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適合做什麼樣的副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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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可以做哪些“副業”

《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一律不得兼職。這個規定很明確。 即使確實需要在機關外兼職,必須經單位或組織人事部門同意,並且不得領取薪酬。如若違反,必須嚴肅處理,甚至開除公職。

可以負責任的說,以下三種情況嚴格不允許:

1、不得任職領工資。如果你想到機關之外的單位、企業兼職領工資,那麼對不起,這個不可能。

2、不得從事個體工商生產、經營。比如辦個小門市、小作坊之類,嚴格不允許。

3、不得辦企業、開公司。不得從事企業生產經營,或者承包、承租等。

總而言之,不得從事或參與任何營利性活動,或者在營利性企業或者組織中任職。

那麼,是不是公務員就一點不能取得工資以外的收入呢?也就是說,公務員難道就必須靠死工資,不得搞任何“副業”呢?其實也不盡然,其實有一些灰色地帶,還是可以弄的:

1、協助家人、朋友出個主意啊,弄個規劃啊,雖然不能直接受益,但你的經驗和知識幫助家人營利或者節省了成本,也算是你收益了啊。

2、買個彩票、買個基金,利用閒錢搞個投資、股票(長線操作)等,只要不影響工作,不佔用上班時間,也沒人追究。

3、寫作。投個稿,寫個小說什麼的,賺稿費,這個完全靠譜。尤其是寫工作信息,或者調研文章,不僅不違紀,還可宣傳,好發表不說,單位還有獎勵。

4、下班沒事幹去跑個滴滴,或者扛個包,打個零工,賺點辛苦錢,或者懂會計、規劃、文案等方面知識的,偶而接一兩個活,或者利用業餘時間講講課、搞個培訓什麼的,收點錢,也不算違紀。

5、搞個發明創造,專利、特許權所得也不算違紀。

6、有多餘的房屋、車輛等,倒騰或者出租,也不算違紀。

公務員不得兼職,不得從事經營活動並從中取利,是為了防止公務員利用手中的權利謀私利、腐敗,或者耽誤工作,但並不影響公務員利用自己的聰明才智,改善自己的生活條件。只要不違法,不違紀,不碰紅線,還是有許多“副業”可以做的。


真寧腔調

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嚴禁公務員任何的兼職行為。但是並不禁止個人去搞一些副業。去搞副業的前提是,不能觸碰紅線,不能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不能影響到工作的公正,不能在自己工作管理方面和職權管轄範圍內去搞與此有關、相關的副業。

以下幾個方面的副業,公務員大可不必擔心,可以放心去創收:

第一,文學創作。這個要看個人喜好。文學創作的前提是,不能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不能炫耀封建迷信,不能違背社會主義公德等等。文學創作要是搞好了,收入是很可觀的。喜歡寫作的公務員不妨試一試。

第二,通訊報道。也就是寫新聞稿。這一類比文學創作要簡單些,而且是宣揚、宣傳一個地區或者部門、抑或宣傳、宣揚本單位的成績,這個比較容易得到本地區、本部門的支持,於公於私都有好處,何樂而不為。

第三,利用自己的一些技能、知識,去業餘創收。比如,你的外語好,可以利用業餘時間去搞翻譯工作;你有廣告設計才能,可以去一些任務網站(譬如威客網)選擇接受廣告設計任務,也可以直接為一些公司去設計廣告,等等等。這個的好處就是,一方面不荒廢自己的技能、知識,一方面又給自己創收,兩全其美。

第四,如果你比較擅長金融方面,可以去炒股或者炒外匯。股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沒有這方面能力的,不建議去做。

當然了,還有很多副業創收可以去做,如你有兩套房子,可以出租一套房子,收租金;做任務推廣;網上給一些公司做策劃,等等。

就說這麼多吧,作為公務員,只要你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合理利用業餘時間,用勤勞的雙手去致富,是未嘗不可的,會得到社會認可的。


日子沾上失落

從事副業最根本是創收,創收又分為兩個方面,一種是物質上的,比如金錢;另一種是精神層面上的滿足。從這兩方面來看,公務員可以從事的副業可以有以下幾項:

一是房產投資,利用公務員政府信息靈通的最大優勢,打聽市政府重點發展的城市區域,尋找區域內房產的價格窪地投資,一般失誤率較小。

二是金融投資,可以購買各種政府融資項目,比較保險,利率也較銀行理財產品高。也可以學習金融知識,嘗試各類外匯期貨定投等。

四是講課,各個條線的公務員都會有單位會請去講課,有些會收講課費,有些公務員不收,看自己。

五是評估,會有參加一些專家評估會,評估標準或價值體系,收入同上。

六是自己的發明或者專利,可以賣了換錢。但主要是興趣所致,滿足精神需求啦。

送外賣啊開嘀嘀啊擺攤啊都應該不可以,明文規定公務員不能從事兼職


evelineyu

《教課、當陪審員、代帳》

公務員適合的職業很多,前面有人介紹的,我就不再重複了。現在說幾個大家沒說過的,供你參考:
一、代課賺錢

最好別自己辦培訓班,動靜太大,又太牽扯精力。可以到別人開的培訓班裡代課,賺點錢。比如你學習好可以去學校附近的“小課桌”,替孩子指導作業、輔導功課。再比如,你有琴、棋、書、畫什麼的特長,可以聯繫老年大學、各興趣班等去代課,賺些辛苦錢。

二、當陪審員

和當地法院的政治部聯繫,當陪審員。一般陪審一個案件有幾十元不等。只要單位領導準你假,就沒關係,這不算副業,國家允許的。你不用擔心不懂法律,法官從法理上斷案,而你則從直觀上判斷案情,你們互為彌補。

三、代帳

如果你有會計證,可以利用業餘時間代小企業做做賬,一家幾百、幾千,多代幾家收入也很可觀了。


紅領佳人

做的有副業的,五花八門都有,沒做副業的,一輩子領工資。公務員經商是不允許的,但如果不在領導崗位上,只要不違規違法和利用工作時間幹,也不怕。至於幹什麼嘛,會寫會畫有專業技術的,工作時間外利用專業掙。如果不會,那也可以幹傳統的,看看你們那邊有什麼特產,弄到網上賣之類的。公務員幹副業不笑人,畢竟工資待遇沒多麼好,特別是草根,想要靠工資養家餬口還是挺累的。注意幾點:1.不要違規違法;2.不在工作時間;3.要堅持;4.不要問適合幹什麼,先想想你有什麼,能幹什麼。


張作霖不作

我用20年公務員工作檢驗告訴你。

公務員管理條例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條例規定,個人從事經營性活動熟悉違規,不過職務和級別高低,所以,你自己從事經營性活動肯德違紀違規。

哪怕你自己不從事經營性活動,自己的家屬也不得從事與你職業相關或利用職業有影響的經營。

所以,公務員想從事副業要注意這些方面。

…............分割線...…...…

所以。。。。你可以

利用休息日幫助家屬從事經營,

注意,只是幫助!幫助!!

明白了嗎??

知道了這些,你就可以無憂開始了吧。

1、要投資小,因為公務員本身就窮

2、不需要經常進貨,因為公務員沒時間

3、最好是可以在家服務型的,因為公務員沒時間

好吧,正題來了

網購,代購,寫作,菸酒,花卉,個性店,寵物用品等等都可以!!!


無名22946216

一,可以出書,參與課題研究賺取稿費;二,可以講課賺取勞務費;三,在成為某領域專家的情況下參與項目評審與驗收,也可以有評審費。

此外,公務員不得參與經營活動,即使退休後,一定時間內也不得從事與之前業務相關的經營活動。

至於炒股,雖沒有明令禁止,但炒股行為與公務員職業精神是相違背的,起碼是不提倡的。其他合理理財行為則另當別論。


有風來憶

1、老家有個人在城裡某家單位上班,他的老家有個磚廠,他父親、弟弟經營那家磚廠,後來一場洪水將江邊的磚廠淹沒了,需要重新買機器,這個人就出了點兒錢算股份,磚廠每年賺的利潤有給他一些;


2、之前聽辦公室小妹講的,他去一家機關單位辦事,聽見裡面的一個女的在打電話,從電話中得到的信息是,那個女的在一家超市入口附近有一家店鋪,招的人幫忙打理生意,據說好多人都是這樣操作的.

4、有個朋友在機關單位上班,但是其家裡面還有十幾畝魚塘,其父親在打理魚塘,他則是去幫忙,還幫忙賣魚,在賣魚的同時,他還聯繫其他的幾個魚塘的銷售,賺個車費錢.


1927年的古董先生

這個問題問的好,國家法律部允許搞副業,現在公務員都在向組織報備收入,包括購買的保險收入等。

除了銀聯外,聽說過網聯嗎?



當然可以用別人的名字。。。。。


對策會有的,奶牛、麵包會有的!


擁抱我們的陽光

2、客座教授,學術演講。組織同意,這應該是可以的。

3、跑滴滴、炒房、買基金等等,這應該不違法……

4、其他

當然其他還是要慎重,目前我所瞭解的就這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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