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5萬元賣掉親生女兒,當天揮霍6000元買化妝品,該女子是什麼心理?

夜雨如書

看到這樣的新聞好難過。

每個孩子都是媽媽的心頭肉,是媽媽拼了命才生下來的,平時都捨不得打,捨不得罵,怎麼都呵護不夠。寶寶有個頭疼腦熱都要怪自己沒有把寶寶照顧好,寶寶給笑一個心裡就像吃了蜜一樣甜。怎麼會有這種把自己孩子給賣了的母親?虎毒還不食子呢。縱使有千萬個理由,也是不配為人,更不配為人母!既然不想要她,當初何必生她?


自從當了父母,最見不得孩子受半點罪。平時看到人販子拐賣兒童的新聞,都要恨不得把那些人販子通通拉去槍斃。這種能夠把親生女兒給賣了的母親,這個孩子還不如被人販子給拐了。他人的傷害永遠沒有母親的傷害來得嚴重,不是嗎?說不定還有可能被賣給一個好心人,被好好對待。


不知道這種女人是什麼心理,我相信,不管一個人本質上有多壞,他都不會傷害自己的孩子,因為傷害孩子比傷害他本身還要讓他難受。

但願以後永遠都再看不到這樣的新聞。


茱小豬

賣掉女兒,不是被逼無奈,不是難言之隱,不是迫於生計,不是我們能夠正常會想到的一切緣故、動機與目的……

而是,而是,這個女人賣掉女兒“有了錢”後,她當天就揮霍消費了6000元買了化妝品!

難怪大多數人對此事的反應都是會先罵她一句:傻逼!

這樣的女人,也配稱作人婦?也能嫁為人妻?也有臉皮愛美?也有膽量報警?

一個十足的渣女,一個標準的毒婦;一個沒心沒肺的糊塗蛋,一個無情無愛的冷血鬼。

一個狠心的、喪心病狂的女人!



簡介:

一,5月20日,雲南籍女子餘某以帶孩子來鄭州遊玩為由,將自己親生的1歲零7個月的女兒以5萬元的“價錢”賣給了別人。

二,在賣掉女兒10個小時後,也就是5月21日早上6點半左右,她為了怕引起家人的懷疑,“計上心頭”,便向鄭州火車站公安分局指揮中心報了假警,稱其1歲7個月的女兒昨晚8點在火車站西廣場附近丟失,要求民警幫助尋找。

三,接到報警後,鄭州火車站分局公安幹警高度重視,立即就開始了尋找搜查的行動。但同時,警察對其作為一個母親把孩子弄丟了,為何要等了這麼長時間才遲遲報警也生髮了疑竇之心——

“你為何事隔10個小時後才來報警?”

“你家人知不知道孩子丟失?”

“你昨晚都去了哪裡?”

面對警察的種種疑問,餘某目光躲閃,神情慌張,語無倫次。她的這一切反常行為,被偵查的民警都看在了眼裡。

“難道是個假警?那孩子究竟在哪裡?”

四,於是,偵辦民警便運用大數據信息進行比對碰撞,很快發現,餘某昨晚8點17分還在經三路一家火鍋店吃飯,時間、地點均與所報案情相互矛盾,此案一定另有蹊蹺。

通過擴大偵查範圍,民警很快發現,5月20日中午,餘某的銀行卡還收到一筆49900多元的轉帳匯款。面對重重疑點,偵辦民警立即對餘某展開審訊。

最終,在警察的強大攻勢下,餘某交代了已將孩子以5萬元的價格賣給了他人的犯罪事實;並同時交代了當天下午就將賣孩子所得的錢揮霍了6000元,用於了購買化妝品等物品……

簡評:

這是一種什麼心理?簡單而直接地說:這就是一種連畜生都不如的心理!

即便是畜生,也有舔犢之情和護崽本性!可是這個女人,作為人婦,已為人母,竟然親手賣掉了親生的女兒!而且不為別的目的,只為了裝扮自己所謂“美麗的容顏”,你們說,她如一個畜生的天性嗎?

