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多萬的訂婚彩禮女兒出嫁後,父母應該如何處理?

往事只能回憶

讓男方出彩禮,並不是岳母大人缺吃少用。

根據我自己倒貼後受盡婆家委屈的苦難經歷,在我的心裡,彩禮已經有種“紀律保證金”的作用。所以不能立即返回給女兒女婿,也不能完全返還給女婿。


因為人都有這樣的心理:越是付出代價的物品,就越是會珍惜!

比如有人說,看一個女人的包包貴賤,你就看突然下雨時,是人保護著包包,還是用包包來頂在頭上躲雨。


又比如,價格千元的體恤衫會拿去幹洗或者輕輕手洗,平時也怕劃爛了。價格幾十元的,就隨意亂放,用洗衣機攪。

雖然人不是物品,雖然婚姻包含著不可量化的感情,但是結婚後女子不僅僅是面對親愛的丈夫,而是面對一家半路認識的陌生人,所以原理是一樣的。

所以我作為丈母孃,我必須長期觀察:女婿對我女兒好嗎?親家母對我女兒好嗎?女婿是踏實忠誠的嗎?



如果好,我就可以逐步返還彩禮,比如女兒懷孕、生孩子、外孫讀書等等。如果不好,我就不還。自古以來彩禮就是聘金,哪有歸還男方的?這是男方對女方父母多年養育之恩的真誠感謝!

女兒還沒有出嫁呢,我就先設想而已,我還得多向各位姐妹們學習經驗😊。


(全文圖片來自網絡)


邊河靜靜流1

10多萬訂婚彩禮,是出嫁後給女兒,還是拿著不放?

我感覺這兩種方法都不好!

彩禮作為聘禮,它屬於女兒的個人婚前財產,父母應該好好替女兒保管幾年,不要急著把彩禮早早還給女兒。

1.因為女孩剛結婚,太年輕,自控力差,社會經驗太少。

防止婆家人找個藉口,早早把彩禮錢從女兒手中騙走,從而不珍惜不愛護女兒。



2.女兒剛結婚,還不大瞭解婆家的為人,以及丈夫是否是個踏實可靠的人,是否值得託付終身?(不宜早早把彩禮還給女兒)

假如丈夫有家暴、賭博、吸毒、有疾病等其中一項,這些都是需要婚後漫長了解,本性才會暴露的。

若發現有上述其中一種情況,便可以讓女兒早點結束婚姻了。

3.正常情況下,有擔當的男人,是不會再惦記已經給出的彩禮錢。

在古代,彩禮就是聘禮,豈有要回之理?

有本事的男人,是不會在乎已經給出的彩禮錢,而且會越發奮勇,很快把錢掙回來。



4.有錢要用到刀刃上。

如果發現丈夫很靠譜,是個踏實過日子的人,就可以允許女兒懷孕生孩子了。

女兒懷孕後,給女兒一萬彩禮錢,讓她多補充營養,照顧好胎兒。

女兒生孩子坐月子,正需要錢的時候,可以再拿出一兩萬。讓女兒做好月子,補充好營養,以保證日後的身體健康。

5.等女兒的孩子可以上幼兒園的時候,就可以把剩下的彩禮錢全部交給女兒保管了。

這時候的女兒,已經閱歷豐富,有豐富的社會經驗,自控力也很強了,她可以很好地掌管財政大權了。



作為父母,每個人都希望自己的兒女都過得幸福快樂,越過越好。

在他們困難的時候,要幫他們一把。贈人玫瑰,手有餘香,何況是親人呢?


陽光很溫暖

隨著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以及社會觀念的不斷改變,我周邊的大部分父母都會把彩禮錢或早或晚地給自己女兒,有條件的家庭給女兒的甚至比男方家還多,最終我們的父母是希望把女兒幸福,一生快樂。

當前的社會形勢下,孩子到了適婚年齡,結婚買房幾乎是每個家庭都會面臨的首要問題。除此之外還要根據當地的婚俗,來給女方家下聘禮,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那麼特別引人關注的就是禮金,那麼關於禮金的最終歸屬也或多或少的影響著他們的生活。

  • 禮金收了之後歸父母留下自用

生活中也有很多父母收了禮金之後,或因家庭條件不太寬裕,或因家裡還有兒子需要上學結婚的開支,把禮金用於補貼家用。這樣作為男方來說,家庭條件好還可以,如果家庭條件差,或者說禮金都是借的,那麼女兒結婚以後也會比較辛苦,也經常會被婆家人或者丈夫拿這個出來說事,久而久之,也會為家庭不和埋下隱患。

  • 禮金收了父母返還給女兒

有的父母在女兒出嫁之後,把禮金又返還給了女兒,讓女兒存起來以待她需要時再用。甚至有條件的父母嫁女兒比娶媳婦辦的還要隆重,其實本身禮金就是一個親情的滋潤劑,婚姻交流的一種契約方式。世俗的眼光顯示一般婆家人如果知道禮金返還給了女兒,也是會很高興的。


