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著面具生活,哈爾濱這些年輕人為何選擇“形式婚姻”?

小美,哈爾濱人,今年35歲。

阿姿,是小美大學時的同學,兩人同歲。

她們從大學開始在一起,至今已有11年的時間,阿姿性格豪爽,平時大大咧咧,在兩人的情侶關係中,是“老公”的角色,性格內向的小美,是“老婆”。

戴著面具生活,哈爾濱這些年輕人為何選擇“形式婚姻”?

▲蔡依林《不一樣又怎樣》MV截

“我看過蔡依林演唱的《不一樣又怎樣》的MV,蔡依林與林心如飾演了一對女同性戀人,還舉行了婚禮,我也想和女朋友舉行一場屬於我們的婚禮……”——這是小美的願望

部分歌詞↓↓

女方女方 愛對方

不簡單 也很平凡

……

是什麼樣 就怎麼辦

非一般 又怎麼樣

庸俗地海枯石爛

世俗又憑什麼為難

……

誰比誰美滿 由誰來衡量

不用誰原諒

讓感動萬世留芳

戴著面具生活,哈爾濱這些年輕人為何選擇“形式婚姻”?

小美和阿姿不但是同學,也是閨蜜,雙方都會經常到對方家中住,有時還會和彼此的父母一起吃飯。

兩年前,小美選擇了“形婚”,年初和“形婚”對象和平分手,之所以沒去離婚登記,是因為結婚時壓根就沒有領結婚證,除了怕麻煩以外,也是為避免離婚時在財產方面發生不愉快。

什麼是形婚?

形婚,形式婚姻,又稱互助婚姻,指的是為了某種目的與另一人舉行婚禮或辦理法律上的結婚手續,但實際只是名義上的夫妻,無實質內容。

在同性婚姻沒有合法化的中國,同性戀和婚姻這兩個詞放在一起,總是給人一種違和感,但對很多同性戀者來說,為了掩飾、為了減壓、為了不被異樣的目光關注,他們和她們走進了“形式婚姻”,開啟一段背向而馳的牽手。

為什麼“形婚”?

來自父母的壓力

小美:雙方家長也對我們之間的感情有懷疑,但又說不出什麼。

當兩人的年齡超過30歲後,家裡催婚越加頻繁,身邊一有人結婚,父母就會一直嘮叨。迫於壓力,小美和阿姿最終都選擇了“形婚”。

為了找到合適“形婚”對象,小美和阿姿互相為對方把關。經過一年多的尋找和相處,兩人都“結了婚”,“形婚”對象剛好是一對“男同”(男同性戀)。為了避免日後不必要的麻煩,他們均未領取結婚證,家人對此也沒有產生懷疑。

“形婚”前,四個人就商量好,為了應對父母的到訪,四個人買了兩套對門的房子,平時各自和同性戀人生活,一旦父母來看望,馬上“恢復”成夫妻關係。

戴著面具生活,哈爾濱這些年輕人為何選擇“形式婚姻”?

(網絡配圖 圖文無關)

兩年多時間裡,四個人配合的還算默契,沒有漏出破綻,也沒有要小孩。

今年年初,小美打算辭職搬到武漢去生活,跟父母打了聲招呼後,與“形婚”對象“離婚”了。等到阿姿也離婚後,她就會和小美一起離開熟悉的人和熟悉的環境,去到陌生的地方重新開始一段新的生活。

多數選擇“形婚”的同性戀者,都是受到來自父母的壓力,也是為了顧及父母在身邊人中的形象。在這些“形婚”者看來,子女“形婚”後離婚,也比子女一輩子不結婚更容易讓外界人接受。

如何選擇“形婚”對象絕不對付!

浩宇(85後):

“我找女朋友的標準很簡單,顏值高低無所謂,但衣著打扮不要太中性。趙欣是我找到的第4個女同(女同性戀),我們相處了半年後覺得比較合得來,在去年年底就‘形婚’了。”

浩宇說前幾任“女友”也是通過交友軟件認識的,但都因對方抽菸、染怪異顏色的頭髮或是有文身等太過於中性標籤而沒有相中對方。

趙欣比浩宇小三歲,是一名教師,家境優越、言談舉止落落大方。兩人第一次見面是在咖啡館。浩宇還記得,趙欣那天穿著白色長裙,過肩的長髮,說話也特別幽默。

“形婚”前的準備——

浩宇曾把趙欣帶回過江蘇老家兩次,父母對這個“兒媳”都特別滿意,但為了減少“形婚”後一些不必要的麻煩,趙欣沒給“公婆”留下任何聯繫方式。同樣,浩宇也沒有“岳父岳母”的聯繫方式,不與雙方父母之間產生太多的感情是為了“分手”做準備,不聯繫就不會出錯,延續“形婚”的時間就可能越久。

戴著面具生活,哈爾濱這些年輕人為何選擇“形式婚姻”?

(網絡配圖 圖文無關)

“形婚”後的默契——

“形婚”時間的長短取決於“夫妻”雙方的默契程度。

“形婚”後,趙欣和浩宇從沒一起在新房住過,甚至雙方父母一次都沒有去新房看看小夫妻的婚後生活。但出於尊重且避免父母對兩人的感情生疑,逢年過節,“恩愛的小兩口”還是要回到雙方父母家中。只有這時,小兩口才會睡在一起,但兩人鎖好房門後,都是穿著衣服各蓋各的被子。

關於將來——

現在,浩宇和趙欣也會偶爾一起出去吃飯,但都會帶著自己的同性伴侶,就像四個好朋友。

戴著面具生活,哈爾濱這些年輕人為何選擇“形式婚姻”?

(網絡配圖 圖文無關)

“形婚”的生活方式很理性!AA制!小M(90後海歸):

“我們跟所有的異性伴侶結婚是一樣的,要拍婚紗照、買鑽戒、訂酒席等等,結婚產生的所有費用,我們全部都是 AA 制。”

小M的“形婚”對象琳琳說,記得第一次去婆婆家時,臨走時婆婆給她5000元錢,出門後,她就把錢還給了小M。

戴著面具生活,哈爾濱這些年輕人為何選擇“形式婚姻”?

(網絡配圖 圖文無關)

“形婚”前就達成一致——

小M選擇“形婚”,也是迫於父母的壓力。他和“形婚”的女友琳琳是在一個“形婚”群裡認識的,琳琳發佈了尋找“男同”“形婚”的消息,小M看條件覺得還可以,兩人便建立了聯繫。

小M和琳琳都希望“形婚”後能有一個孩子,即便將來會離婚,孩子仍然會由雙方共同撫養長大。但這一點卻遭到了琳琳的同性戀人的反對,也因為此事,琳琳和女友爭吵一番後最終選擇了分手。

“形婚”後的生活——

“在交往過程中,難免要產生花費,比如吃飯、喝咖啡等,畢竟男生應該紳士一些,在花錢方面多付出一些也是理所應當的。”花費的問題是小事,對於“形婚”雙方來說,給對方更多的自由,是保持“形婚”長久的一個重要方法。

“更多的自由就是儘量減少小M在我家人、親戚、朋友面前出現的次數,同樣,我也會盡量少出現在對方的社交圈。這樣,我們漏出破綻的機率才會最小,也為離婚打下基礎。”琳琳說。

無法評價他們的對與錯,但是“願每一種愛都能不被傷害”,同意點z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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