有人說,這當然得歸咎於她既虛榮又幼稚的心理了。不過,虛榮而幼稚的女人不在少數,可我們見過有誰“捨得“賣掉自己的親生骨肉來揮霍消費的呢?因此,即使我們也承認這個女人確實是有著虛榮和幼稚的心理在作祟,但是她的這等虛榮和幼稚,已經到了極度病態、極度扭曲的程度!所以,她已經失去了人性,更是泯滅了人倫!
(被抓獲的兩名“買孩子”賺犯)

結語:

一個女人,為了虛榮,為了愛美,可以把自己的親生骨肉都“捨得“賣掉,僅此,就可見一個倡行物慾的社會,所“潛移默化“的“潤物細無聲”般產生的“功效”,對人心的腐蝕,對人性的摧毀,對天性的磨滅,是何等的觸目驚心,是何其的難以抵禦啊!


偶來三徑

這起事件十分荒唐蹊蹺,下面就由我來具體講講經過。

事件經過

事件的起因是一個報警電話,報警人餘小姐稱,自己的女兒走丟了。

餘小姐稱自己1歲大的女兒在火車站廣場附近丟失,請民警幫助尋找。在收到餘小姐的求助後,民警馬上調取監控,現場走訪等蒐集相關線索。

然而,警方投入了大量精力,依舊沒有孩子的線索,而且在現場視頻錄像中,沒有任何關於餘小姐和孩子的蹤跡。難道是餘小姐是報了假警嗎?

果然,後面有隱情。

餘小姐在警方盤問中神情慌張,語無倫次,最後終於道出實情。早些時候,她以帶孩子來遊玩為理由,將孩子從家中帶出,以5萬元賣給他人。

為了不引起家人的懷疑,她報假警聲稱孩子走丟。至於賣孩子的錢款,她早已花了一大筆在化妝品上。

律師說法

現實中,親身父母出賣子女的事情偶有發生,這會涉嫌犯罪麼?

有些父母認為,將孩子“送養”他人,自己收取一定的補償很正常,不涉及犯罪。可是事實上,這是錯誤的。在刑法上,這樣的行為涉及拐賣兒童。

上述餘小姐的行為:拿到賣孩子的錢後用於個人消費,明顯是以獲得錢財為目的,即使是自己的親生孩子,也涉嫌拐賣兒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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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顧問家

事件回顧:五月二十日,一余姓女子,五萬元賣掉自己一歲多的女兒,並花掉六千元買了化妝品。二十三日,警方解救出此女孩👧,並拘捕了犯 罪 嫌 疑 人,女子的丈夫竟然說原諒此女子……


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就沒有見過如此父母!一個母親竟然用賣女兒的錢買化妝品,到底有多要美才能幹出此事?難道用賣女兒的錢化妝就沒有覺得心裡不安嗎?說實話,如果是因為生病救命等原因賣掉女兒,也許人們還能理解。賣掉女兒買化妝品真還就是第一次聽說,都說虎毒不食子,難道此女子禽獸不如嗎?我只能這樣理解。

再說這家的丈夫,你也真是一個奇葩

!如此女子還原諒個什麼勁啊!不客氣的說,她的膽大妄為與你有直接的關係!如果她眼裡半點有你,就不會自作主張的賣掉女兒!一個能賣掉親生女兒買化妝品的女人👩,還有什麼事幹不出來啊!要是我是這個丈夫,寧願一輩子自己把女兒拉扯成人也永遠不會原諒她!


林林媽媽

首先我想“罵”這位女子的老公!妻子瞞著自己賣掉女兒,居然沒半點脾氣?這特麼是有多慫?

還叫她在裡面好好聽話,出來時,我和孩子來接你。

真是個人才,她都能賣掉女兒,事後還報假警期望能夠瞞天過海,這樣的女人能夠被原諒嗎?老友們你會原諒這樣的人嗎?

