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女孩二婚和一個未婚男子結婚,去登記會顯示二婚嗎?

魅影丨紅塵丨過客丶

所以說,結婚是一輩子的事情要想清楚了再做決定,不然你會後悔一輩子的。

我初中畢業的時候就想結婚了。不過我們那個時候才16歲,根本就辦理不了結婚證,所以我就跟我老婆小昕,我們倆商量好等我們滿20歲的時候再去登記結婚。她也同意了。

於是在雙方父母的同意下,在我們還處在16歲花季的時候,我們就在老家擺酒請客,請來了很多同學、朋友親戚一起來為我們慶祝我們的婚禮。那天很熱鬧,來了很多人,婚車接來新娘小昕的時候,全村的人看著我們一幫小屁孩去迎接新娘都覺得十分好笑一樣。但是我和小昕都很認真,畢竟結婚一輩子只有一次。過程還是很開心,我終於不用再做單身老狗了,一輩子也只有這麼一天,那一天對我和小昕來說都是特別重要的日子。在我們完美的婚禮現場,唯一美中略帶一點小遺憾的是,我那些朋友同學在那天晚上就把我灌醉了,昏天暗地,天翻地轉,我迷迷糊糊地入洞房的時候有點力不從心……

我們的婚姻維持了五年,幾年後的我們誰也不再提去民政局登記結婚的事情,由於性格原因,也因為家長裡短的由來,更因為當家持家的艱辛,我們偶爾也會吵架冷戰。所以,趁著當初沒有登記結婚證,現在想起來誰都有點怕。

又是三年後,我和小昕離婚了。雖然也不用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但是對我們來說心情一樣沉重,畢竟我們在一起生活了八年,如今卻要分道揚鑣,各自重新開始新的生活。

我想當初我們沒有登記結婚是對的,如今我們還可以選擇再婚。相比那些二婚的很多人,我們要幸運得多了。


泡妞36招

二婚的人再結婚,民政局是會讓你出示離婚證的,系統登記更是會有紀錄的。想要忽弄過去,怕是不太好。

不是說這是技術上的事,而說情感上,做人應該坦誠一些,同時也自信一些。而且你們都要到談婚論嫁的時候了,你才擔心這件事,說明你認識他時就沒說自己離過婚。

男女交往,有一些事不必細說,但有一些原則性的事,或者說是形式上的事,還是應該說出來。有很多人都懷著一種僥倖心理,先隱瞞很多東西,待對方愛上自己了,上了“賊船”了再說出來。

比如已婚男人不說自己結婚了,迷得單身女孩愛上自己後,才欲拒還迎說自己已經結婚了,這時候愛上他的女孩騎虎難下,不知如何是好,多半就只能委屈繼續留在他身邊了,換位思考也一樣。

很多人喜歡瞞著自己的年紀,瞞著自己的家境,瞞著自己的過去。有些無關緊要的可以不說那麼清楚,人家也未必願意知道。但是有些事,對方需要有知情權。比如女方比男方大,最初就應該告訴他。這時候決定權在於男方,比他大或者說還離過婚,你要考慮清楚,要是計較就不要繼續。

這是一種起碼的尊重,如果對方看中的是你這個人本身,也根本不會在意這些形式上的事。結婚離婚有時候也只是一張證書的事,在這個時代來說,也就是另一種分手,並不是什麼見不得人的事。

如果他真看中你,不會在意這樣的事。當然,如果對方家人知道了會不同意,那你們可以站在同一站隊去處理這件事。但相愛的人之間,還是要尊重對方的知情權。


萱小蕾情感觀

二婚是能在電腦上顯示的,但是外地登記不太清楚能不能看到,本地的都能顯示,所以千萬不要騙工作人員,我老婆就是二婚,我是頭婚,去民政局登記結婚前,先給你一張表格添,上邊有婚史這一項,未婚寫未婚,離婚過就寫離異,我老婆寫的是未婚,呵呵……登記的時候工作人員在電腦上就看出問題了,就比較嚴肅的問她,你離過婚?為什麼表格上不找實寫?然後又問我知不知道她離過婚,她有沒有給你說過這個事情,我說我是知道的,你登記就行,在確定了我的態度後,工作人員又給我老婆一張表格,重新寫的,才登記完畢。總體來說我們這的民證局工作人員還是比較負責的。


雅苑大天二

作為專注離婚案件的律師,有不少比例的離婚當事人會問,如果再婚能否查到之前的離婚記錄?

