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任性上高速 緝查布控智能報警逮正著

无证任性上高速 缉查布控智能报警逮正着

无证任性上高速 缉查布控智能报警逮正着

魯網菏澤5月24日訊很多機動車駕駛人會有這樣的疑問:“我正在高速路上正常行駛,也沒有什麼違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的行為,為啥在通過日蘭魯豫省界的時候菏澤高速交警專門指揮叫停我的車輛?”其實,這個疑問不難解答,這是因為菏澤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隊應用的緝查布控系統發揮了其“天眼”的作用,交通智能科技猶如“天網”,疏而不漏。

5月21日15時07分17秒,菏澤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隊一大隊接到緝查布控系統發出一條預警信息:魯C號牌車主張某駕駛證駕駛證異常(顯示吊銷狀態)。預警就是命令,執勤民警立即帶領人員根據車輛行駛情況,8分鐘後在日蘭高速魯豫省界執法站點成功將該車截停。隨即要求駕駛人出示駕駛證、行車證,但是,駕駛人磨磨蹭蹭拒不配合,駕駛人認為自己並沒有任何違法行為,為什麼無緣無故叫停自己。民警金鵬對駕駛人進行耐心解釋後駕駛人出示了駕駛證、行車證。當民警詢問駕駛者許某車主是誰,許某一口咬定自己是車主,直到民警讓他看過卡口監控視頻之後他才不得不尷尬承認另一位副駕駛的人員才是車主。民警核實車主本人張某是否在途中有駕車行為時,車主張某神色慌張,言辭閃爍稱不曾駕車,一直坐在副駕駛,民警隨即調取緝查布控日蘭高速菏澤段416KM監控視頻,顯示確實是車主張某本人駕駛。面對鐵一般的各項證據,張某交代稱知道日蘭高速魯豫省界有高速交警執勤,也深知自己違法行為的嚴重性,所以在離省界2公里的地方和副駕駛許某交換了駕駛位置,想僥倖逃過法眼,卻沒想到現在交警的管理手段如此先進。

最終,執勤民警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1項、第2款對駕駛人張某處以1000元罰款,並處拘留15日的嚴厲處罰。

據菏澤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隊交管大隊副大隊長周振介紹,自5月份以來,菏澤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隊通過緝查布控系統共查處違法行為39起。依託高清視頻監控、卡口電警覆蓋面廣的強大優勢,強化緝查布控系統、集成指揮平臺、車內前排人員人臉識別系統、視頻監控系統、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臺等多種系統聯動運用,交通違法精確打擊率達100%,實現 “汗水警務”向“智能警務”的邁進,真正用科技手段構築起了高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防護網。

菏澤高速交警提醒大家:菏澤高速交警將繼續加大利用智能交通緝查布控系統,查處假牌、套牌、逾期未審驗等各項違法行為的力度,違法車輛只要上高速,就會被警方及時查處。廣大駕駛員朋友一定要文明駕駛,守法開車,不要抱有僥倖心理。(通訊員 張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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