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軾在“烏臺詩案"中因為什麼詩差點要了他的命?

鵬友程

其實起因並不是一首詩,而是一個奏章,後來被人揪出之前的文章,搞了一次文字獄

元豐二年(1079)蘇東坡被調任湖州,然後例行公事的上了一篇謝恩的摺子:《湖州謝上表》,裡面發了幾句牢騷“陛下知其愚不適時,難以追陪新進;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養小民。(大概的意思皇上是知道了我老年痴呆了,在朝中跟不上那些年輕人了,又知道我老了,不能生是非了,把我安排到了這裡)”。御史李定、舒亶、何正臣等逮住機會,有歪曲了蘇軾的意思,認為蘇軾這是埋怨皇帝失察啊。接著又查看了蘇軾之前的文章,發現這個蘇軾就是個不學無術之徒啊。

就把蘇軾給告了。宋神宗很生氣,就把蘇東坡抓到了御史臺受審。所謂“烏臺”,即御史臺,因官署內遍植柏樹,又稱“柏臺”。柏樹上常有烏鴉棲息築巢,所以稱烏臺詩案。烏臺詩案最大的支持者是御史和宰相王珪。


東東歷史

這個案件在當時轟動一時,簡單地說,“烏臺詩案”的起因源自一封奏表,然後反對派由此在蘇軾的詩作中尋章摘句找尋謗訕之詞,最後的定罪的最主要原因乃是蘇軾與駙馬王詵交往中的不當行為,在蘇軾入獄期間,許多人積極營救,最後蘇軾被貶為黃州團練副使且不得籤書公事。



緣起:一封奏表成了這件事的“導火索”。

元豐二年,蘇東坡被調任湖州,按慣例寫了一封奏表即《湖州謝上表》,在謝恩的同時順帶發了點小惱騷。其中最重要的是這兩句?:“知其愚不適時,難以追陪新進;察其老不生事,或能收養小民。”大致意思就是陛下知道我不符合當前的形勢,難以跟上推動改制的小年輕的步伐了,又知道我老了不會生事端,還可以管理地方的小民百姓。這樣的一封奏表對當時王安石變法失敗後的推行改制新政的宋神宗來說,心理的不悅是顯而易見的,於是改制的積極分子們正好借題發揮,添油加醋地推波助瀾製造了這起著名的“烏臺詩案”。



發酵:在蘇軾詩集中深挖詆譭改制的隻言片語。

“烏臺詩案”中最主要的積極推動者是蘇軾在《湖州謝上表》中譏諷李定、舒亶、何正臣等一批“新進”分子,正是他們廣為蒐羅蘇軾的詩集,而後當面在宋神宗指出其中的譏諷改制的言論,才最終導致蘇軾入獄。此案並不是一首詩而造成的,正好當時蘇軾出版了《元豐續添蘇子瞻學士錢塘集》,急先鋒舒亶苦讀這本詩集四個月後呈上彈劾奏章:“至於包藏禍心,怨望其上,訕瀆謾罵,而無復人臣之節者,未有如軾也。蓋陛下發錢(指青苗錢)以本業貧民,則曰‘贏得兒童語音好,一年強半在城中’;陛下明法以課試郡吏,則曰‘讀書萬卷不讀律,致君堯舜知無術’;陛下興水利,則曰‘東海若知明主意,應教斥鹵(鹽鹼地)變桑田’;陛下謹鹽禁,則曰‘豈是聞韶解忘味,爾來三月食無鹽’;其他觸物即事,應口所言,無一不以譏謗為主。”而後,國子博士李宜之、御史中丞李定等人相繼進表指出蘇軾的不當之處,但大多都是一些詆譭的信口雌黃的言論,但這些奏章確實成了“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最終宋神宗下旨派皇甫遵從湖州傳喚蘇軾進京,後來入獄。