其實不管禮金是父母留著自用,還是返還女兒。但是父母的心都是一樣的,都希望自己的女兒幸福美滿。如果雙方能夠夫妻同心,共同面對生活的一切去努力奮鬥,那幸福生活就在不遠處。


最強婚禮

彩禮是男女談婚論嫁之時,男方父母給女方父母的聘禮。這一方面的錢,自古以來如何處置都有不同的方法,也有不同的爭議。


有些父母將彩禮佔為己有,這部分較為少有,也有那麼個別覺得養大女兒應該得到些彩禮作為回報。

在我們這裡,有一家兩個女兒長的好看,結婚彩禮雖給的不多,但是父母也一分陪嫁未給,後來倆女兒因婚外情離婚,當人們都安慰她時,她卻毫無為女兒擔憂,而是說女兒長的漂亮,離了再找個有錢的,她還能在得到一筆彩禮。

當然,為女兒著想的父母會更多一些。有些父母雖收到彩禮,過後會或多或少的給女兒,或者是替女兒存著待女兒急用給女兒。不管什麼時候給女兒,這對女兒來說都是好的。

給女兒存為定期。女孩剛結婚,理財能力弱,或者自由花錢無計劃者。這種處理可以適當節制她的花錢情況。

部分給女兒選購成家中所需物品,如電視空調冰箱太陽能洗衣機等。變相的返還回去。還有一部分送還女兒自由支配(女孩有一定的理財能力)。



鄉野裡的丫頭123

我的答案可能和別人有些不一樣。我覺得,彩禮是男方給女方的娉禮,是表明男方對女方的重視,也表明男方對女方父母的感恩。因為女方父母養育了男方所愛的女方,他出彩禮,是想要表明,岳父岳母,謝謝你們了!其實,這兩個方面應該是彩禮的初衷。所以,彩禮一旦給出,就應該成為女方父母的財產,不論如何處置,不論幾千還是幾億,都應該有女方父母說了算,其他任何人都不應該有異議。



這就是說,女方父母擁有絕對的話語權,不由得其他人參與和干涉彩禮的分配使用問題。即使女方父母把彩禮用在自己吃喝玩樂上,那也是他們的權利。中國人好管閒事,尤其是這種別人家的家事。其實,除了女方父母,別人有什麼理由去管呢?你去管了,就是越權了,就是打破邊界了,就要生出是非了。



只要每個人都改變觀念,就不應該去討論女方父母怎麼花彩禮的事。當然,如果這個問題是女方父母提出來的,我們可以幫助他們探討解決他們的疑惑。

女方父母應該記住,拿到手的彩禮就是他們的,他們有權利使用,而不必在意別人的看法。使用彩禮和使用自己其他的財產一樣,可以遵循以下幾個原則。



一是按需使用。哪裡需要,就用在哪裡。哪裡急需,就哪裡急用。

二是合理使用。合理就是指要做好規劃。好比一袋麵包,一日三餐都要吃,那就得提前計劃好每頓吃多少。

三是遵從內心。自己的錢財不能按自己的意願來使用,還要這錢財做什麼?如果想全給出嫁的女兒就全給她,如果想留一部分自己用就留一部分自己用,如果想一分都不給女兒就一分都不給。

開明點的父母,就不必在意彩禮不彩禮了,能讓兩家人和和氣氣結成親家,讓女兒開開心心結婚最重要了。


小月tth

首先彩禮錢在男多女少的這個時代已經變味了,本人80後,80後男多男少,我們結婚年齡那會是男孩挑女孩,大街上看著長得不怎麼樣的男孩子牽著的對象挺漂亮,有時候感嘆呀,早出生了十幾年,現在的女孩子都是香餑餑。

我結婚那會訂婚給一萬一就是高的了,父母說出去有面子。我們這裡當時的女兒出嫁,孃家給的陪送比彩禮多好幾倍,家電:冰箱,洗衣機,電視,空調,電腦這是標配,傢俱:沙發,茶几。除了床有的啥都陪。現在訂個婚彩禮有的地方萬紫千紅一片綠,有的按斤數要彩禮,三斤三兩,六斤六兩,我們結婚那會不敢多要彩禮,因為女方要的彩禮多,孃家陪送的就得多。哪根現在一樣,有的不講理的丈母孃連買房都得她去挑,連價格都是她去談,談完了叫男方父母付全款,真是有個閨女我驕傲。

現在雖然說錢好像不如以前那麼值錢了,但是我覺得開明的父母還是把這個錢給自己的閨女比較好。不然就用來給閨女當嫁妝,自己有條件再搭點。我這裡有個例子,是我老姨給我們講的,有一個丈母孃,自己閨女嫁了三次了,第一次離了帶回來個外孫,第二次又離了又到回個外孫,第三次剛結婚,人丈母孃說了,能過過不能過離,結次婚十幾萬的彩禮,離唄。


天使魔羯座

現在農村結婚都需要大量的彩禮錢,有的地區是越窮彩禮越高,這也是讓農村地區想結婚變得非常難了。而好不容易要來的彩禮錢,到底是自己留住還是還回去給女兒呢,這也是一個問題。

10多萬的訂婚彩禮女兒出嫁後,給女兒,還是拿著不給?為人父母的都是怎麼處理的呢?

