場的車進行登記,對有關事項進行約定,隨時可以聯繫到車主進行挪車。


袽止渁

這句話不明智!如果小區路面有規劃停車位,你是小區的業主,肯定允許你的車進小區,如果小區地面沒有規劃停車位,你非要進小區,肯定不合適!這要根據你居住的實際情況來說,並不是你說我不讓進就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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