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了長春市2018—2019年度公共資源交易目錄的通知,通知明確,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公室要對《目錄》的執行情況進行指導、協調和監督,建立並完善制度規則和運行機制,優化交易流程。各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目錄》確定的監管職責,切實加強對各類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行業監管。
通知指出,允許和鼓勵暫未列入《目錄》的公共資源項目進入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
通知原文如下:
長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長春市2018—2019年度公共資源交易目錄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委辦局、各直屬機構:
《長春市2018-2019年度公共資源交易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凡列入《目錄》範圍的公共資源交易項目,全部納入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允許和鼓勵暫未列入《目錄》的公共資源項目進入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
二、《目錄》將根據國家、省、市政府要求和公共資源交易領域改革實踐,適時予以調整。各行政主管部門要積極推進各類符合市場化配置條件的公共資源項目進場,“成熟一項、推動一項、進場一項”。
三、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公室要對《目錄》的執行情況進行指導、協調和監督,建立並完善制度規則和運行機制,優化交易流程。各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目錄》確定的監管職責,切實加強對各類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行業監管。
四、各縣(市)區、開發區的公共資源交易項目將按照“分級監管,逐步推進”的原則,全部納入市級公共資源交易管理範圍。
五、《目錄》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閱讀更多 今日採購輿情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