其實給回去還是自己留著還多時候還是跟當地的風俗與家庭情況有關的。有的地區就要高彩禮,但是全都是自己留著,一點也不還回去能女兒,可以說直接就是賣女兒一樣。

而這邊更多是長期的風俗導致,如果家裡更是有兒子的話,更加要的彩禮高。其實這要的彩禮也都是留著給兒子結婚的時候用的,因為當地嫁女兒可以得到大量的彩禮,但是娶媳婦就也要花出去彩禮錢,所以更多的父母還是將女兒嫁出去給的彩禮留著。

當然在其它地區更多的還是給了多少彩禮現將彩禮還回去給女兒,彩禮只是看誠意,看到誠意了那就可以還回去了。如果真的將彩禮錢收了,那女兒嫁過去也沒有一點點地位了。

而且高額的彩禮會將男方家底掏幹,最後女兒過去也是過苦日子而已。做為父母當然是為了讓孩子過上好生活的,所以理應將彩禮退回去的。

當然每個地區的情況都不一樣,不知道你們那邊的彩禮高嗎,會不會還回來的呢?


深山老農民

我們這裡都是女兒拿著,畢竟訂婚彩禮很大一部分是男方的一大半經濟收入。

第一,在我們這裡很少是父母自己要的,因為,現在的彩禮實在是太高了,動不動就是20萬什麼的,不管是農村還是城市,都是男方家庭的一大部分的收入,再加上辦事情等等,很多需要取借錢的,有的甚至借高利貸的。如果不是帶回去,很多就要去喝西北風了。

第二,一般都是,女兒拿著銀行卡,或者是父母拿著銀行卡,然後女兒拿著密碼的,在我們這裡是俗定的規矩了,男孩和父母也是知道的,而且不是結過男方同意女方父母是不能動這筆錢的,畢竟這是壓箱底錢。也就是說這個彩禮錢是小夫妻的錢,雙方父母是不能動的。

第三,很多女孩的父母在我們裡是不能動女兒的錢的,就是自己的孩子結婚使用,都是要經過女婿的同意的,如果不同意也是沒有辦法的。幾乎錢到孩子手裡父母是做不了主的。

第四,還有就是結婚的時候錢是說明的是給夫妻的,由女孩保管,並不是真的如網上所說的賣女兒的,彩禮的最終去向是夫妻2人。我們這裡記得有個笑話是:結婚前,女兒和女方父母一起漲彩禮,男孩和男方父母一起壓彩禮要嫁妝,因為彩禮都生氣了,結婚後,錢都到夫妻手裡了,女孩說忘了多要嫁妝了,男孩說忘了不壓彩禮了。哈哈哈,玩笑話。

最後說:結婚最重要的是雙方的和和睦睦,很多因為多要幾萬,造成的不良影響是以後不能彌補的。到時候天天生氣,也是幾萬錢換不回來的。特別是一些人在結婚當天,聽別人的餿主意,臨時漲價的,總有一天你會哭的。所以說家和萬事興不是沒有道理的。你們那裡的是什麼情況?歡迎一起討論哦。


創意知識共享

所謂彩禮肯定是男方給女方父母的聘禮,作為女方家人一般都選擇給女兒存著或者交給女兒。有兒子的家庭幾乎都是把女兒的聘禮花在兒子身上了,這種是不公平的待遇,兒子娶媳婦跟女兒出嫁沒有太大聯繫,只是因為現在的社會已經把聘禮當成大事情處理,幾乎掏幹父母所有的積蓄才能給兒子一個滿意,女兒形同是被賣掉了。


人到中年了

第一,全部返還給女兒的。一般這些父母不是為了要彩禮,只是因為當地風俗,大家都有彩禮,自己的女兒沒有感覺面子上不好看,所以,儘管要了彩禮,但還是都給女兒的。



第二,給女兒一部分的。這種父母也不能說是貪財,因為他們怕女兒吃虧。畢竟女兒女婿沒正式生活在一起,現在離婚率又這麼高,父母替女兒早做打算也不能說不對,可憐天下父母心嘛!


第三,變相賣女兒的。這種人不管說的多麼好聽,其實就是變相賣女兒。要彩禮的時候全部現金,女兒出嫁的時候一毛不拔,美其名曰“養老費”,其實女兒女婿還得一樣養老,女兒就是提款機,不管女兒在婆家狀態怎麼樣,只要能滿足他們的需要就行,否則就道德綁架。

……

據我所知,大體就這幾類,不知道題主是什麼類型的,但願我的回答能對您有所幫助。

我是林林媽媽,歡迎您駐足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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