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洛陽市園林局局長蔣勤招投標中謀取私利 受賄數百萬

近日,由洛陽市紀委、市委巡察辦共同組成的督查組深入到市發改委,對招投標領域突出問題的治理、以案促改等情況進行專項督查。督查組指出,市發改委作為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招投標工作的重要職能部門,對招投標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謀劃研究不深,主動作為不夠,指導協調不力,治理效果不明顯。

市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虛心接受督查組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著力提升政治站位,積極主動作為,依法規範招投標工作。針對招投標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將在搞好調查、深入研究的基礎上,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儘快制訂規範招投標工作的綜合性實施方案,切實發揮好職能作用,做到工作不失位、不失職,為洛陽市經濟社會健康有序發展作出貢獻。

警示案例:

原洛陽市園林局黨組書記、局長蔣勤

利用職務之便招投標中謀取私利

蔣勤,男,1961年4月出生,漢族,江蘇常州人,1985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2年8月參加工作。1993年7月任市綠化工程管理處處長,1997年12月任市園林局黨組成員、副局長,2007年8月任市園林局黨組副書記、局長,2009年3月任市園林局黨組書記、局長,2017年6月任市人防辦黨組書記、主任。2017年11月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審查,蔣勤在市園林局任職期間,存在利用職務之便通過招投標事項違法為個人謀取私利等問題。2004年以來,洛陽市卉豐園林綠化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凱歌園林工程有限公司等單位承攬了市園林局大量綠化工程。

為了感謝蔣勤在承攬市園林局綠化工程、結算工程款和晉升公司綠化資質進行招投標過程中的幫助,上述兩家單位法定代表人晉某某、張某等7人多次送給蔣勤共計400餘萬元現金及其他貴重物品。其中,黨的十八大後,蔣勤收受現金高達248.6萬元。

蔣勤在市園林局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在承攬工程、晉升綠化資質進行招投標等事項上提供幫助,並收受賄賂及貴重物品,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其涉嫌受賄犯罪已移送司法機關。目前,司法機關正在依法審理之中。

身為黨員領導幹部,蔣勤本應模範遵守黨紀國法,清正廉潔,忠於職守,正確行使權力,始終保持職務行為的廉潔性。然而,他的信仰和信念發生了退化,在誘惑面前心理失衡,私慾膨脹,最後突破黨紀底線和法律防線,走上違法犯罪道路。

權力觀的嚴重扭曲,是蔣勤走向迷途的根本原因。雖然蔣勤在其寫的《懺悔錄》中對此作出了深刻反思,但悔之晚矣。對於領導幹部而言,權力意味著責任和義務,權力越大,責任也就越大。決不能把權力當作以權謀私、巧取豪奪、中飽私囊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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