這些人的險惡用心就是一舉置蘇軾於死地,但宋神宗內心真實想法並非是殺掉蘇軾,這也為後來“烏臺詩案”轉圜留下了餘地。



定讞:最主要的並非是詩而是蘇軾與駙馬王詵交往中的不當行為。

蘇軾在此案發生時差點在進京途中想投水自盡,入獄後一度寫下了遺書,但其實事情並非像他想象中的那麼嚴重。入獄後,蘇軾過的戰戰兢兢,但宋代並非如明清兩代那樣極端嚴酷,比如明代朱棣一怒之下車裂了“讀書種子”方孝孺且獨出心裁“誅十族”,清代留下了“清風不識字,何故亂翻書”的“斷頭詩”。大理寺在審理這件案子的時候,給蘇軾定罪的主要有兩條理由:

一是蘇軾與駙馬王詵的交往中的不但行為,二是蘇軾“作匿名文字,謗訕朝政及中外臣僚”,也就是在詩中譏諷改制。而最重要是第一條,駙馬王詵一直與蘇軾素有來往,這個人娶了宋英宗趙曙的次女、宋神宗趙頊的妹妹寶安公主,在當時可謂紅得發紫的人物。據《宋會要輯稿》《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三〇一》等史料記載,這個人在於蘇軾的交往中,從“以詵交結蘇軾及攜妾出城與軾宴飲也”、“詵坐受軾謗訕文書,及借軾錢攜婢妾出城與宴飲”等記載中可以看出,他們之間應該是有一定的“利益輸送”的關係的,而且此人為了營救蘇軾,提前將案件相關信息通知了蘇軾的家人。這一條可是犯了大忌,宋朝為了防止外戚干政,多次重申這條禁律,如宋仁宗天聖元年詔:“駙馬都尉等自今不得與清要權勢官私第往還。……如有違犯,糾舉以聞。”於是蘇軾被判罪,同時駙馬王詵也被重罰連降二級。關於詩中的那些文字倒在其次了,當然,這些詩中文字蘇軾在審判中也是承認了的事情。



題外:圍繞此案的營救舉動以及此案對蘇軾的影響及其他。

蘇軾這個人,的確是個不世出的天才。當年朝廷制科考試中宋仁宗欽定蘇軾、蘇轍兩兄弟為第三等(一二等空缺,在此之前北宋建國後100多年僅有一人獲此殊榮),並感嘆自己老了,這兩位高人留給後世子孫用。而蘇軾“烏臺詩案”中,宋神宗的祖母(即宋仁宗皇后)曹太皇太后拖著病種自身告訴宋神宗不可殺此人。與此同時,蘇軾的政敵此時賦閒在家的王安石也為之求情。此外還有許多朝中重臣為之上書求情。這樣的求情之舉估計連宋神宗也始料未及。更為重要的是,宋朝自太祖開國以來,留有遺訓,除非士大夫有謀反的大逆不道的行為,不得誅殺言事的士大夫,這在有宋一代基本上是一條不可逾越的底線和鐵律(似乎只有宋高宗破過例,而後幾次下詔道歉)。所以從這幾個方面來看,蘇軾在“烏臺詩案”中其實沒有性命之虞,宋神宗其實也只是想為自己的改制掃清障礙,也多次表達過並不想殺蘇軾的想法。所以這次偶發性的“烏臺詩案”最終結局與那些“新進”之輩的最初設想相去甚遠,也算是一個並不太壞的結果了。

經此一案,對蘇軾的影響還是巨大的,促進了他的詩風的轉變,後期的詩文較前期的詩文意境更開闊,對人生的看法更豁達。而且這個案件雖然鬧的風起雲湧,但在後期還是比較算是一個不錯的結局了,這場在你死我活的黨爭的前提下,最終還是通過司法途徑瞭解了此中的恩怨,這也從一個側面說明了宋朝對文人士子寬容的一面,在歷代封建王朝中可謂極少見的一絲溫暖的文明底色。




羅興

據說,源起是蘇軾履職去王安石書房,偏巧沒見著人,蘇軾瞧著桌子上有兩句詩: “明月枝頭叫,黃狗臥花心。”

大才子蘇東坡納了悶啦!明月如何叫?黃狗怎麼臥花心?好奇心頓起,刷刷刷將詩改成“明月當空照,黃狗臥花蔭。”