事件回顧:

這個媽媽以外出遊玩為由,把自己1歲7個月月的親身女兒賣給了別人,事後怕家人“發現”,於是報警謊稱孩子走丟了,最讓人髮指的是賣掉女兒後,她第一時間就去買了6000元的化妝品。(還挺瀟灑啊)

最後這個謊言被辦案民警識破,因為她丟失小孩十小時候才報警,並且表達前後有誤,審訊之下供出來自己的罪行,最後民警叫她聯繫買走孩子的人。

聯繫上買家後那邊要求加價1萬元才還回來,於是民警們湊了錢,在買家還回孩子之際當場抓獲,目前涉案几人將面臨法律的嚴懲!

結語:

看完事件的經過我真想問這位做“母親”的女人,你是有多缺錢啊?

就算缺錢自己有手有腳不知道賺啊,賣掉親身骨肉這錢用的良心不疼嗎?對了你根本就沒良心..因為這不是人做的事!

最後各位老友..要是你有這樣一位老婆你會原諒她嗎?


草根大熊

並不是所有的女人都配得上“母親”這個稱謂。

都說母子連心,她卻把1歲7個月的親生女兒賣掉了;都說虎毒不食子,她卻用親生骨肉換來了5萬元。她拿著賣女兒的錢買了價值6000元的化妝品,甚至還專門吃火鍋慶祝。這樣的女人怎麼能配得上“母親”這個稱謂,這樣的女人怎麼能生之為人?



事件簡介:

5月20日,女子餘某以近5萬元價格將自己1歲7個月的親生女兒賣給別人,當天就將賣孩子所得揮霍掉6000元,用於購買化妝品等物品。5月23日上午,鄭州警方成功解救出孩子。目前,犯罪嫌疑人餘某、魏某海因涉嫌拐賣兒童罪被刑拘。


▲圖為警方抓獲人販子

▲圖為餘某在接受審訊

令人不解的是,隨後趕來的餘某丈夫也就是女嬰的親生父親竟然選擇了原諒妻子。

他說自己和餘某都是二婚,都有著自己的孩子,後來他們在一起有了女兒(被拐賣的女嬰) ,他相信餘某是一時糊塗犯了錯。他還對餘某說:“在裡面好好聽話,出來時,我和孩子來接你!”

個人看法:

餘某的行為已經受到了法律制裁,而且得到了丈夫的原諒,按理說我們這些外人更沒有理由指責她了。

可問題也正在這裡,拐賣兒童是重罪,個人對這種犯罪始終持不可原諒的態度。因為拐賣兒童對社會造成的影響太惡劣了,骨肉分離、家破人亡這些詞語都不能描述其危害的萬一。

至於餘某當時到底在想什麼,又為什麼這樣做,估計我們這些局外人是無法瞭解的。畢竟她把親生骨肉賣了的第一件事是買昂貴的化妝品,這一點已經嚴重突破了正常人的思維範疇。從這裡不難看出,她是貪慕虛榮的。而其後能淡定的吃火鍋,足見其在內心深處並不在意女兒被賣的事實。

用網友的話說,餘某就是一個好吃懶做、貪慕虛榮的女人,要不然她也不會離婚。而餘某的丈夫也很奇葩,說什麼原諒媳婦等她出來,估計是怕自身條件差娶不上媳婦吧。

女人無恥,男人奇葩,一對自私鬼,你們有誰真正為孩子想過?唉!只可憐那無辜的孩子生錯了人家。


夜雨如書


萍水相逢zhanglanping

5月21日早,鄭州火車站派出所接到報警,報警人稱自己一歲七個月的女兒,昨晚在火車站附近走失,尋求警方幫助尋找。這尋找過程中,警方感覺疑點重重,最後,報警人餘某不能自圓其說,只好交代了自己將女兒賣給他人的經過。