簡單的說,如果民政系統聯網是可以查到之前的記錄的,但並不會顯示二婚或者三婚,如果經訴訟方式離婚,民政系統是查不到訴訟離婚的結果的,需要當事人自行申報。具體情況本人接下來詳細解釋說明。

因涉及登記結婚、登記離婚、法院訴訟離婚等多種問題,並且需要考慮地域因素,只能針對具體情況分開闡述,無法一言以蔽之。想知道具體經過的朋友可以繼續閱讀,接下來的閱讀及理解需要耗時五分鐘以上,請留意。


第一,離婚的方式有兩種,一是協議離婚,二是起訴離婚。協議離婚是最為方便快捷的,但前提是雙方對子女撫養及財產分配可以達成一致意見,雙方持戶口本,結婚證,身份證到戶籍地民政局辦理即可。如果協議不成,就需要起訴離婚,起訴離婚原告需要準備自己的身份證及複印件,對方的身份證複印件或者戶籍證明,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起訴狀到管轄法院起訴。因此,離婚方式不同,後期的記錄也會有所不同。

第二,假設男女方登記結婚,而且男方與女方戶籍地不同,男甲來自a省,女乙來自b省,雙方是協議離婚,依據法律規定,雙方可以到a或者b民政局協議離婚。後,女乙欲與來自c省的男丙登記結婚。則女乙可以與男丙到女方戶籍地b登記結婚,也可以到男丙戶籍地c登記結婚。問題出現:如果a與c或者b與c兩地民政系統沒有聯網,則無法查實之前的婚姻登記情況。意味著女乙可以隱瞞自己的結婚事實、離婚事實。(關鍵:a與c或者b與c之間兩地民政系統未聯網

第三,目前大部分地區的法院系統與地方民政系統並未聯網,因此一般情況下通過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方式辦理的離婚手續,一般是無法在民政系統中予以體現。我們還是按照上述條件假設:男甲來自a省,女乙來自b省,但是雙方訴訟離婚的管轄法院卻有可能存在三種情況:可能是a地也可能是b地,還有可能在經常居住地m起訴離婚(雙方經常居住地與戶籍地不一致)。後,女乙欲與來自c省的男丙登記結婚。女乙可以與男丙到女方戶籍地b登記結婚,也可以到男丙戶籍地c登記結婚。

問題出現:如果c地與a或者c與b地民政系統未聯網,則無法查明女乙之前的結婚登記情況。但是即便已經聯網,也只能查到之前的已婚記錄,而並非離異狀態。因為法院的判決是無法在民政系統中予以體現。

第四,戶口本的內容修改由公安機關戶籍部門負責,結婚證、離婚證的製作由民政機關負責,准許離婚的判決書、調解書由法院製作,這三者之間目前沒有直接的對接入口,因此某些信息尚未完成對接。

修改之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綜上,離婚方式不同,有關婚姻登記記錄也會有所區別,需要予以區別對待。


柳基偉律師

會顯示的啊,我老公是二婚的,戶口本上就是“離婚”。

我們結婚的時候我想瞞著我家裡人,但是他的戶口本上直接在婚姻那一欄上寫的“離婚”,然後往那兩個字上蓋個章。

我想鑽個空子,讓他拿回去換張新的上面只要寫“已婚”就好了,可是他拿過去的時候,派出所的工作人員直接把“離婚”兩個字劃掉改成“再婚”,他問不能給改成“已婚”嗎?那工作人員告訴不能,他又問“那要是再結一次呢?”那工作人員說“那就改成再再婚,結幾次就幾個再”。所以,我老公為了不“再再婚”,現在很規矩就😄


莫失莫忘小敏

親身經歷,老公是二婚,我們去登記結婚時,民政部門沒有要求出具離婚證(為防萬一我們連他的離婚協議書、第一次結婚證、離婚證都帶了),工作人員讓我們填了表,出具了戶口本,免費給我們拍了照,就辦了。很順利。他的戶口上婚否一欄,被加蓋了再婚的章。結婚證是不區分頭婚二婚的,就是戶口本上會有再婚字樣。