王安石回來一看,對蘇軾更為不滿,直接貶他去了合浦。

蘇東坡到合浦不久,就知道自己錯了,因為黃狗是一種蟲子,而明月是一種鳥。



王安石趁機將蘇軾送進大牢,相關罪證緊鑼密鼓蒐集中,巧合沈括,對,就是《夢溪筆談》的作者,興沖沖拿著蘇軾的一部詩集,邀功而來。

有了這部詩集,主審官就來了底氣,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從現有資料來看,在烏臺詩案中,蘇東坡有四大罪證:

第一條:“指斥乘輿” ,就是冒犯當今皇帝的意思,有詩為證: 

《經山道中次韻周長官,兼贈蘇寺丞》

哺糟醉方熟,灑面喚不醒。

奈何效燕蝠,屢欲爭晨暝。

第二條:“譏諷朝政”。有詩為證!

《山村五絕》之一

  杖藜裹飯去匆匆,過眼青錢轉手空。

  贏得兒童語音好,一年強半在城中。

第三條:“交通裡戚”,就是勾結皇親國戚,有詩為證:

《書韓幹牧馬圖》

詩較長,其實都是說馬贊馬的,問題出現在最後兩句:

王良挾策飛上天,何必俯首服短轅。



原本死罪呀!也是蘇軾命不該絕,皇后此時正病重,皇帝決定大赦天下,皇后聞言,說:“窮兇極惡之人就別赦了,放了蘇軾一人就行”。皇后求情,死罪免了,貶到黃州做了名團練。


一路鳴鴻

蘇東坡所面對的烏臺詩案,其實就是一個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的人,我們都知道蘇東坡這個人是大文豪,是著名的文學家,其在中國文學史上的地位也是無人能比的,但是五臺山這一件事求對蘇東坡的打擊非常重大。


舞臺上其實還牽扯到了另一個人,另一個人就是,宋朝歷史上著名的,科學家,省庫宋闊這個人是蘇東坡的好朋友,蘇東坡這個人不知道為什麼會和沈闊交往,兩個人當時關係還不錯,速度都曾經有非常多的詩文,被沈括抄錄,但是沈括這個人我們,要對他的人品畫一個問號,畢竟,他拿到了蘇東坡的詩文之後,就將蘇東坡的詩文整理了一番,交給了當時的宰相王珪。


那時候正好處在,新舊變法的緊關節,要的時候,王安石變法維新派,一脈,受到了像司馬光等人的攻訐,而作為保守派的,蘇東坡,也是反對變法的,所以當時的情況很明顯,就是屬於變法派與守舊派之間的一場工,金戰,而蘇東坡恰恰不巧的就被,秋後算賬了,所以所謂的烏臺詩案,並不是蘇東坡寫了什麼不堪的東西,而不過就是有一點抱怨,說自己老了,被流放了,得到重用了,等等這些事兒,其實並不算什麼,但是宋神宗卻不喜歡蘇東坡,有這樣的抱怨,認為我既然安排了你到哪裡去,你就應該聽我的,所以像舞臺上將也算是莫須有的罪名,其實本身來說就是對蘇東坡的一次敲打,也是對於保守派的一次敲打。而像蘇東坡那麼有名,打擊的話自然是要,打擊最矚目的人,所以蘇東坡也算是挺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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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東坡在“烏臺詩案”對方大部分指控上,坦白承認了在自己所寫的詩中批評了新政。他的憤怒之感、失望之聲,足以表明自己對當道的苛酷批評,罪有應得。

比如,在給朋友駙馬王選的若干首詩裡,有一行詩是,坐聽“鞭笞環呻呼”。又說,“救荒無術歸亡逋”。

他也提到“虎難摩”,是為政貪婪的象徵。

在給朋友李常的詩裡,他確是說在密州“灑涕循城拾棄孩"。那些男屍、女屍、嬰屍都餓死在路上,當時確是“為郡鮮歡”。

還有他給朋友孫覺的詩裡,有一行就說,二人相約不談政治,是真在一次宴席上約定,誰談政治,罰灑一杯。

在給曾鞏的一首詩裡,他說厭惡那些“聒耳如蠍蟬”的小政客。

在給張方平的詩裡,他把朝廷比為“荒林蜩蚻亂”和“廢沼蛙蟈淫”,又說自己“遂欲掩兩耳”。

在給範鎮的詩裡,他直言“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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