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各位看官對於“長大成人”這個概念怎麼看?似乎在咱們國家,只要是沒結婚,孩子和父母一起住並不是什麼奇怪的事情。但是在美國,一位30歲的男士,“賴”在父母家裡8年,也不找工作,遭到了父母的多次“驅逐”,最終還把他告上了法庭。


不知道各位看官對於“長大成人”這個概念怎麼看?似乎在咱們國家,只要是沒結婚,孩子和父母一起住並不是什麼奇怪的事情。但是在美國,一位30歲的男士,“賴”在父母家裡8年,也不找工作,遭到了父母的多次“驅逐”,最終還把他告上了法庭。

到7月份即將年滿31歲美國男士Michael Rotondo,出生在美國紐約一個還算富裕的家裡,他有一個妹妹,一家四口住在一套4居室的房子裡。Michael坦誠,“我是家裡的核心人物,媽媽 Christina和爸爸Mark對我非常好,妹妹也聽我這個哥哥的。”

雖然原生家庭氣氛不錯,但Michael始終都不算是個上進的人,高中畢業之後,他幸運地到奧內達加社區學院學習工程學,但很快Michael就以“搞不懂數學問題”為由提出了轉到商業學科學習的願望,最終他的大學之旅以肄業告終。

而後,Michael在Best Buy找到工作,他像大多數成年人一樣搬出了原生家庭,租了一間小公寓,此後他找到了人生伴侶,雖然沒結婚,但有了一個兒子。只是這樣的獨立日子過了差不多兩年之後就結束了。

2010年左右,Michael搬回了父母的房子,住進了小時候就一直居住的房間裡。這一住就是8年,起初他還繼續工作,但不久後他就被辭退了,從此之後,他既不外出找新工作,也不學習任何新技能。對此,他的父母越來越不滿意,終於他們提出,如果想繼續在家裡居住,要找一份穩定的工作,給自己上一個健康保險。


對於父母的要求,Michael始終都不當回事,他表示:“我和父母之間的關係很融洽,我媽媽多次表示願意和我住在一起。父母的家就是我的家,所以我從來也沒想過要交房租,我時不時會買吃的,還自己洗衣服,我覺得這樣挺好。”

2017年9月,Michael太不上進的人生態度,最終激怒了他的女伴,他被告上了法庭,失去了兒子的撫養權,只能在孩子媽媽的監督和允許下,定期探望兒子。而更過分的是,為了避免支付法庭費用,Michael堅稱自己是個“身無分文”沒有經濟來源的“窮人”,這無形中也激怒了他的父母。

為了能夠敦促兒子走上正確的人生道路,從2018年2月開始,Michael的父母開始寫信“勸說”他,希望他可以搬出去獨立生活。這樣的信件一共寫了5封,每一封信都是和善的語氣,沒有一句責備。為了能夠幫他找到新的住處,這對老人還出了1100美元的贊助費,並提出由他們出錢來為他上健康保險,並出錢為他修好汽車,幫他搬家,然而,Michael只是拿走了錢,拒絕了上保險的好意,沒有任何想搬出去的想法。


Michael表示:“我現在唯一的工作就是贏回兒子的撫養權,我和Best Buy之間有一個官司,因為他們讓我週六加班,致使我不能陪伴兒子,所以我拒絕了,然後我就被辭退了,我正在尋求法律上的援助。如果官司贏了,我可以拿到34萬美元的賠償金。所以我根本沒法外出找新工作。”

至於一直住在父母家裡,Michael的反應是:“這是我媽媽在1988年花了21.88萬美元買的房子,我從小在這裡長大,為什麼不能居住了呢?即便是要趕我走,也要給我6個月的準備時間,我看過網上相關的案例,被驅逐可以,但立馬就走不可能。”

最終,Michael的父母將他告上了法庭,要求他立刻搬出去,而法官也堅持站在了他父母這邊。對此判決,Michael非常憤怒,他在庭外接受採訪時表示:“對父母的行為非常不理解,甚至覺得他們很無恥。我決定上訴,因為在上訴期間,之前宣判的任何結果不生效,這樣我可以繼續住一段時間。”


目前,Michael決定採用和父母“冷戰”的方式拖延,他始終都不認為父母的行為是一種基於愛的目的。而他家鄰居卻表示:“很贊同這對父母的做法,畢竟Michael在家裡什麼都不做,只是消耗自己的時間和父母的錢財,這不是個長久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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