據餘某交代是生活上的經濟原因所迫,不得已才賣了自己的女兒,而所得錢財,當天就用於購買化妝品等,消費6000餘元。

現在餘某和買孩子的魏某因涉嫌拐賣人口,已經被公安機關刑拘,在公安局孩子的爸爸對餘某說,在裡面好好聽話,出來時我和孩子來接你。


看到這些大家第一反應應該是當故事來聽,可這真實實實在在的存在,天下就有這樣荒唐事和荒唐人。這件事情裡的幾個節點,想大家也一定注意到了,一個是生活所迫而賣女兒,一個是當天就用賣孩子的錢,購買了6000元的化妝品。這個女人虛榮到了什麼地步,是什麼魔力讓她要賣掉自己的親生骨肉,而心安理得的去美容化妝。是無知,還是邪惡,還是某種風氣使這個幾近瘋狂的女人已經著魔。

對自己這種瘋狂的邪惡舉動,她竟然以生活所迫來搪塞,看上去又是那麼平靜和心安理得。真是瘋狂的慾望吞噬了人性的心靈,無法滿足的攀比激發了醜惡卑鄙的一面,人類的真善美就真的這麼脆弱?但其丈夫最後的那句話,倒是人性善良的詮釋,好好聽話,出來的時候我和孩子來接你。


無奈且向上

但是,在我們強烈譴責這位女子的同時,我們整個社會和善良的人們,不應該深刻反思嗎?在宣傳,推崇,讚揚,參與,攀比物慾橫流的現實生活中,我們就沒有責任嗎?不是有個無形手也在操控著這一悲劇的發生嗎?整個社會和善良的人們,是不是能從這一事件中及時反省,扭轉造成傷害的局面呢?誰又能保證自己能置身事外,類似於這樣的悲劇不會再次發生或到時於己有關呢?在無意中培育這種毒瘤的同時,你又能保證這種毒瘤不會侵犯、毒害到你嗎?

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案件裡的魏某,你想要孩子,可以通過正常渠道認養啊,為什麼做造成傷害和悲劇的幫兇呢?今天你能通過買賣得到想要的,那別人也可以像你一樣嘛,你想看悲劇不斷的發生,包括你也會碰上的悲劇發生嗎!

好在警方已經對涉嫌犯罪的嫌疑人進行了刑拘,等待他們的必定是法律的制裁。但造成傷害的背後原因和犯罪的結果,應該值得我們整個社會和善良的人們好好的深思!

友友們,你們說呢?



那天那海那灘

5萬元賣掉自己親生女兒,賣掉孩子當天就給自己配置了6000多遠化妝品,隨後還報警謊稱孩子丟失,真是貧窮限制了我的想象。

據河南法制報消息,5月20日,女子餘某以近5萬元價格將自己1歲7個月的親生女兒賣給別人,當天就將賣孩子所得揮霍掉6000元,用於購買化妝品等物品。23日上午,鄭州警方成功解救出孩子。目前,犯罪嫌疑人餘某、魏某海因涉嫌拐賣兒童罪被刑拘。

據瞭解,5月21日早上,火車站公安分局指揮中心接雲南籍餘女士報警,稱自己1歲的女兒前一天晚上在火車站附近丟失,火車站分局局長慄英、值班副局長侯振平高度重視,分局案偵大隊立即組成偵辦專班,兵分三路開展工作。

根據徐某提供的線索,案件並沒有獲得進展,隨後民警質疑徐某,你為何事隔10個小時後才來報警?但面對民警的詢問徐某神情緊張,語無倫次,這一反常行為都被民警看在眼裡。

隨後民警經過大數據信息對比發現,餘某昨晚8點17分還在經三路一家火鍋店吃飯,時間、地點均與所報案情相互矛盾,此案一定另有蹊蹺。

在接待下來的偵查中民警發現,5月20,餘某的銀行卡還收到一筆49900多元的轉帳匯款。面對這麼多疑點,徐某交代了自己將孩子5萬元的價格賣給他人的犯罪事實,並於當天下午就將賣孩子所得揮霍掉6000元,用於購買化妝品等物品。至於事後為啥選擇報警?主要是怕引起家人的懷疑。

隨後,在民警的幫助下,成功解救出了孩子,並抓獲了收賣孩子的嫌疑人魏某海、李某軍等人。

很多網友都表示,這是虛榮心在作怪,但是虛榮心能致使賣掉孩子嗎,顯然不可能,這可是自己的親生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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