領結婚證的全程,老公從頭到尾紅著臉,言行舉止反常,平時他可是個超級大大咧咧的人。區別對待還是讓人難堪的。希望能有更人性的程序,更寬容的社會態度,離婚不是罪。


如是我聞

先說故事啊。

我認識的一個姐姐,高中和班長甜蜜得不得了,等大學畢業了兩人就開開心心的扯了證。你以為會是甜蜜生活的開始嗎,不,少年你太天真了。

這個姐姐蠻厲害,當時自己考上了日本的大學,本來大學畢業結婚了準備回來,但是畢竟也待在國外那麼久,總有捨不得的,就這麼拖拖拉拉一直沒徹底回國定居。她的前夫呢,之前也是答應一起出國,結果也是拖拖拉拉的不走,這兩個人在拖拉上真是很同步啊。

拖著拖著前夫拖出了個小三,然後小三各種挑釁啊找事啊,這個姐姐一狠心,讓小三和渣男奔著狗血劇情走了。不過小三沒轉正成功這都是後話了。

後來這個姐姐在日本又認識了現在的丈夫,因為是朋友介紹的,也沒找到機會坦白離婚這個事。據我瞭解,日本結婚是需要單身證明的,之前的婚姻狀況肯定是會白紙黑字寫出來的。所以最後直接坦白了,然後就結婚啦。

考慮到據說民政局現在是全國聯網,已婚未婚是騙不了人的。而且你以為真的拿了身份證就能領證啦,還得有戶口本。戶口本上婚姻一欄也會寫清楚的。


Black Dog

這是危險的事情。我們這就有一個真實的故事。今天不妨再來講一次。

我們朋友家一個小孩,人長得帥氣。看了許多對象,17年終於看好一個姑娘,姑娘非常漂亮,身材比例火爆,有點長得像李小璐同款。在一次唱歌的時候認識的,據說剛剛從蘇州回來。

兩個人交往熱烈,很開同居,兩個人都決定於17年10月1日結婚,酒店都定好了,我朋友賓客也請好了,朋友說,你們去把結婚證拿了,讓法律上也承認你們。

去拿結婚證那天,婚姻登記處的工作人員把女方的身份證號碼電腦上一搜,說你離過婚?

結果現場尷尬了,女方認為在蘇州結果,反正這裡也沒有人知道,沒有想到電腦聯網。

朋友一家說酒店賓客都說好了,怎麼辦?

他孩子說離婚人也可以結婚。

但是在查為啥離婚時,朋友知道真相簡直呆了,原來這女的先天性沒子宮,才被休了!

尼媽,這次就算這張老臉丟盡了,這婚姻也不能做!朋友無奈他告訴兒子,我還指望你傳宗接代呢!趕緊把酒店訂單取消……

所以,奉勸你一句話,在婚姻中建議不要隱瞞,一個謊言十個謊言圓,很累的,萬一最後發現一切。全都是泡沫。


老仲聊齋

大城市的嚴謹還是有好處的,像我們這種三四線城市根本沒人問,我一個同學就吃到了這個苦頭,女方隱瞞婚史,結婚後突然出現個男的說是前夫,每天攪和的兩個人吵架後來直接離婚了,離婚沒多久間接知道這個女的又結婚了,這才感覺這女的好像就是騙婚的,他倆結婚前所有的東西都一切從簡說是省了錢多給點彩禮,兩個人也沒房也不提買房,讓把首付的十幾萬直接給了她說是婚後她孃家出點一次性買個小平米的。我們同學還高興的以為娶了個好媳婦,後來離婚啥也沒有,房子要買也一直沒買,因為這些錢都是婚前給的沒有任何字條和證據,租的房子啥也沒置辦,不到半年就徹底離婚了,還上了兩次法院結果因為沒有任何證據,那些錢也不了了之了。只能吃啞巴虧了,裡外裡損失了二十多萬。


zZ155067611

結婚不可兒戲,有個同學的表妹,跟他老公當年十一領的結婚證,準備年底結婚,誰知中間倆人鬧掰了,婚禮也沒辦,直接辦理了離婚。這種情況不管在農村還是城市,一般人都很難接受吧,不管婚前怎麼樣,交過幾個男朋友,或者同居多久,只要倆人沒領證,這種情況目前大多數人還是能接受的吧。但是結婚證一領,誰還在乎你是不是沒辦婚禮,是不是沒入洞房,已經註定你就是已婚了。

1.雖然離婚再結婚結婚證上面不會顯示再婚情況;

2.但是二婚辦結婚證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

(1)戶口證明

(2)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

所以,就算沒辦婚禮,領了證就是已婚,不要想著去隱瞞自己的實際情況,還是婚前把自己的情況說清楚,若是能接受,這也不會成為婚後的矛盾,如果男方不能接受,總比婚後才知道結局更好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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